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知道自己居住的村落是“中国传统村落”或“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从图5.1.7中可以看出,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村民受访者中,知道自己居住的村落是“中国传统村落”或“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共有50人,占84.75%;不知道的共有9人,占15.25%。“中国传统村落”指民国以前所建的村,村落里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与文化景观,属于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子。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村民对自己所居住的村落都有一定的了解,说明相关部门的宣传比较到位,能够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政策对村落进行及时保护与改造,同时对村民采取温柔的引导方式,让他们认识到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具有的价值,对后续的保护措施有推动作用。
图5.1.7 受访者对居住村落的了解情况
(二)居住在中国传统村落或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感受
图5.1.8 受访者居住心态情况
由图5.1.8可知,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因为居住在中国传统村落或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而感到自豪的共有50人,占84.75%;感到无所谓的共有5人,占8.47%;感到不自豪的共有4人,占6.78%。由此结果可以看出, 大部分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都在了解到自己居住的村落为“中国传统村落”或“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后感到自豪,心态的改变能够令他们更加自信,从而积极投身于村落的建设之中,怀着更大的热情参与拥抱家乡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的村民分为了解了但是无所谓、不了解感到无所谓两类,前者没有被调动热情,缺乏相关意识,后者说明政府的宣传工作依然不够彻底、到位,难以每一次都将消息传递给每一位村民,这其中存在着长足的发展空间,有待政府的继续发掘。不自豪的村民也可以分为了解过后仍然感到不自豪、不了解而感到不自豪两类,对于怀有该种心态的村民,相关部门应该发掘其中的原因,找出村民缺乏自豪感的根源,有可能缘于对居住环境的失望、相关政策没有落实或是缺乏精神关注等。对于感到无所谓或是不满意的村民,建议政府重视他们的需求,探寻其背后的原因,积极寻求相关处理措施,鼓励村民积极构建新农村新邻里,主动参与家乡建设,逐步培养起他们的自信与文化自豪感。
(三)对于所住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认可度
从图5.1.9中能够看出,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认为自己所居住的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共有42人,占71.19%;认为历史文化价值一般的共有14人,占23.73%;认为无价值的共有3人,占5.08%。传统村落既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时代进步的印证,其通过时间及空间两个维度来传递相应的历史文化信息。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是指对各个历史时期人们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及其成果的相关记载。建议政府及相关开发企业可以多进行传统村落的相应解读,从而分析人类历史及文明的发展轨迹,设计出更加合适的保护及开发方案,让游客深刻地体会村落经历过的变迁。 大部分村民对自己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认同度较高,认为自己所在的村落拥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说明多数村民对于村落的建设抱有积极态度,认为村内的相关历史与文化值得保护与传承。这在某种意义上既反映了传统村落中村民的传统性与保守性,也反映出根植于村民心底的对于传承的执着性。多数村民的毕生追求就是结婚生子并且将自己的血脉进行传承,在此过程中经历的故事得以成为历史,由此形成属于他们自己的村落文化。对于认为自身所在村落文化价值较为一般或无价值的村民,尤其是认为自己所在村落的历史文化无价值的三人,对于自己居住在文化名村多怀有无所谓或不自豪的态度,说明这类村民内心对村落缺乏认同感与归属感,对于环境现状可能较为不满意。建议相关部门与政府多关注村民的内心状态,提升他们对家乡的文化认同与归属感,从而让他们自发地、主动地进行家乡建设,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共建和谐新农村。
图5.1.9 受访者对村落历史文化价值认同情况
(四)对传统村落保护责任归属的认知
由图5.1.10可知,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认为传统村落保护主要是政府责任的共有27人,占45.76%;认为是村民责任的共有22人,占37.29%;认为是全社会责任的共有21人,占35.59%;认为是旅游开发公司责任的共有6人,占10.17%;认为是相关保护组织责任的共有2人,占3.39%。
