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哲学家称,动态变化和时间流逝绝非无中生有,因为我们对时间的流逝有着清晰的感受。彼得·范·因维根(Peter van Inwagen)把这种感受叫作“时间运动知觉”,唐纳德·威廉姆斯(Donald Williams)则称之为“一个瞬间到下一个瞬间的感受流”。倘若确有这样一种知觉,那便可以作为时间流逝的直接经验证据。
我对此种知觉是否真的存在持怀疑态度。不过,我想我理解人们为何会有如此感受,因为我们往往不会把过程看作一系列原子单位。有些人认为,我们对运动的片段或未来、现在、过去的过程具有连续认知,然而,这种观点似乎无法解释我们在运动和其他连续过程的现象体验中的某种意识特征。正如我们在第二章里说到的,看见时钟秒针运动与看见它或记得它在不同时刻处于不同位置不是一回事。聆听一首曲调与听到不同的音符依次产生或按其发音顺序记得这些音符也不是一回事。这就是凯利所说的“步伐感知”现象。我认为,正是对这种现象的误判才令一些人觉得真切地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
凯利将步伐感知现象的解释视作神经科学领域的一大挑战,我深以为然。我们的大脑以某种方式将感官输入信息转换成了“连续的、动态的、按时间顺序构造的、一体化事件的体验”。也多亏如此,我们的体验流在感知运动或变化时才不会将其处理为若干静止时刻的堆积,而是当作一个进行中的连续过程。连续性的体验本身并非清晰无误的流动感觉,但它可以解释为何人们往往会产生这种感觉。
因此我认为,所谓时间流逝的感觉并不要求有任何相应的、类似于牛顿绝对时间“流动”的客观现象。无论如何,我们都很难理解真正的时间流动是怎样的,或倘若时间真的流动,我们又如何能感受到这种情况。
对时间真实流逝观点的深入探究强化了上述结论。时间之流的意象暗示了一种运动:事件走向过去,而我们观察者走向未来。在其他所有语境中,当我们说到运动或变化,指的都是随着时间而发生的运动或变化。但倘若时间本身也在流逝呢?时间相对于何物流逝?时间如何能随着自身而流逝?此外,如果时间流逝,则其流动的速度如何?通常,我们在谈论处于变化或运动状态的事物时需要借助某种度量——比方说每小时、每分钟、每秒——来描述其变化或运动速率。时间的流逝又该如何度量呢?“每秒一秒”可不是速率,这种表述简直不知所云。
哲学家和物理学家纵然各持己见,但要抛弃动态变化和时间流逝的观念似乎不仅不可取,而且不可能。之所以如此,基本原因在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区分早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和情感态度,被人们普遍接受。例如,在静态理论看来,已故的爱人“永远”活在某个稍早的时间。但相信时间静态理论并不能让失去爱人的痛苦减少一丝一毫。否则,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就是言不由衷了。爱因斯坦在老友米歇尔·贝斯(Michele Besso)的葬礼上说:
现在,贝斯先我一步离开了这个陌生的世界。这没什么。我们这些笃信物理学的人明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区别只不过是挥之不去的错觉。
然而,即便爱因斯坦已在智识上把握了时间的真理,面对故人的离去,他真的能因此得到宽慰吗?倘若如此,无疑他是独一无二的。在这种情况下,将所知与所感断然分开绝非常人可为。我们对过去与未来的态度截然不同。我们深情地铭记着(或悔恨于)过去之事,同时又热切地期待着(或担忧着)未来之事。此外,我们似乎也无法将这种态度转化为“无时态的”B序列理论。新西兰逻辑大师亚瑟·普里奥(Arthur Prior)对此这么说:
举个例子,有人讲“谢天谢地总算结束了”,而且当人们如此表述时,显然并没有加上日期,但这句话的内涵倘若用无时态系词加上日期的方式是无法表达出来的。比方说,它的意思显然与“谢天谢地,那件事在1954年6月15日星期五结束了”的意思不同。(就此而言,它也不同于“谢天谢地,那件事在我说话的当儿结束了”。人们干吗要为此谢天谢地呢?)
若是认为涉及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陈述可以或应该被改为不涉及时间变化的表述,那似乎是荒谬的。尤其是,这意味着我们得承认如释重负、懊恼悔恨、忧心忡忡和翘首期盼等情感全都不合时宜。在库尔特·冯内古特(Kurt Vonnegut)的《五号屠场》(Slaughterhouse Five)里,主人公体验了不受时间影响的一生,他开始喜欢上生活里的一切事件都只是存在、不生又不灭的状态。想起早年失去的机会以及自己在另一种(无时间)存在尽头的死亡,这的确给了他一种安宁感。然而生活并非如此,我们对事物的实际体验并非如此,故而在看待过去与未来之事时也就不可避免地抱着另一种态度。(www.daowen.com)
因此,否认变化之真实性就涉及否认原本看似寻常的情感态度之正当性,一些人进而认为,否认变化无异于逻辑混乱。以色列哲学家尤瓦尔·多勒夫(Yuval Dolev)认为,我们的态度和情绪对于界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含义不可或缺,因此,考问我们对过去、现在或未来状况的态度是否理性或恰当,是不合逻辑的。比方说,在他看来,未来只是我们有所期待的对象。倘若如此,那么预测就不可能出现静态论者所说的那种错误。荷兰哲学家P.J.兹瓦特(P.J.Zwart)甚至宣称,就连对时间流逝真实性的质疑也是弄巧成拙。他问,若非在时间之中,这个问题本身如何能被言说?若不假定从提出问题到获得结论的过程中时间在流逝,又怎能在真正意义上提出或理解任何问题呢?
