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团队通过深度访谈发现,对于传统村落保护,虽然产业界、政府及民间居民皆有参与合作的意愿,但三方之间出现了严重的沟通协调问题,导致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与可持续性发展在推动上出现严重阻碍。
1.政府与产业之间的问题。产业者表示政府领导换届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布了新的政策方向,对原有业者已投入的传统村落发展方案不再重视,导致已开发传统村落的后续支持不到位,出现了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后续发展的资金投入压力全部落到了投资方身上。政府认为业者后续投入不足,而产业者认为政府后续支持力道不够,双方的意见不协调导致传统村落景区发展出现严重的停滞现象。
2.产业者与居民之间的问题。产业者在与居民沟通过程中出现合同条件无法达成意见一致性问题,产业者认为居民无法履行起初协商的古建筑让渡金额条件,居民不遵守合同谈妥的古建筑使用金额条件,居民认识到古建筑的文化与商业价值后,坐地起价进而推翻原先谈妥的合同条件。居民则认为产业者借由拐骗的方式诱使居民以低价让渡古建筑,因而不愿履行合同约定。(www.daowen.com)
3.政府与居民之间的问题。政府方面与拥有古建筑产权的年长者签订合同,但合同上并未写明托管年限为70年,而是在村民签订合同后补上了70年,对此签约方式村民表示不满意。村民认为国家古建筑的托管年限为10~20年较为合适。对于村民而言,每年300元补贴的70年托管政策时间太长且收益少,后辈也没法使用古建筑。多数村民对于古建筑转交给政府托管进行修缮和旅游开发表示支持,也认为在开发中和开发后的前几年政府没有任何收入,村民同样可以共体时艰不要任何补贴。但是后期政府有了收入,村民要求有等量的分红,作为山田房的交换贴补。调查显示,村民认为分红政策比每年300元补贴更具有协商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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