从该结果可以明显看出, 对于村民而言,他们认为村落保护最首要的任务是将其落实在政府层面上。第一,这能反映出人民对于政府的高信任度,也从侧面体现出人民对于政府的认可,说明他们对于政府管理的信心与强期待值;第二,这能反映出村民在村落及住房修葺等公共资源、建筑资源上,对于其管理归属的认知,认为政府应该占最大的比例做最切实、最基础的工作。“村民的事”与“全社会的事”占比相近,但都大于后两者,一方面说明村民对于投身村落保护与建设的觉悟性较高,意识到自身行动对于村落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村民对社会的期待与期许,他们相信在自身努力保护村落的情况下会得到社会的帮助。旅游开发公司与相关保护组织不被看好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前者由于有时带有目的地进行投资的性质,容易与较为保守的村民产生矛盾,阻碍保护进行;第二,后者由于宣传力度或是知名度不高,村民难以知晓相关实际保护措施,难以树立信任。 因此,建议政府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村民的期待,尽最大的能力做能做的事; 建议村民保持热情,相信社会;建议旅游开发公司在进行保护开发时多从村民的角度进行思考,出现矛盾设法解决,减少冲突,提升自身在村民心中的可信度;最后建议相关保护组织的作风可以更加实际一些,走进村落,宣传自己,提升知名度与可信度,加强与村民的交流与沟通。
图5.1.10 受访者对传统村落保护责任归属的认知状况
(五)对村落文化氛围的认知状况(www.daowen.com)
图5.1.11 受访者对村落文化氛围的认知状况
通过图5.1.11可以看出,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认为村内文化氛围好的共有32人,占54.24%;认为村内文化氛围一般的共有26人,占44.07%;感觉村内文化氛围差的共有1人,占1.69%。认为好和一般的村民共计58人,首先,说明大部分村民对于自己村落的文化发展状态较为满意。其次,大部分村民对于自己村落的人文环境氛围、邻里交流状况也比较认可。结合上表的相关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当村民对村落文化氛围的评价较高时会产生更高的文化自豪感,这在村落旅游化过程中可以与外界文化产生碰撞,创造火花,对于进一步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精神文明方面的意义。最后,从该调查结果也能看到,也存在村民认为村落文化氛围较差。针对此种情况,建议政府与相关企业在村落旅游化过程中考虑加强村落的文化氛围,多举办一些与村落文化相关的集体活动,提高村民在精神文化方面的自豪感与维护村落文化氛围的责任感。
(六)本村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
由图5.1.12可知,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关于自己本村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选择其他选项的人数最多,共有19人,占32.2%;选择名人文化的共有16人,占27.12%;选择家族文化的共有12人,占20.34%;选择非遗文化的共有10人,占16.95%;选择农耕文化的共有7人,占11.86%。由图可以看出,除去“其他”选项以外,名人文化占比最高,其主要指村落在历史上曾经诞生过一些大官、大夫、将军等功成名就的人,正是这些人创造了历史,构建了历史,成就了村落的历史价值,因为他们的根在这里。家族文化占比位居其次,由于村落在很早之前由各个家族搬迁聚集形成,因而至今很多村落里大部分村民都是同一种姓氏,也有的村落只有两到三种姓氏。这种由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随着朝代的更迭与历史时期的变化,也在不断改善自己的族内管理与精神态度,以此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家族的独特文化。其中,大部分文化环绕宗祠与门楼、牌坊等建筑遗留的故事、历史、精神展开。非遗文化占比再次一些,大部分原因是村落之间距离较近,彼此常会互通有无,在风俗习惯及日常生活方面都很难形成独特的、独属于某一个村子的非遗文化。大部分村落的非遗文化存在重叠现象,且还存在一些村民并不了解自身非遗文化的情况。农耕文化占比最小,究其原因在于该文化种类本身具有的普遍性。作为人们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风俗文化,农耕文化是世界上存在最为广泛的文化集成。对于村民来说,大多数人不再纯粹围绕着农田生活,更多的人外出打工来维持收入,这使他们认为自己距离这种文化越来越远。建议政府在进行村落文化保护时多考虑村民的想法,因为他们的想法代表着目前该村落的发展状况及未来有可能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政府避免在开发与改造过程中形成冲突与矛盾。
图5.1.12 受访者对村落代表性文化认知状况
