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卦爻辞不成于一时一人,它是历代史官或其他知识人根据长期流传下来的大量杂乱的“筮辞”和一些传说、民歌、民谚等材料编纂加工而成。
李镜池先生将《易经》卦爻辞分为三类(19) :一是象占之辞,例如《乾》卦“初九,潜龙”,“九二,见龙在田”;二是叙事之辞,例如《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三是贞兆之辞,例如《乾》卦卦辞“乾,元亨利贞”。我们也可概括为象辞、事辞、占辞。这三类,不一定每卦每爻全都具备,或有象辞无事辞,或有事辞无占辞。其次序大致是先象辞,次事辞,次占辞。
卦爻辞的系统性就不如卦爻画那么明确了,但由于卦爻辞是以语言文字的方式呈现的,因而其内容更具体,比抽象符号形式的卦爻画更多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形和思想观念。现代史学界对卦爻辞内容的研究有一种新的方向,即从社会史的角度将卦爻辞进行分类和整理,研究《易经》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如商旅、农业、工艺、政治、赏罚、刑讼、战争、祭祀、家庭、饮食、渔猎、畜牧、婚育、疾病、宗教、道德、艺术等方方面面的情形。(20) 在上古以上的历史缺乏文献记载的情况下,《易经》卦爻辞可以说是我们了解当时社会情形的百科全书,其片言只字都显得弥足珍贵。这样一种研究方式,以历史主义的态度将《易经》与《易传》分观,颇有助于我们客观地了解卦爻辞中所反映的哲学思想观念。要了解《易经》中的哲学思想观念,我们除了要更多地关注卦爻辞中那为数不多的富于思想性的语句,还要了解卦爻辞的组织形式和结构特征。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卦爻辞中的哲学思想。
1. 信仰“天”、“帝”的宗教观念
殷人尚鬼神、重祭祀。目前出土发现的最早的成型的文字甲骨文,其内容主要是商王室祭祀占卜的记录。《易》本卜筮之书,《易》辞源于卜辞,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染上殷人的宗教观念。从甲骨卜辞看,殷人信仰的至上神是具有祖先神位格的“帝”,凡事都要占问于“帝”,这在《易经》卦爻辞中也有体现,如“王用享于帝,吉”(《益》六二)。不过也就仅此一处,大概可以视作殷人宗教观念的遗存。另外两处为“帝乙”用作商王名,不具备至上神的意义。
《易经》卦爻辞在宗教观念上更多地体现了周人对“天”的信仰。比如:“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有》上九)“何天之衢,亨。”(《大畜》上九)“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姤》九五)“翰音登于天,贞凶。”(《中孚》上九)还有一些关于祭祀的卦爻辞,也隐含着对“天”的信仰。但是从卦爻辞这些“天”的意义来看,与其说它是一种至上神、人格神,不如说它是一种终极性的价值理性、道德理性的源头,这是一种不同于殷商神性的人文精神。而周人对“德”的发现,正是这种人文精神的落实。所以说,卦爻辞其实更多地是体现了人对这个世界和对人自身之为人处世的看法。
2. 有关为人处世的道德观念
为人处世之道就是对“德性”的落实。《易经》是一部筮书,同时也是那一时代的百科全书,不可避免地要担负着教化民众的责任。南宋大理学家朱熹曾说:“若庖羲氏之象、文王之辞,皆依卜筮以为教,而其法则异。至于孔子之赞,则又一以义理为教,而不专于卜筮也。”(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书伊川先生易传版本后》)意思是,《易经》卦爻象与卦爻辞之设,乃是以卜筮的方式对民众进行教化;至孔子作《易传》则专讲义理,是以讲义理的方式来实施教化。所以,整部《易经》都可以看作一部教化之书。卦爻辞中“吉”、“凶”、“悔”、“吝”之类筮辞,实质上可以起到一个价值判断的作用。在如何做为“吉”,如何做为“凶”的判断中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取向。比如,《乾》卦卦辞“元亨利贞”。朱熹注曰:“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21) 意思是,《乾》卦是大通至正的吉卦,如果占到这一卦表示事情发展会顺利。但这个吉顺是有道德修养上的条件的,只有心中正直而又有原则的人,才能实现这种吉顺,否则依然不“可以保其终”,没有好结果。这不就是教化人们要“正而固”吗?又如,《坤》六五“黄裳,元吉”,意思是进入到人生辉煌境界的时候,就应该“居中”(“黄”色之位为“中”)、“处下”(裳处衣之下),如此才能“元吉”。
