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李悝:战国初政治家与法家开创者

李悝:战国初政治家与法家开创者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悝 ,战国初政治家,法家的真正开创者。李悝所谓“尽地力”的主要内容,是鼓励农民利用地力来从事生产,开辟耕地,减轻赋税以及执行“平籴法”等。《晋书·刑法志》中有其所编《法经》目录,内容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并谓李悝“撰次诸国法”而成。秦汉法律,乃起自李悝。李悝实开中国成文法之先河。

李悝:战国初政治家与法家开创者

李悝(2) ,战国初政治家,法家的真正开创者。生于公元前455年,卒于前395年。曾任魏文侯(周贞定王二十三年,即前446年,至周安王六年,即前396年在位)相。尝以射之能中与否决讼狱,促使人皆学射,后因此而打败秦国(《韩非·内储说上》)。《史记》中《货殖列传》与《孟子荀卿列传》皆叙述到李悝“尽地力之教”,《汉书·食货志》对“尽地力之教”有较为详细的说明。李悝所谓“尽地力”的主要内容,是鼓励农民利用地力来从事生产,开辟耕地,减轻赋税以及执行“平籴法”等。由于年成不同,农业收入有丰歉之别,谷物价格涨落不定。李悝认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汉书·食货志》)为解决这个矛盾,他就采用“平籴法”。“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汉书·食货志》)“平籴法”在魏国推行后,国乃富强。

李悝认为:“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说苑·政理》)他主张以爵禄赏赐于国有功者,而非由无功的“淫民”享用,“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石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如此者,夺其禄以来四方之士,此之谓夺淫民也。”(同上)李悝的主张是削夺无功于国家的“世禄”以赏“有功”。刑罚产生的原因,在于制裁“奸邪淫佚”之行,“凡奸邪之心,饥寒而起,淫佚者久饥之诡也。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饥寒并至而能不为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饰美以相矜,而能无淫佚者,未尝有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国贫穷者为奸邪,而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而为邪也。民以为邪,因以法随诛之,不赦其罪,则是为民设陷也。”(《说苑·反质》)他将“奸邪”与“淫佚”、“饰美”、“技巧”相联系,因它们均妨害农业生产与国之富强,应在刑罚禁止之列。这里,已有法家重农主义与鄙视文智技巧的思想萌芽。(www.daowen.com)

李悝的著作,《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李子》三十二篇”,早佚。《晋书·刑法志》中有其所编《法经》目录,内容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并谓李悝“撰次诸国法”而成。秦汉法律,乃起自李悝。李悝实开中国成文法之先河。商鞅曾携《法经》入秦为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