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流域资源丰富,但洪涝灾害严重,为了开发和治理澧水,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湖南省水利部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先后在澧水干、支流做过不少勘测、规划、设计工作。20世纪50年代末期,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就曾提出《湖南省洞庭湖水系流域规划简要报告》。1969年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湖南省水电院)对澧水干流和支流溇水进行查勘和规划,提出溇水开发方案,并对江垭水电站开展坝址选择和设计工作。
1978年湖南省水电院进一步对澧水流域规划开展研究。当时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对三江口(全流域控制站)安全泄量12000m3/s以上的超额洪水,由干、支流建库承担。支流溇水按四级开发,江垭在正常蓄水位以下预留防洪库容3亿m3,并于1981年12月提出《溇水江垭水电站工程选坝报告》。1985年6月湖南省水电院提出《溇水流域规划报告(初稿)》和《江垭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9月由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与湖南省建委共同主持审查;11月水利电力部批准了该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石灰窑Ⅱ—3线为江垭水电站兴建坝址,正常蓄水位为236m,大坝为混凝土空腹重力坝,坝内式厂房。
1988年洞庭湖发生严重的秋汛,灾情惨重,经济损失巨大。当年10月湖南省、水利部在长沙召开了洞庭湖治理座谈会,重新审视了澧水流域规划的指导思想,考虑洞庭湖洪涝灾害最为严重的澧水及其尾闾和西洞庭湖松澧地区防洪任务十分迫切,确定澧水流域规划任务以防洪为主。据此,1991年4月湖南省水电院提出《澧水流域规划报告》,全流域26个梯级。1992年4月国家计委批复该规划报告,确定江垭水利枢纽工程为澧水流域开发第一期工程。
1992年6月由湖南省水电院在原有江垭水电站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提出了《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www.daowen.com)
1992年9月7~13日,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与水利部计划司共同组织,水利部何璟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并通过《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对跨湖南、湖北两省的防洪水库,从充分利用流域资源出发,考虑工程的防洪效益、发电效益、还贷能力和有利于流域滚动开发,经多方论证,最终确定正常蓄水位为236m,为工程的早日立项上马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设计方面,设计人员瞄准了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碾压混凝土筑坝新技术,它具有施工速度快、工期短、投资省等优点,其中最突出的优点是施工速度快。将该技术应用于江垭大坝,不但可提前发电,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更为重要的是可早日发挥防洪减灾的作用。但当时该技术要应用到高131m的重力坝、混凝土体积在100万m3以上的江垭工程,国内外尚无先例。经过一系列的试验研究,在湖南省水利厅的支持下,率先采用这一先进的筑坝技术。在枢纽布置方面,除采用全断面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取代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外,右岸布置地下厂房、河床坝段布置双层孔口挑流消能,避免了高边坡开挖、厂坝施工相互干扰,使工期缩短1年以上,减少了资金投入。
1992年12月湖南省水电院提出《溇水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后,1993年8月13日水利部批准了该报告和水规总院的审查意见。
199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印发〈关于审批湖南省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批准江垭工程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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