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防止偷车贼设置了一个太阳灯。从晚上7时一直亮到次日早上5时,灯光总是透过一户居民的窗户,直射到卧室内,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家住张杨路的居民陆耀东先后与永达公司进行了3次交涉,永达公司虽答应将250瓦的灯泡更换成125瓦,但陆耀东仍没有感到明显变化。2004年9月1日,陆耀东得知《上海市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正式实施。这部以居民权益为先的《规范》首次为“光污染” 释义,并明确对居住区周边装饰照明光源作出重点限制。于是他当天就将永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拆下太阳灯,并作出公开道歉,另赔偿1000元。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后来陆耀东又把索赔金额改为象征性的1元钱。
2001年8月7日,美国一家研究机构公布了一个令世人为之哗然的数据;夜晚的华灯造成的光污染已使全世界1/5的人对银河系视而不见。研究人员之一埃尔维奇说:“许多人已经失去了夜空,而正是我们的灯光使夜空失色。”他认为,现在世界上约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里。在远离城市的郊外夜空,可以看到两千多颗星星,而在大城市却只能看到几十颗。在欧美和日本,光污染的问题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美国还成立了国际黑暗夜空协会,专门与光污染作斗争。
据德国一项社会调查,有2/3的人认为“人工白昼”危害健康,84%的人反映影响睡眠。刺眼的路灯和沿途灯光广告及标志,还使汽车司机感到开车紧张。此外,光污染对城市气候和环境、城市动植物生长都有一定的危害。
我国的一项研究结果也表明,光污染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达60%以上的主要原因,并非用眼习惯所致,而是视觉环境受到污染。
●绿色追问——光污染●
光污染问题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由国际天文界提出,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家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
目前,国内外对于光污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现在一般认为,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从波长10纳米至1毫米的光辐射,即紫外辐射,可见光和红外辐射,在不同的条件下都可能成为光污染源。
广义的光污染包括一些可能对人的视觉环境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物,包括生活中常见的书本纸张、墙面涂料的反光甚至是路边彩色广告的“光芒”亦可算在此列,光污染所包含的范围之广由此可见一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见的光污染的状况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所导致的行人和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
城市的光污染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1.白亮污染
当太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炫眼夺目。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光污染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了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的生活。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还容易引起火灾。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
据光学专家研究,镜面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比阳光照射更强烈,其反射率高达82%~90%,光几乎全被反射,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容易导致视力下降,产生头昏目眩、失眠、心悸、食欲下降及情绪低落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使人的正常生理及心理发生变化,长期下去会诱发某些疾病。
某些工作场所,例如火车站和机场以及自动化企业的中央控制室,过多和过分复杂的信号灯系统也会造成工作人员视觉锐度的下降,从而影响工作效率。焊枪所产生的强光,若无适当的防护措施,也会伤害人的眼睛。长期在强光条件下工作的工人(如冶炼工、熔烧工、吹玻璃工等)也会由于强光而使眼睛受害。
2.人工白昼
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这样的“不夜城”,使人夜晚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导致人们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
目前,大城市普遍过多使用灯光,使天空太亮,看不见星星,影响了天文观测、航空等,很多天文台因此被迫停止工作。据天文学统计,在夜晚天空不受光污染的情况下,可以看到的星星约有7000颗,而在路灯、背景灯、景观灯乱射的大城市里,只能看到20~30颗星星。
亮如白昼的夜晚
3.彩光污染
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对人的心理也有影响。“光谱光色度效应”测定显示,如以白色光的心理影响为100,则蓝色光为152,紫色光为155,红色光为158,黑色光最高,为187。要是人们长期处在彩光灯的照射下,其心理积累效应,也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无力、头晕、性欲减退、阳痿、月经不调、神经衰弱等身心方面的病症。
此外光污染还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歌舞厅的彩光污染
1.激光污染
激光污染也是光污染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激光具有方向性好、能量集中、颜色纯等特点,而且激光通过人眼晶状体的聚焦作用后,到达眼底时的光强度可增大几百至几万倍,所以激光对人眼有较大的伤害作用。激光光谱的一部分属于紫外和红外范围,会伤害眼结膜、虹膜和晶状体。功率很大的激光能危害人体深层组织和神经系统。近年来,激光在医学、生物学、环境监测、物理学、化学、天文学以及工业等多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激光污染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2.红外线污染(www.daowen.com)
红外线近年来在军事、人造卫星以及工业、卫生、科研等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因此红外线污染问题也随之产生。红外线是一种热辐射,对人体可造成高温伤害。较强的红外线可造成皮肤伤害,其情况与烫伤相似,最初是灼痛,然后是造成烧伤。红外线对眼的伤害有几种不同情况,波长为7500~13000埃的红外线对眼角膜的透过率较高,可造成眼底视网膜的伤害。尤其是11000埃附近的红外线,可使眼的前部介质(角膜、晶体等)不受损害而直接造成眼底视网膜烧伤。波长19000埃以上的红外线,几乎全部被角膜吸收,会造成角膜烧伤(混浊、白斑)。波长大于14000埃的红外线的能量绝大部分被角膜和眼内液所吸收,透不到虹膜。只是13000埃以下的红外线才能透到虹膜,造成虹膜伤害。人眼如果长期暴露于红外线可能引起白内障。
3.紫外线污染
