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倾向的偏颇之处,在于没有正确理解创新教育的科学内涵和意旨,割裂了基础知识与创造能力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一提到创新或创造,人们便习惯地将它与了不起的发明创造等同起来,自觉不自觉地将它与“天才”划等号。正是由于这种模糊认识,严重地抑制了人们创造能力的激发和施展,片面地认为实施创新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而和基础教育无甚关联。
“创新”,既包容前所未有,也包容着对原有的重新组合和再次发现。它的涵义比创造更宽泛,创造,是属于最高层次的创新。所谓创新教育就是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础价值取向,以培养创造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它把教育看作是一个引导学生再次发现、重组知识、培养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智慧的过程。创新教育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知识经济崛起对人的创新性的呼唤。它不仅仅是教育方法的改革和教育内容的更新,而是教育功能上的重新定位,是带有全面性、结构性的教育革新和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
实施创新教育,一方面可以使学生直接创造出现实的知识成果,比如新学说、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技术等,体现教育创新的直接性;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来实现其创新功能,表现为教育创新的间接性。实施创新教育首先要培养学生具有宽厚的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创造素养,把一切可创造的因子凝结在学生身上。一般地说,只有在教育达到一定的程度,学生成为一个现实的活动者,在具体的创造活动中运用先前通过教育所形成的基本素养的时候,教育创新的功能才得以充分显示出来。从这一点来看,教育的创新具有间接性、长期性和迟效性。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只重视具有直接创新功能的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比较忽视具有间接创新功能的教育过程,尤其是中小学教育过程潜在的知识创新作用。这实际上涉及到如何正确看待基础知识与创新教育的关系问题。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教授在《基础教育与创新精神》一文中指出:“创新知识从何而来?我想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扎实的基础知识;二是创造性思维。创新并非异想天开,而是在扎实的基础上掌握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运用创造思维,举一反三,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可见基础知识与创新教育是密切相关的,具备结构合理的基础知识是进行创新的前提,否则,创新教育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由此表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既是高等教育的任务,也是基础教育的任务。《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所说:“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潜力都能结出丰富的果实。”“能使每个人都能发现、发挥和加强自己的创造潜力”,这是“为迎接下一个世纪的挑战”而给包括基础教育在内的一切教育确定的“新的目标”。(www.daowen.com)
站在知识创新和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高度考虑,我们的基础教育必须重视创新教育,必须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置于核心地位。江泽民同志指出:“综观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史,许多科学家的重大发现和发明,都是产生于风华正茂、思想最敏捷的青年时期,这是一条普遍性的规律。”又说:“人的思维创造活动的最好年龄,一般是二十几岁到三十几岁。”目前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到2010年前后,正处在“思维创造活动的最好年龄”的青年时期,将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因此,我们的基础教育必须改革教育观念、教育模式和教育制度,努力帮助中小学生打牢知识基础,并把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思维结合起来,积极为构建创新的平台作准备,切实肩负起面向21世纪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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