1)根据计算成果,正常蓄水位由低到高2m水位差各相邻方案之间的库容差值为0.5亿~0.62亿m3,耕地淹没差值为40~30hm2,迁移人口差值为463~415人,保证出力差值为2.7~3.4MW,年电能差值为2300万~2100万kW·h,静态总投资差额为2037万~1610万元,均是有规律的增、减,说明各正常蓄水位没有突变的地形和大片农田等重要的淹没对象,动能指标也没有急剧的变化。
2)各方案中240m能量指标最好,以此为准,将其余方案用火电替代使之达到等效,则240m方案总费用现值最小,而232m方案最大,这说明降低正常蓄水位是不利的;又以相邻两方案的总费用差值进行比较时,水位234m方案增至236m方案时的总费用现值降低2606万元,是各方案间的最大值,说明236m方案较有利。
3)5个方案的投资内部回收率介于17.46%~18.1%之间,均大于国家规定的基准收益率12%。相邻方案间的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变化在19.15%~35.22%之间,而在234m增至236m方案时,出现35.22%的收益率,显然236m是较优方案。
4)江垭水库负担下游5713hm2农田的灌溉任务,渠道引水高程为200m,各方案在灌溉季节4~10月因蓄水位低于200m导致灌溉破坏的情况见表4-3:
表4-3 各方案灌溉破坏的情况表(www.daowen.com)
由表4-3可知,236m方案是满足灌溉设计要求最低蓄水位,不宜再低。
5)江垭水库236m方案,水库中部淹及湖北省鹤峰县1679人,耕地158.6hm2。鹤峰县是少数民族地区,移民安置有一定的难度,要求铁炉坪和千夫坪两处作保护处理,经勘测设计,可防护耕地59.07hm2,人口61人。这样可减少鹤峰县安置移民的数量。并且将湖北省境内的淹移补偿标准和防护工程投资作了从高的优惠估价。
综合上述,江垭水库蓄水位定为236m,在全河流规划上,与淋溪河480m方案合理衔接,使全河流4级开发取得综合效益最佳的整体原则,又能全面满足江垭枢纽工程防洪、发电、灌溉等方面的要求,还考虑了水库淹没、移民安置等制约因素,经过湖北、湖南两省领导协商,审查会议一致同意最后选定江垭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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