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荀子的创新在于其着重从两个方面对前期儒家的“天”的概念进行了显著的改造和发展。一方面,针对思孟学派将天与人直接联系起来的倾向,着力弘扬早期儒家的传统,重新强调并进一步强化了天的至上性和超越性;另一方面,对孔子“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论述中所蕴涵的关于天之自然性的思想加以拓展和深化,突出阐发了“天”的自然义和规律义,提出了“天行有常”的哲学命题,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
由此构成了荀子“天”的概念的两大层面的涵义。要理解荀子天人关系思想的特征及其意义,首先必须辨明荀子的“天”概念的这两大层面之别,即形上层面与形下层面之别。所谓形上层面指的是作为本源性、超越性的天,其特征在于其至上性与超验性。它至大无外,至微无内,无形无象却又创生万物,无欲无为而又主宰、支配一切。人“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在这个意义上,荀子也将天称为“神”:“夫是之谓神。”(《荀子·天论》)(www.daowen.com)
作为这种形上之天创生的结果及特殊的体现,形下之天则具体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体现为有形有象之物及其运动变化规律之“天”,诸如星辰、日月、四时、阴阳、风雨等自然现象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均属于此列,“在天者莫明于日月”(《荀子·天论》)。其与形上之天的区别在于,这些现象作为超越性的天“不为而成”之“功”,有形可见,有迹可寻,能为人所观察到,为人所认识。而形上之天作为造物之“神”,无形无相,不能为人所能观察和认识。其二便是以人自身的形体结构、本性欲求及潜能形式体现出来的自然天性。人作为自然生命所具有的自然本性及认识与意志能力乃是天所赋予的,是“天”在人自身之中的具体体现:“好恶、喜怒、哀乐藏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所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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