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阶段,国家从政策层面加大了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制度供给,从土地、农业、技术、人才、资金等多个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以助推乡村旅游的多样化、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
2018年,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的提质扩容,发挥乡村旅游的带头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再次联合发布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同年,文化和旅游部联合17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把农民劳动生活、乡村风情风貌、农业产业特色体现出来,让乡村旅游业态发展成为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的新增长极”,两项政策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以及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规范化。2018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收入7 700亿元,占国内旅游总收入的31.4%,乡村旅游接待人次13.7亿,占全国旅游总人次的48.6%[13]。
2019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同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全国320个乡村被列入第一批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国家将优先给予这些村落政策支持,并鼓励通过各种资金渠道支持这些村落发展乡村旅游。2020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第二批名单,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680个乡村,将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旨在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随着游客需求层次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大力引导,这一阶段无论是乡村旅游产品还是服务都呈现出精品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各地都涌现出一批较具代表性的乡村旅游目的地。起步较早的村庄乡村旅游发展已趋于成熟,乡村旅游产品逐渐朝着休闲化、精品化、特色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甚至形成了知名度较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品牌,如安徽的西递和宏村、浙江金华诸葛八卦村、上海的金山嘴渔村等。同时,也涌现出一些较具特色的新兴乡村旅游目的地,如以康养旅游产品吸引游客的云南昆明安宁市温泉街道温泉小村,吸引了众多户外探险爱好者的位于雅鲁藏布江大峡谷起点处的西藏林芝巴卡村和真巴村,以文化艺术科普教育吸引游客的上海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等。(www.daowen.com)
在政府力量的持续注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乡村旅游的总体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扶贫、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可以说,乡村旅游已经发展成为连接城市和乡村的重要纽带,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社会资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成果在城乡之间的共享以及社会财富在城乡之间的再分配。乡村旅游在带动欠发达、开发不足的乡村地区的餐饮住宿、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和文化等关联产业方面效果明显,极大地带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乡村风貌的提升。
据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工作现场会发布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监测报告(2019年上半年)》显示,2019年1—6月份,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为15.1亿次,总收入为0.86万亿元[14],2019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为30.9亿次,占国内旅游总人次一半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1.81万亿元,且扶贫效果明显,2019年,通过乡村旅游实现脱贫人数占脱贫总人数的33.3%,对贫困人口的就业贡献度达30.6%[15]。经过多年来乡村旅游的高速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我国成为最重要的旅游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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