紫外线最早是应用于消毒以及某些工艺流程。近年来它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如用于人造卫星对地面的探测。紫外线的效应按其波长而有不同,波长为1000~1900埃的真空紫外部分,可被空气和水吸收;波长为1900~3000埃的远紫外部分,大部分可被生物分子强烈吸收;波长为3000~3300埃的近紫外部分,可被某些生物分子吸收。
紫外线对人体主要是伤害眼角膜和皮肤。造成角膜损伤的紫外线主要为2500~3050埃部分,而其中波长为2880埃的作用最强。角膜多次暴露于紫外线,并不增加对紫外线的耐受能力。紫外线对角膜的伤害作用表现为一种叫做畏光眼炎的极痛的角膜白斑伤害。除了剧痛外,还导致流泪、眼睑痉挛、眼结膜充血和睫状肌抽搐。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作用主要是引起红斑和小水疱,严重时会使表皮坏死和脱皮。人体胸、腹、背部皮肤对紫外线最敏感,其次是前额、肩和臀部,再次为脚掌和手背。不同波长紫外线对皮肤的效应是不同的,波长2800~3200埃和2500~2600埃的紫外线对皮肤的效应最强。
另外,有些学者还根据光污染所影响的范围的大小将光污染分为室外视环境污染、室内视环境污染和局部视环境污染。其中,室外视环境污染包括建筑物外墙、室外照明等;室内视环境污染包括室内装修、室内不良的光色环境等;局部视环境污染包括书簿纸张和某些工业产品等。
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对人的心理也有影响。“光谱光色度效应”测定显示,如以白色光的心理影响为100,则蓝色光为152,紫色光为155,红色光为158,黑色光最高,为187。要是人们长期处在彩光灯的照射下,其心理积累效应也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无力、头晕、性欲减退、阳痿、月经不调、神经衰弱等身心方面的病症。视觉环境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生活和工作效率,每年给人们造成大量损害。为此,关注视觉污染,改善视觉环境,已经刻不容缓。
人工白昼还可伤害昆虫和鸟类、因为强光可破坏夜间活动昆虫的正常繁殖过程。同时,昆虫和鸟类可被强光周围的高温烧死。光污染还会破坏植物体内的生物钟节律,有碍其生长,导致其茎或叶变色,甚至枯死;对植物花芽的形成造成影响,并会影响植物休眠和冬芽的形成。因此,光污染的防治已经刻不容缓。
光污染的防治
防治光污染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改善工厂照明条件等,以减少光污染的来源。比如在设计照明工具时,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灯方案,尽量使用光束发散角小的灯具,并在灯具上采取加遮光罩或隔片的措施。
(2)对有红外线和紫外线污染的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在修建建筑时,应考虑尽量采用对人的视觉不会产生强烈刺眼感觉的白色,而尽量考虑使用让人眼感觉舒服的“生态颜色”,同时避免会产生镜面想象的玻璃、大理石材料的使用。
(4)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治光污染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目前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防治光污染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5)采用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光污染的防护镜有反射型防护镜、吸收型防护镜、反射—吸收型防护镜、爆炸型防护镜、光化学反应型防护镜、光电型防护镜、变色微晶玻璃型防护镜等类型。
(6)向公众宣传光污染的危害,提高人们防治光污染的意识。比如2009国际天文年“暗夜天空”、“全球关灯一小时”活动等都是引起人们关注光污染的良好措施。
光污染虽未被列入环境防治范畴,但它的危害显而易见,并在日益加重和蔓延。因此,人们在生活中应注意,防止各种光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避免过长时间接触污染。
光对环境的污染是实际存在的,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污染标准与立法,因而不能形成较完整的环境质量要求与防范措施。防治光污染,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制订必要的法律和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首先,在企业、卫生、环保等部门,一定要对光的污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注意控制光污染的源头,要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科研人员在科学技术上也要探索有利于减少光污染的方法。在设计方案上,合理选择光源,要教育人们科学地合理使用灯光,注意调整亮度,不可滥用光源,不要再扩大光的污染。
灯光照亮城市夜空
其次对于个人来说要增加环保意识,注意个人保健。个人如果不能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的工作环境中,应该考虑到防止光污染的问题,采用个人防护措施:穿戴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护服等。把光污染的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已出现症状的应定期去医院眼科做检查,及时发现病情,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光污染的立法现状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20世纪70年代已出现,而我国一直处在“光污染”环境立法的空白点。1972年苏格兰的安德鲁天文台和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斯托姆诺天文台就已提出天空光影响天文现象的问题。1980年国际天文联合会和国际照明委员会联合发表了“减少靠近天文台城市的天空光”的文章。然而在我国正式制定相关法规,是上海市制定的首部限定灯光污染的地方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颁布,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关链接:2009国际天文年基础项目——暗夜意识
为了纪念伽利略将望远镜用于天文观测400周年,在国际天文联合会(IAU)的提议下,2007年12月20日,联合国正式宣布2009年为国际天文年。
但是由于光污染,目前世界上适合开展天文观测研究的优良台址越来越少,很多已经建成的天文台饱受光污染之苦,濒于关闭。保持夜空的黑暗和正常的昼夜交替,不但可以保证天文观测的顺利进行,更是一项环保事业。光污染关系到人类健康、人口、生态、安全、经济、节能等多个方面。近年来,人们更加认识到,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和美丽的银河是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一部分,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城市中的居民有机会欣赏到灿烂的星空,也是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天文学和世界遗产”计划的支持。所以宣传光污染的危害、从我做起,自觉减少光污染在科学、环保、文化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天文年期间,我国也积极参与“暗夜意识”的相关活动,包括组织或参加三次关灯活动,并伴以贯穿整个国际天文年的宣传和实践。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希望能够使尽可能多的公众、媒体和政府部门认识到暗夜保护的意义,以实际行动参加到保护暗夜的事业中来。同时,我们还将推广一些适合在关灯期间开展的普及天文知识、监测本地光污染程度的活动,如路边天文、寻找星座和亮星、数星星、天空背景亮度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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