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1、2简看,性、情、心都是“气”。在本篇中,“无定志”之“心”,属于血气的范畴,有知觉反应;而“有志”之心,带有意志力,具有“心之官则思”的性质。性、情与“喜怒哀悲之气”的关联,大体言之,性是“未发”状态,情是“已发”状态。喜怒哀悲之气涵于体内,未曾作用时是“性”;此气感物而动,表现于外则是“情”。第1、2简:“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31) 血气之“心”感物而动,随波逐流,依靠“习”(即后天习行、训练)才能有所定。意志之“心”则不然,有指导定向的作用:“金石之有声,□□□□□□虽有性,心弗取不出。凡心有志也,亡与不□□□□□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32)
这一段文字,前六字缺,李零补为:“弗扣不鸣,凡人”(33) 。后五字缺,李零补为:“可。人之不可”;廖名春补为“可。心之不可”(34) 。“心弗取不出”之“心”字,赵建伟认为是衍字。(35) 但从上下文看,未必是衍字。这里讲的是“心取”,与前文所说的“物取”,在形式上一样,在性质上则有别。整句话是说:金石有声,不敲则不响;人虽有与生俱来的好善恶不仁之性,心不导向则实现不出来。心有意志,有指向性,对于身之活动,不可能不参与。没有心志的参与和指向,身不能行,口不能言。身能行、能言,是与心志整合的结果。“心有志也,无与不可”,是本篇关于身心关系的一种说法,凸显了意志之心对人之行、言的主导作用。当然,另一方面,离开了身形,心亦不能实现其指向。如廖名春所补,心之不可独行。(www.daowen.com)
本篇第42—44简谈“用心”、“用智”、“用情”、“用身”、“用力”所应注重的方面。“凡用心之躁者,思为甚。用智之疾者,患为甚。用情之至者,哀乐为甚。用身之弁(便)者,悦为甚。用力之尽者,利为甚。”在这里,作者其实区分了意志之心和思虑之心。前者以“用心”标举,后者以“用智”涵括。我试作译文如下:运用德性之心,最不安、最躁动的莫过于价值抉择了;使用思虑之智,最有力度的,表现在面对祸患的考量;情感的表达,莫过于听诵哀乐;身体的安适,莫过于趋向怡悦;力气的耗尽,莫过于谋取私利。“目之好色,耳之乐声,或(左从月)舀之气也,人不难为之死。”(36) “或(左从月)舀”即“郁陶”,指心初悦(或忧)而未畅的状态。(37) 耳目声色的追求,人之身体内的郁陶之气,常常驱使人为之赴死(如俗语中的“人为财死”)。这一段讲的是,面对声色、利欲、悲痛、欢乐,郁陶状态的情气发用,引起人们患得患失,心智不安。心智不安是形身与心灵互动所致。心灵不安而要求其所安,因此,下一段即讲要有“柬柬之心”和“恒怡之志”,从形身和心灵两面,求其心定身安。(关于“柬柬之心”和“恒怡之志”,详下。)本篇提出“反己修身”的原则。第56—57简:“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修身近至仁。”(38) 听闻人间道义,反求之于自己,反求之于心,以心志导情气,端正自己的形身,庶几接近于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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