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历史悠久。夏禹治水后,全国以自然分区法分为九州,抚州市境内属扬州。春秋为百越之地。战国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属楚。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境区属九江郡。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境区属淮南王领地。六年,分淮南王国部分属地置豫章郡,辖18县,以豫章南境地为第11县,定名南城县,此为抚州市境区建县之始。东汉永元八年(96年),置临汝县。南城、临汝两县均属扬州豫章郡。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分豫章郡之临汝、南城两县地置临川郡,此为抚州境区建郡之始。临川郡隶扬州,以临汝为上县,南城次之。同年,又析南城县东南部分置东兴、永城、南丰3县,析临汝西南部分置西平、新建、西城、宜黄、安浦5县。至此,临川郡辖临汝、南城等10县,郡治临汝。西晋元康元年(291年),临川郡属江州,辖区不变。齐建元元年(479年),临川郡治由临汝迁南城。梁普通三年(522年),分临川郡之地建巴山郡,另置巴山县。临川、巴山郡同属江州。临川郡辖临汝、南城、西丰、宜黄、安浦、南丰、永城、定川8县,治南城,同年迁治临汝。巴山郡辖新建、西宁、巴山、大丰、新安、兴平、丰城7县,治公溪古城。梁太平二年(557年),临川、巴山郡属高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平陈,总管杨武通奉使安抚,废临川、巴山两郡置抚州(取安抚之意),抚州之名始于此。将西丰、定川两县并入临汝县,改称临川县;将南丰、永城两县并入南城县;废大丰、新安、巴山、新建、兴平、丰城、西宁7县,置崇仁县,宜黄、安浦两县亦并入崇仁县。十二年,以铅山县及光泽县置邵武县。抚州辖临川、南城、崇仁、邵武4县,治临川。大业三年(607年),改抚州为临川郡。唐武德五年(622年),改临川郡为抚州,隶洪州总管府。又以南城县之一部分另置永城、东兴两县;以崇仁县之一部分另置宜黄县;以邵武县之一部分另置将乐县。抚州辖临川、南城、崇仁、邵武、永城、东兴、宜黄、将乐8县。七年,改洪州总管府为都督府,抚州属之。将永城、东兴两县重新并入南城县,又以将乐县重新并入邵武县,划归建州。八年,将宜黄县并入崇仁县,抚州仅辖临川、南城、崇仁3县。贞观元年(627年),抚州属江南道。景云二年(711年),析南城县之一部分另置南丰县。先天二年(713年),南丰县重新并入南城县。开元八年(720年),重置南丰县。抚州辖临川、崇仁、南城、南丰4县,治临川。二十一年,抚州属江南西道。天宝元年(742年),改抚州为临川郡。乾元元年(758年),临川郡复为抚州。元和六年(811年),升抚州为上州。咸通六年(865年),升江南西道为镇南军,抚州属之。后周显德五年(958年),以临川县上幕镇、归政乡设金溪场。
北宋初年,抚州为南唐辖地。开宝元年(968年),置宜黄场。二年,以南城置建武军,隶江南西道,治南城。三年,改宜黄场为宜黄县,属抚州。八年,南唐亡,改抚州为军州,抚州、建武军归宋,属江南西路。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抚州、建武军改属江南路。四年,改建武军为建昌军。淳化二年(991年),南丰县改属建昌军。五年,金溪场改金溪县。抚州军辖临川、崇仁、宜黄、金溪4县,治临川。建昌军辖南城、南丰2县,治南城。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抚州、建昌军改属江南东路。四年,复属江南西路。八年,置新城、广昌县。十九年,置乐安县。抚州军辖临川、崇仁、宜黄、金溪、乐安5县,治临川。建昌军辖南城、南丰、新城、广昌4县,治南城。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抚州军为抚州路,次年又改建昌军为建昌路。抚州、建昌路同属江西行中书省。十九年,南丰县升为南丰州,又名嘉禾州,直属江西行中书省。抚州路辖县、治所不变。建昌路仅辖南城、新城、广昌3县,治所不变。
