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哲学通史:生命主体是人

中国哲学通史:生命主体是人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所有的生命形态中有一种特殊的生命,就是“人”。同为生命,何以说生命的主体是人,而不是其他生命?在这样一种时代里,人们会完全相信卜筮的结果,完全按照卜筮的结果来行事,这时候人的生命的主体性就体现为人对自己主体性的放弃和让渡,让渡给了《易》,让渡给了鬼神与天命。而人的主体性更需要的是积极的肯定与表达。而“见”和“观”以及比拟、象征之类的方法是以事物本身以及人合于事物本身为依归的。

中国哲学通史:生命主体是人

在《易传》看来,整个宇宙就是一个生命的洪流,万物都有生命。在所有的生命形态中有一种特殊的生命,就是“人”。《易传》以天地人三才为宇宙的结构,这种观念和理论其实就已经凸显了“人”这种特殊的生命形态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与其他生命形态相比,人的特殊性何在呢?同为生命,何以说生命的主体是人,而不是其他生命?人这种生命形态的特殊性就在于,他对自己的生命有一种自觉,他知道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有自我意识,他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他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去从事许多事务,他还能赋予生命以意义与价值。这就是主体性。只有人这种生命形态,不仅仅是一个生命的实体,还是一个生命的主体。其他的生命形态只是一个自然的生命实体。其他生命形态是与自然直接同一,其本身就是自然。人这种生命形态虽然也来自天地自然,但他又能够与自然保持一定距离,观察、思考和认识自然。

《易》的创制本身就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因为它是人努力认识这个世界,把握自己的生命,走向自觉生活的产物。毕竟“《易》本卜筮之书”,《易》产生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极度依赖自然力,宗教氛围浓厚的上古时代。在这样一种时代里,人们会完全相信卜筮的结果,完全按照卜筮的结果来行事,这时候人的生命的主体性就体现为人对自己主体性的放弃和让渡,让渡给了《易》,让渡给了鬼神与天命。而自主选择放弃与让渡自己的主体性何尝不是人的生命主体性的一种体现?只不过这是一种消极的体现。

而人的主体性更需要的是积极的肯定与表达。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这个世界包括自身认识的深入,人的主体性才不断地在积极的肯定与表达中被凸显。在这个过程中,《易》作为卜筮之书的力量也就相应减弱了,对它的解释与阐发就增强了。在解释与阐发中,人的思维得到了训练,对世界的认识得到了提高。《易经》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由“卜筮之书”变成了“哲学”之书。《左传》、《国语》中记载了不少春秋时的筮例,可以反映当时的人们对《易经》和卜筮的一些看法。从这些筮例中,我们会发现,人们已经不再完全信赖《易经》卦爻辞的吉凶判断,而是倾向于通过理性地分析具体情形来判断事情的吉凶。比如,《左传·襄公九年》载有鲁宣公之妻、成公之母穆姜的一个筮例:穆姜与大夫叔孙侨如私通,并合谋欲废成公。事败,侨如奔齐,穆姜被迁东宫。穆姜初迁时,占卦遇《艮》之《随》。《随》卦的卦辞是:“元亨利贞,无咎。”“无咎”是断辞,表示没有灾咎。看上去是吉占,但穆姜却解释为凶占。她把“元亨利贞”解释为四种德性(与《乾·文言传》对“元亨利贞”的解释同),并认为自己无此四种德性,所以不能“无咎”。这是得吉占而不能获吉之例,表示人们认识到了决定吉凶的力量不是来自外在天命,而是来自自身的道德修为。《左传》、《国语》中还有不少例子是根本不经过起卦,就直接引用卦爻辞来说理的。这些都表明,《易》的卜筮功能的减弱,和作为经典文本意义的增强。而这个过程正体现着人的主体性的增强。

《易传》真正把人的主体性地位在理论上确立起来。确立起人的主体性地位,并不意味着把人置于天地自然之上,把人当作宇宙的主宰,最多认为“天生百物,人为贵”(郭店楚简《语丛一》)。人只能贵过其他物和其他生命,不可能贵过天地,最高境界也就是与天地合为一体。《乾·文言传》这样描述“大人”的境界: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乾·文言传》)

这跟西方近代哲学对人的主体性的凸显是不一样的。西方是通过突出人的理性的力量来突出人的主体性。而理性是一种对象化的思考方式,具有宰制的特征。把理性凸显到一定程度,它就高过天地自然了,它就可以征服和宰制天地自然了。这很容易造成主体与客体的冲突,造成自然生态的失衡。现代西方哲学有一股非理性主义的人文思潮,正是想揭示和纠正这种传统西方哲学片面突出人的理性所造成的危害。《易传》的哲学也肯定了人的理性,但它并不把人的理性突出到天地自然之上,而是主张人的理性应该运用到对天地自然的效法上。只要始终注意到这一点,人的主体性就不会变成一种凌驾于天地自然之上的、与之对抗的宰制性的力量,而是与之和谐的一种力量。

《系辞传上》说: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系辞传上》)(www.daowen.com)

