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决策过程高度集权,管理决策一经作出,就要无条件执行,强调执行力,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是单向的指挥-服从关系,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和互动,领导主要通过“命令”和“控制”方式行使权力。
1.强制性权力的含义
强制性权力是最为普遍存在的权力形式。弗伦奇和瑞文认为,强制性权力是建立在惧怕的基础上的,一个人如果不服从命令可能会产生消极的后果,基于对这种后果的惧怕,这个人就做出服从命令的反应。这种权力取决于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性(如肉体的痛苦)或心理性(如精神上的打击)处罚,达到对被领导者生理及心理需要的控制。所以,强制性权力是一种惩罚权,是指领导者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惩罚的手段,迫使被领导者服从,是建立在惧怕之上的权力。
在家庭、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层面上,都存在强制性权力,都有以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性或心理性处罚使他人服从权力的现象。政府、警察、军队、监狱等国家机关,权力的强制性特点最为突出。从组织的角度看,如果上级领导能对下属行使停职、降级等权力,并且下属很在乎能否继续留在组织工作,那么上级对下属就拥有了强制性权力。因为如果下属不服从领导,领导就可以行使权力批评、处分、惩罚下属。
强制性权力的心理学基础是惧怕心理,即害怕利益或机会被剥夺而使自己的需要不能满足。强制性权力会使下属产生服从行为,但服从行为的产生不是出于自觉自愿,而是为了躲避惩罚。这样,服从行为的特征具有消极被动性,服从行为所产生的绩效不可能高。当然,也不能完全否认强制性权力的作用,当只有通过强制性权力才能实现组织目标时,就必须行使强制性权力,强制性权力是保障组织目标实现的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在以下情况下,为了实现组织目标,不得不使用强制性权力:一是当组织面临危机,需要及时做出决策和迅速采取行动时;二是组织组建之初,下属成员能力不足,其知识、经验与能力难以胜任工作要求时;三是新领导刚上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尚未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时。可见,领导在行使权力时,实施惩罚是不可避免的。正如尼克松所言:“总统有时候必须开除人——或者因为不称职、懒惰,或者因为违抗命令,这总是不愉快的事。但是,组织有时候就要靠这样做来使它摆脱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要慎用惩罚,决不能滥用惩罚。
强制性权力属于领导职位权之一,是制度化的组织授予的。第一,强制性权力有明确的权力边界,需要清晰权力的使用范围。领导者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权力的范围不是自己规定的,要根据职位的职责大小来确定,具有法定的性质。领导者滥用自己的权力,如以权谋私、越级用权,或者不用权力,如敷衍塞责、不负责任,都属于渎职行为。第二,强制性权力不是个人决定,权力的大小与职位有关。职位越高,权力相应就越大。权力的大小与领导者的个人因素无关,由职位的高低决定。相同职位的权力是平等的,不管谁担任特定职务,不会因为承担者的品质、能力、学识、资格差异而有所不同。第三,强制性权力具有明确职责,需要发挥刚性的领导功能。领导赋予了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职责,在其位谋其政,不能推诿,要对组织和上级负责。
2.强制性权力的使用原则
行使法定权力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必要条件,在使用强制性权力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领导者必须在特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必须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合理合法。一方面,学校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相关管理规定不能与国家的教育法律、政策发生冲突,要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领导在行使权力之前,要弄清楚学校及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的工作能力、优势、不足,以便在管理工作中有的放矢。但不管怎么样,领导在执行管理制度时必须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奖励或惩罚教职工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有关管理规定为准绳,做到有理有据。第二,坚持教育性与惩罚性相统一的原则。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惩罚处分为辅,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当然,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惩罚处分,不能以情代法。在惩罚过程中,不能一罚了之,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使违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真正明白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从而下定决心改正错误。第三,坚持宽容性与严格性相统一的原则。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要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及其对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态度等做出处理意见,做到宽严有度。同时,要给违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使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悔过自新,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
3.强制性权力的使用方法
领导者的法定权力是组织赋予的,这就意味着领导者在法定的范围内能够对其下属行使奖惩权、行政权、强制权,这些权力对被领导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个人一旦担任了领导职务,就被赋予一定的权力,就能凭借该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下属行使领导权。领导者在组织中的职位越高,权力就越大,对下属的约束力也越大。由此可见,领导者的地位对领导者的权威具有决定作用。当然,领导者要提高威信,必须正确地使用权力,不能滥用权力。领导者使用权力的方式不同,领导的效果也不同,从而影响领导者权威的树立。因此,领导者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采取合理的用权方式。(www.daowen.com)
学校领导者在管理过程中,如何科学行使组织赋予的强制性权力呢?