迈克尔·达米特(Michael Dummett)指出,即便你想否定动态变化,也仍需从我们对待未来的、现在的或过去的事件的不同态度去解释变化的错觉。但在解释变化的错觉问题上,除了援引产生错觉者的不断变化的理解,还能有其他什么方法呢?于是,你又得面对变化:如果你无法不借助变化中的理解来解释变化的错觉,就尚未成功地解决变化问题。
我们已经提到,变化本身的含义在静态论的语境中是被稀释了的。在静态论者的块状宇宙里,变化只不过意味着世界在某一个时刻处于某一种状态,后一个时刻处于另一种状态。这显然不是我们通常对变化的理解。我们通常认为,变化涉及新事件、新状态的绝对生成和旧事件、旧状态的结束。如果时间不流逝,事物如何能够发生?在麦克塔加特看来,B理论者所谓的变化更接近于空间变异(即空间位置的改变)而非时间变异,这也是他不得不得出变化并不真实的巴门尼德式论断的原因。
接受静态理论还意味着我们必须重新评估对原因、自然法则和科学解释的认识。在我们平常的理解中,因“造成”果,果“遵循”因。试想一条自然法则,比方说牛顿的运动学第三定律:每个作用都有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没有了动态变化和时间流逝,所谓的因与果之间就只剩下永恒的、静止的先后关系。牛顿定律中的“反作用”一词似乎暗示着一种动态变化,即作用产生了一个随之而来的反作用。但在静态理论中,结果只不过是不受时间影响地存在于原因之后。这样一来,我们如何能说原因“造成”了结果?作用A和所谓的“反作用”B均不受时间影响地一前一后静止在那里,它们之间或许有很强的统计学相关,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指望在不变的时间轴的其他位置也观察到类似的作用和类似的反作用比邻而居,但除了相邻关系之外,此类事件之间的联系何在?若说B的出现以A的先出现为前提,那就重新回到了问题的原点:如果A没有造成B,B怎能以A为前提?看来,静态理论中A与B之间的真实联系——因果关系——不仅令人费解而且缺乏逻辑。
科学探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尝试着去揭开那些有趣的、支配着世间万象的自然法则。反过来,科学解释则指的是能为这些现象提供合理解释的法则。简单的自然规律有可能会以这样的形式给出:P类事件之后总是伴随着Q类事件。于是,我们就可以通过一个较早的P类事件的影响范围以及这两类事件必然前后相随的规律来解释某个Q类事件为何会发生。但是,只有我们相信未来也将遵循P类事件造成Q类事件的发生这个规律,此陈述才能成为有效的法则,这就是定律与巧合的区别!然而根据静态理论,我们能得出的结论仅仅是P类事件(不受时间影响地)存在,且与其后的Q类事件具有良好的统计相关。静态世界观似乎与某事件引发另一事件的观念格格不入,也与自然因果律相冲突。
科学解释的核心涉及原因的观念和因果律。如果当真采用静态视角去看待事物(似乎我们应当这么做),那么曾被我们解释为因果相连的事件之间就只剩下不受时间影响的统计学关系。抛弃了当下的事件会引发潜在的未来事件这个观念,剩余的概念还足以支撑我们去理解基本法则吗?倘若因果关系并不真实,那么自然法则似乎也不真实。[8]我们解释现象的努力便降格为对事件之间无法解释的关系的描述。就此而言,静态理论意味着真实性是不可知的。
静态理论对因果关系和自然法则的奇怪影响也反映在对与此密切相关的可能性概念的影响上。通常,我们会认为未来不仅取决于因果关系,也取决于概率。明天是否会下雨、达拉斯牛仔队是否能在明年的超级碗获胜皆有一定的概率。但如果静态理论正确,那么这些事件(明天下雨还是不下雨,或牛仔队是否赢得超级碗比赛)就不受时间影响地存在。要么是明天下雨这个事件存在,要么是明天不下雨这个事件存在。别忘了,正如爱因斯坦指出的,一个人眼中的“明天”在另一个参照系中则是今天。毫无疑问,就某种角度而言,任何事件都可以仅仅是潜在的或待定的。无论何时,一切事物都仅是其所是。因此,任何关于所谓未来事件之可能性的判断,只不过是一种从我们有限视角出发对永恒的现实做出的陈述而已。
难怪静态理论显得如此反常。我们思议世界的方式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变化、时间流逝、期待、悔恨、因果关系和概率。然而这种对变化的执着自巴门尼德时代起就引发了谬误和困惑。这是当代时间哲学遇到的核心挑战:似乎无法抹杀的关于时间流逝的体验(直观的时间)与经逻辑和物理学得出的坚实结论(科学的时间),二者间该如何协调?在下一节里我们将看到,尽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最终的解决之道已大致勾勒出来。在理解时间流逝的问题上,康德和达尔文给了我们同样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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