这段话是讲圣人如何作《易经》以及如何通过《易经》来认识和把握这个世界的。圣人看到了世界上事物的复杂性,于是用卦象来比拟事物的形态,象征事物各自相应的性质。圣人看到世界上的事物总在变动之中,于是通过爻来观察事物变动的交会贯通之处,找到运行的规律,并且撰系爻辞以断其吉凶,使人见一定之规而有所适从。圣人“论述天下事物之至杂,不可妄谈也。论述天下事物之至动,不可乱说也”(50) 。圣人总是通过卦象比拟事物的形态,然后谈论事物,通过玩索讨论爻辞之义,然后付诸行动。通过把握事物之象和玩索爻辞之义,就可以助成事物的变化了。可见,圣人作《易经》只是在以卦爻来比拟和象征事物及其变化,来找到事物变化的规律以及对人的吉凶,然后助成其变化,使人趋吉避凶。在这个过程中,毫无疑问要用到人的理性认知能力,但是《易传》的作者并不凸显这种能力,而是凸显人的比拟、象征事物的能力。这是易学的一种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系辞传下》)。这种思维方式虽然也要以理性为基础,但是决定其性质的是对事物的直观或直觉能力。我们从圣人“见天下之赜”、“见天下之动”、“观其会通”所运用的“见”和“观”的方法,就可以知道这一点。而“见”和“观”以及比拟、象征之类的方法是以事物本身以及人合于事物本身为依归的。而且,圣人把自己的认识和把握通过卦爻辞谈论出来,也不可以因为是通过一己的观察而“妄谈”、“乱说”。人的言行都要在“拟”、“议”的范围之内进行。人与天地自然、事物本身的合一,都要通过《易》的卦爻之象与辞。那么,人的主体性如何体现呢?

首先,《易》的创制本身就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不具备主体性的生命是不可能作《易》的。其次,依靠中介、工具或模型来认识和把握世界,也只有有主体性的人才具有这种能力,动物之类的生命是不能通过中介,不懂得利用工具或模型来与世界打交道的,它就是自然本身。再次,人原本从天地自然生成而来,但因人的主体性,而与天地自然有了一定距离,而正是因为有这个距离,人才可以站在另一个立场来看待天地自然,并且可以助成天地自然的变化。这是《易传》的生命哲学观念中人的主体性最集中的体现。

《泰·大象传》说:

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大象传》)

后,是君王的意思。财,借为“裁”,裁度的意思。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财,荀作裁。”左右,是支配、治理的意思。上引《大象传》的话意思是说:天地相交而万物通。君王以之为天地的一条规律来效法,辅助天地间的事物以最适宜的方式变化和发展,并以此治理天下百姓。在《易传》的观念中,毫无疑问,这种治理一定是成功的,因为它与天地自然之道是相符的。与天地自然之道相符,也就顺应了事物的本性。以顺应事物本性的规律来帮助事物变化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就不会混乱,整个世界就会和谐,天地人就会合为一体。这与《中庸》的观念是一致的,《中庸》说:“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朱熹对此的注释是,“赞,犹助也。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51) 天地人三才并立为三,然后合为一体。

辅助事物的发展是什么意思呢?事物不是自然而然就在那里变化发展吗?何须人辅助?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人的存在,那么一切都自然而然,不存在辅助的问题。正因为有了人的存在,人以其主体性必然要求达到生活的自觉,要求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要求生活得更好、更和谐。而正是这样一个最简单的愿望,埋藏着破坏宇宙生态平衡的危险。人从天地自然而来,又与天地自然有一定距离。天地自然的变化和发展也未必都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这就需要人类自身去认识和把握天地自然的变化和发展。把握事物变化的关键在于把握事物变化的端倪,《易传》名之为“几”,“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系辞传下》)。事物发展到非常显著的状态时,吉凶完全暴露出来,这时候想要改变事物发展的方向已经不易。事物后来表现出来的吉凶,其实早在事物变化发展的几微状态就存在了,只是因为它过于深远和微小,很难使人认识和把握到。而《易》正是要教人去认识和把握这个变化发展的几微状态的,“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系辞传上》)。认识和把握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几微状态,于是就可以把将发展为凶的那个状态扼杀在萌芽状态,把将发展为吉的那个状态培育起来,辅助它发展,使它能够有利于人类自身的生活。“知几其神乎!”(《系辞传下》)能够真正认识和把握到“几”的人是进入了神妙境界的人。这样的人是“圣人”。《系辞传上》说:“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使事物的发展有利于人,并且创制器物以利天下,做得最好的就是圣人。圣人是一种理想人格,人的主体性的充分显示是靠圣人人格来实现的。圣人代表的是人这个类,而不是个体。这与现代西方生命哲学重视个体生命是有不同的。

从人能“辅相天地之宜”这样一种生命的主体性来看,里面包含着一些矛盾:一方面人要以自身为价值主导(吉凶是相对于人而言的,对于自然本身而言无所谓吉凶),另一方面又要以天地自然为依归,不能违背它自然的变化发展;一方面要有所为,另一方面又要无所为。所以圣人一方面要“为天下利”,另一方面又要“洗心退藏于密”(《系辞传上》)。可以说,《易传》深刻地洞察到了主体性的人在天地人三才的宇宙结构中所处的矛盾境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易传》的生命哲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解决这个矛盾,使得从自然中来的人,重新回归自然,实现天人合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