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拔群在开展农民运动之初就主张壮、汉、瑶、苗等民族一律平等,反对民族歧视,取消一切侮辱瑶族人民的称呼,提出废除“徭役”“打倒山主、解放瑶奴”的口号,把各族人民统称为“同胞”。他注意培养民族骨干,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使农民运动得到各民族的拥护,并不断发展壮大。农民运动中充分考虑到壮族是该地区主体民族的同时,又注意照顾其他少数民族的利益,专门针对保护瑶族人民的权利做出了规定。在1929年9月的《东兰县革命委员会最低纲领(草案)》中有关瑶族的规定就有四项:“1.提高瑶民的文化教育水平;2.瑶民经济、政治、教育、工资上与其它人民一律平等;3.严禁虐待瑶胞;4.没收山主的山场、山地、森林分给瑶民,瑶民可以从山上搬迁到平地与壮汉同住。”该政纲得到了瑶族人民的热烈拥护。
1930年初,右江苏维埃政府根据百色起义前东兰县创办劳动小学的经验,通知根据地内各县、区、乡创办劳动学校。这样,在各县、区、乡,都建立了面向工农的劳动小学。
各地苏维埃政府大力帮助文化落后的瑶族发展教育事业,派出教师,专门拨款,创办学校,免费招收瑶族子弟入学。瑶族主要聚居的东兰县西山、中山、东山地区,在县苏维埃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各区、乡都办起了初级劳动小学,适龄的儿童都能免费入学,每校有学生五六十人不等,一般分为三个班。学生们都较自觉学习,学习热情很高涨。教师由县苏维埃政府派出,经费全部由县苏维埃政府供给。各校一律采用右江苏维埃政府编印的教材。(www.daowen.com)
西山弄京劳动小学也是在此时创办的。这所学校是韦拔群利用师部生产合作社的资金创办的。韦拔群委派红军连长陈恩录担任教师,学生有60余人,绝大多数是瑶族劳苦大众的子女。学校实行免费入学,教师也不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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