第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能变为个人牟私的手段。领导者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师生的冷暖放在心上,努力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从专制型领导变为服务型领导。一是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明确领导者和师生的地位是平等的,仅是职责分工不同,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领导者不应该把手中的权力作为命令教职工的法宝,而应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二是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权力与责任密不可分,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者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做到秉公用权,为民尽责,在其位谋其政。
第二,增强三个意识。一是增强勤政意识。每一位领导者都要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组织的信任,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全心全意为师生谋利益,放下“官”架子,去掉身上的“官”气,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二是增强廉政意识。权力既可为民造福,又可以权谋私。为了保证权力不被当作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工具,必须确保掌权人秉公用权、廉洁自律。领导者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公正、公平用权,不凭感情用权;依法用权,不揽权、不越权,按照权限的规定行使权力,认真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按程序用权。三是增强自律意识。领导者必须增强自警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道德、思想、业务素质,努力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公正廉洁。
第三,与教职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领导者的权威必须建立在全体教职工信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推动学校发展的作用。一是积极主动与教职工沟通、等距交往。误会和偏见是领导者与教职工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大障碍,要想消除障碍,领导者要及时与教职工进行认知沟通,全方位了解教职工,发扬民主,求同存异,尊重、关心、体谅每一位教职工,加强信息交流,让教职工理解学校的奋斗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措施,加强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坚持等距交往原则,一视同仁对待教职工,关注教职工的各种诉求,尽量满足他们正当的、合理的心理需求。二是投入真情实感和教职工交心交友,缩短双方之间的心理距离。领导者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心中始终装着教职工,真心实意与他们交朋友,多深入基层,与一线教职工交心,设身处地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才能赢得教职工的信任和支持。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当下,领导者可以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和广大师生在线交流,了解他们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领导者不应该摆官架子,应主动接触各个层次的教职工,充分尊重信任他们、真心体贴关怀他们、热心为他们办实事,缩短与教职工的心理距离,让被领导者产生亲切感和信任感。三是领导者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协调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归根到底要靠人来实现。身教重于言传,领导者人格人品直接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发展。因此,领导者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学校人际环境虽然相对简单,但也充满各种矛盾,只有善于解决矛盾、化解冲突,才能保证管理活动有序开展、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这就需要领导者具有高超的协调能力,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说服、引导师生,用自己的高尚品格感染、熏陶被领导者,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4.强制性权力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领导者只要担任了一定职务,就获得了相应的强制性权力,但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树立正确用权的思想,完善体制机制,用规划愿景统一教职工的思想,用管理制度约束师生的行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有权不用“不作为”肯定难以发挥领导作用,不可能管理好学校,但滥用权力“乱作为”更不可取,其后果是领导者独断专行,将严重伤害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然导致学校管理低效无序。因此,学校领导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防止专制用权。一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制度。如果领导干部权力边界不清,将会造成暗箱操作、缺位越位、效能低下、监督乏力等问题。学校必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晰领导职位的权力和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坚决取消超越法律法规范围的权力,坚决调整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权力,避免多头管理、多层执法,弥补监督空白,促使学校领导履职尽责。二要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坚持离任审计,也不定期开展任中审计。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及时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措施,将审计结果与领导选拔任用挂钩,增强审计监督效用。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三要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对重大决策严重失误、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及时纠错纠偏,终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防止放任用权。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避免学校领导“只栽花,不栽刺”,奉行“好人主义”,纠正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错误思想,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倒逼形成领导干部创业、尽责作为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对学校领导不作为、不尽责等行为进行整治,改变领导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的弊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勇于担当、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查摆问题,认真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第三,注重科学授权。学校领导需要通过科学的授权方式,把自己从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思谋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一是厘清职权范围,根据领导者的德能授权。要明确职责界限、权力大小、工作任务,如果超越职权范围授权,必然造成权力关系的混乱,破坏正常的领导秩序,影响上下左右的关系和团结。在筛选授权对象时,要综合考虑授权人选的人品和能力,权衡准备授权的工作需要什么样的人,应具备哪些知识、技能及哪些人具备这些条件。切不可不顾工作需要随意授权,要防止大材小用,小材大用,有才不用和无才宠用。做到量才任职、视能授权,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下属的潜能。二是公开授权,相信下属。确定被授权对象并征求其接受任务的意愿后,通过公开的方式给予其执行任务的权力,这样能激励被授权者认真完成任务。公开授权体现了透明的用人原则,能缓解被授权者“名不正言不顺”的工作尴尬,消除了其他教职工对被授权者的猜测与议论。使被授权者在接受权力的同时承受一定的压力,有助于调动其完成任务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权力一旦授出,就要充分信任下属,放手让他们大胆独立地完成任务,而不是处处掣肘,事事苛求,时时责备。在具体工作中,不必对下属做过多、过细的交代,只需指出问题的重点就行,为下属履行职责提供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根据总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处理各种问题。三是加强跟踪与监督,实施奖惩措施。权力授予下属后,领导者仍然对其所履行的职责负有领导责任。只有上下相互监督、责权明确,领导工作才会富有成效。授权后,领导者应该对被授权下属的工作实行必要的跟踪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就要及时纠正,对严重偏离目标、力不胜任或滥用权力的下属,要及时调整更换。应按预定的工作标准对授权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被授权人完成任务后要进行验收,实施奖惩措施,将评价结果与奖罚、晋升等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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