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指在一定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与政策规范下,依据一定的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而形成的旅游公共服务系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旅游目的地地域范围内完善的公共服务系统(如目的地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综合环境、公共信息服务以及公共安全救助设施、卫生设施、金融服务设施等)的支持,公共服务系统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运作的基础和重要支撑[51]。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旅游目的地建设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复杂程度与困难程度最高的内容之一[52]。
一般情况下,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公共安全服务、旅游公共环境服务、旅游公共救助服务等五大方面。对于乡村旅游目的地而言,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则是指以乡村地域为支持系统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除了为乡村旅游者提供公共服务,其还具有促进乡村脱贫、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增加乡村就业机会,以及促进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53]。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认为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包含4个方面(见表1-1)。
目前我国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不成熟,且发展不均衡。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乡村或是乡村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目的地,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比较完善。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或是乡村旅游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则较低,在一些刚刚开始发展乡村旅游的乡村,甚至缺乏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公众对乡村旅游需求的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这个角度来看,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程度也可以被视作判断该乡村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www.daowen.com)
表1-1 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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