明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改抚州路为抚州府,改建昌路为肇昌府。九月,又改肇昌府为建昌府。三年,南丰州复改南丰县。九年,废行中书省,抚州、建昌两府同属江西布政使司湖东道。抚州府辖临川、崇仁、宜黄、金溪、乐安5县,治临川。建昌府辖南城、南丰、新城、广昌4县,治南城。正德七年(1512年),置东乡县,隶属抚州府。万历六年(1578年),置泸溪县,隶属建昌府。清顺治二年(1645年),抚州、建昌两府均属江西省湖东道。雍正九年(1731年),抚州、建昌两府改隶江西省南抚建道,辖县、治所不变。(www.daowen.com)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及直隶州,原抚州、建昌两府所辖11县均直属江西省。三年,全国统一改变同名县名,新城县易名为黎川县,泸溪县易名为资溪县。二十年夏,南城、黎川、南丰、宜黄、乐安5县属第七区,广昌等4县属第六区,金溪、资溪等4县属第八区,临川、崇仁、东乡县仍直隶于省。同年12月,各县仍直隶于省。二十一年夏,江西省以下划为13个行政区,临川、金溪、资溪、东乡、贵溪、余江等6个县属第七行政区,南城、黎川、南丰、崇仁、乐安、宜黄6个县属第八行政区,广昌县属第十二行政区。二十四年,江西省缩为8个行政区。临川、南城、黎川、南丰、崇仁、乐安、宜黄、金溪、资溪、东乡、光泽等11县属第七行政区,治南城。广昌属第八行政区。
1929—1934年间,域内土地革命逐步深入,苏区地域日益扩大。从1929年4月开始,宜黄、乐安、南丰、南城、广昌、黎川、资溪、崇仁、东乡等县及苏区新置的南广、贵南、东方、赤水、金南、建东、黎南、广赤等县都先后建立了县革命委员会筹委会、县革命委员会、县苏维埃临时政府或县苏维埃政府、三县苏维埃联合政府。1933年5月,闽赣省革命委员会在黎川县湖坊成立,随后建立的闽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黎川、资溪、南丰、南城、金溪、贵南、金南、东方、建东、黎南等县苏区。由于国民党军“围剿”,苏区政权存在的时间或长或短。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除资溪县部分地区仍坚持游击斗争外,全市境域其余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先后停止活动。
1949年5月,东乡、金溪、资溪、临川、崇仁、宜黄、南城、黎川等县先后解放。临川、东乡、金溪、资溪县属赣东北行政区贵溪分区。接着划出临川县的羊城、东外两镇另置临川市,亦属贵溪分区。7月1日,以临川市和临川、崇仁、宜黄、南城、黎川县正式组建抚州分区,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于临川市羊城镇。8月,南丰县解放,属抚州分区。金溪、资溪改属抚州分区。9月,广昌、乐安县相继解放,属抚州分区,广昌县属宁都分区。1950年4月,临川市并入临川县,改置城关区。9月,改抚州分区为抚州区。1951年6月,临川县城关区改为抚州市,属临川县辖市。7月,抚州区改称抚州专区。1952年12月,广昌划为抚州专区。1953年,抚州市改为抚州镇,仍隶属临川县。次年,抚州镇升为县级镇,隶属抚州专区。同年,广昌县划归赣南行政区管辖。“文化大革命”期间,1968年2月成立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驻临川县抚州镇,进贤县划入抚州专区。6月,东乡县划归抚州专区。1969年10月,抚州镇改为抚州市。1973年2月,抚州专区改为抚州地区。1979年5月,撤销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抚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9月,进贤县划入南昌市。1987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临川县与抚州市,设立县级临川市,但这一建制直至1995年1月才正式实施。2000年6月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和临川区,市人民政府驻临川区。抚州市辖原抚州地区的南城、黎川、南丰、崇仁、乐安、宜黄、金溪、资溪、东乡、广昌和新设立的临川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