关于受访村民所住村落拥有的代表性文化的开放式问答,经大致归类分析,受访村民自发填写的“其他”类型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习俗文化、雕版印刷文化、历史文化、建筑文化、特色文化及文化概念模糊六种类型。习俗文化主要包括龙灯、马灯、采茶灯、描绘、传统文化和演戏等,属于很多村落在节日时都会举办的具体风俗习惯;雕版印刷文化包括雕版文化(有2人填写),以及村内曾经开过印刷厂、做过雕版印刷等,属于特殊文化类型;历史文化主要为当官文化(名人、大官)、进士文化(出过状元等)、神仙文化(2人填写,主要指蒲塘村里的“徐神仙”),属于与历史相关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开发价值;建筑文化包括明代古建筑文化、清代古建筑文化等,在建筑方面具有一定的保护与研究价值;特色文化主要为水塘文化与特色牌坊等,属于类型较为特殊且由于特殊而存在相应研究价值的文化。值得一提的是,有6人填写“不知道”,2人分别填写“没有”与“不好说”,总人数达到8人,占比达到十分之一以上,说明部分村民对于本村的代表性文化存在概念模糊现象,这种现象有可能会导致不自信、缺乏自豪感及消极生产的情况。政府与相关企业应深入了解各个村落的历史文化情况,并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宣传与引导,以民意为基础,深入发掘每个村落的代表性文化,进一步对其进行目的性保护与改造。
(七)是否赞成村里的宗祠或祠堂在不改变功能的基础上对外开放
图5.1.13显示,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关于是否赞成村内宗祠或祠堂在不改变功能的基础上对外开放,赞成的共有57人,占96.61%;不赞成的共有2人,占3.39%。由该结果可以看出,多数村民支持村内宗祠或祠堂对外开放,认为此举可以更好地向游客传递自己村落的历史文化脉络。宗祠作为供奉与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场所,是我国儒家传统文化的象征,也是族权与神权的交织中心。宗祠的开放代表着村落家族历史的开放,在维持自身功能(如过年时家族团聚、正月上族谱等活动)的前提下,面向旅客和游人,向外来者普及宗族文化与宗族历史,是宣传村落的绝佳途径,可以更好地促进外来文化与村内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建议政府及相关企业在进行村落抢修、保护与改建时对于宗祠与祠堂进行重点保护、重点对待、重点规划,为未来更好地发展做好基础的建设准备。在图上能看出受访村民中依旧存在不愿意让宗祠与祠堂对外开放的现象,说明目前的村落发展依然存在保守面,拥有传统观念的村民认为宗祠具有神圣性,不应该被与宗族无关的人员以游玩的形式参观,这是对祖先的不尊重。建议政府与相关企业在开发与改造的过程中将保守型村民纳入考虑范围,尽量避免极端性反对行为出现,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对文化传承形成正确的认知与看法,使村民逐渐以展示自身村落文化为荣。
图5.1.13 受访者对祠堂开放态度
(八)如果村里的祠堂用于其他开发,最合适的用途是什么
图5.1.14 受访者对祠堂开发用途的偏好
由图5.1.14可知,在随机抽取参与调查的受访村民中,关于村内祠堂的开发,认为可以改造成旅游场所的共有30人,占50.85%;赞成改造为村史馆的共有20人,占33.9%;认为可以改造成各类文化场馆的共有16人,占27.12%;认为可以建造成其他服务设施的共有12人,占20.34%。由该结果可以看出,首先,对 于村内祠堂的开发,大 部分村民更倾向于改为旅游场所,通过旅游场所的开放,让来访者以游览村落的方式,对村落历史文化及宗族传承方面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其次,村史馆作为铭刻历史事件与宗族故事,带有严肃性、科普性、展示性质的建筑,也影响了许多村民对于祠堂开发的偏好,说明祠堂本身带有的传统宗族色彩至今仍然有较强的影响力。对于村民而言,祠堂本身就是一种带有诉说性质及传承性质的建筑,其特点恰好与村史馆相重合。而各类文化场馆涵盖的面积比较广,选择该选项的村民人数更次于选择村史馆的人数,说明即便相关文化场馆具有文化推广与文化传播性,但是其运作形式与展示方式却未必符合村民心中的预期形象。对于政府与相关部门、企业来说,建议在针对祠堂进行改造的目标时多考虑旅游场所与村史馆,这样更容易获得村民的认可与支持,从而实现双赢;同时,在构建相关文化场所时可以考虑其形式的多元性,将村民的需求与游客的需要相结合,寻求更加稳妥的方案。
关于受访村民对村内祠堂开发开放状态想法的开放式问答,经归类分析发现,受访村民自发填写的“其他”类型内容大致可以分为游客服务、老人服务、展示服务、公共服务及传统服务五种类型。游客服务主要以游客服务中心及一些能够创造营收的服务设施为主。陆坊村的村干部认为在未来可以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将村子展示区域内的祠堂直接做成游客接待中心或重点景区,使村落更加旅游化,为游客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村子的经济发展。老人服务主要指可供老人居家养老或是提供饭食、休息的休憩中心:其一,老人多为村内德高望重的长辈,劳碌半生,将宗祠改为老人服务设施可以延续人类文明中对于长者的尊敬与爱戴精神;其二,随着现代化与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许多村落内的留守老人数量正在逐渐增多,村落人口中老年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此种形式的改造可以令村落环境对老年人更有利,也在更多方面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有助于村落的发展。展示服务主要指以展览的形式做成相关的特色场馆,如雕版印刷的历史文化展示、油面展示、龙船文化展览、火把节风俗展示等,种类多元,对于拥有独属于自身的传统特色与非遗类文化的村落是较好的选择。公共服务包括运动场所等比较好玩有趣的场所,其实用性大于展示性,不仅可以为游客提供服务,也能够为居住在村子内的村民提供合适的场所进行娱乐与休闲活动。传统服务主要以沿袭历史用途,即发挥宗祠本来的用途为主,也有村民不同意对外开放,该类想法较为保守,但也可以理解。建议当相关保护与改造方案实施时,有必要对持这类观点的村民进行疏通与开导,从而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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