这也正表明了吉凶断辞的价值判断作用。某条爻辞之有无“断辞”,或断辞相异,会带来不同的价值导向。比如,《蛊》卦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意思是不选择出仕以事奉王侯,而把在家侍奉父母的事看作更高尚的事。而这一爻帛书本《易经》作“不事王侯,高尚其德,兇(凶)”。有无“凶”字这一断辞,价值导向就完全不一样了。按通行本,无“凶”字,则强调对父母尽孝是一件十分高尚的事情,即使因此而不能为王侯效力也在所不惜。《象传》对此称颂道:“不事王侯,志可则也。”认为这种不事王侯而孝敬父母的志向是值得效法的。按帛书本,加一“凶”字,则是对这种“不事王侯,高尚其德”的主张提出了警告,认为不能以崇尚德行修养而与为王侯效力相对抗。两种版本的这一差异,事实上反映了西周时期士人在尽孝与尽忠上的两难抉择。或者,帛书本反映了西周时期《易经》卦爻辞的面貌,在当时孝敬父母与效命王侯二者相比较,前者的地位在后者之下。通行本反映的是战国时期卦爻辞的面貌,这个时期,孝敬父母的观念经过儒家的倡导,已经被看作是效命王侯的前提,甚至还被看作是士人独立人格的一种表现。所以,把帛书本的“兇(凶)”字给删掉了。(22) (www.daowen.com)
《易经》中还有不少表达为人处世之道德原则的卦爻辞,大多有吉凶之类断语。比如《谦》卦,64卦中唯独这个卦卦爻辞全都为吉利,其它的卦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些不利的因素。这表明,《易经》的编纂者高度肯定了谦德的重要性。再如:《乾》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告诫人们要勤勉;《恒》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教人有恒心;《兑》初九“和兑,吉”,教人为人和乐;《比》六二“比之自内,贞吉”与《比》六四“外比之,贞吉”,教人内外结交心诚以求;《临》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告诫人们只是快快乐乐地去做件什么事还不够,还要能“临事而惧”,事情才做得完美;《节》九五“甘节,吉,往有尚”,教人以节俭为乐,等等。
除了具体的某一卦或某一爻表述了某种道德理念,通过分析卦爻辞与卦爻象的相应关系和卦爻辞的组织形式,我们还能发现《易经》从总体上有一种“尚中”的理念。《易经》每一卦上下两经卦的中爻,即第二、第五爻的卦爻辞所述之事,多是吉利的。这就是“尚中”观念的体现。这一点不从宏观上对卦爻辞作比较是看不出来的。
3. 崇尚发展变化的宇宙观念
《易经》卦爻辞大多过于具体,难以了解其中是否含有某种超越的哲学思想意义上的观念。但是,如果从总体上去看待和分析这些卦爻辞及其组织形式,似乎可以看出它确实体现了《易经》编纂者对这个世界的具有哲学意义的总体看法。
有学者认为,《易经》始于《乾》、《坤》二卦,乾坤表天地,它们总领64卦,象征着一种宇宙变化发展的观念。其实,这是到《易传》才有的观念,从《易经》卦画和卦爻辞我们还难以判断乾为天、坤为地。但是我们从64卦末尾两卦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种卦序编排体现出《易经》编纂者有一种宇宙变化发展之为无穷的观念。《易经》最后两个卦为《既济》和《未济》。“既济”是完成的意思,“未济”是未完成的意思。在最后一个卦的位置,在本来已经表示完成与结束意义的卦后面最后再排一个表示未完成意义的卦,这个意义很明显:完成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完成,它意味着一个新的开端。这不就是变化发展之为无穷的观念吗?这种卦序排列具有抽象意义,因而是可以适用于任何事物乃至整个宇宙的发展变化的。
如果只是把事物置于无穷的变化中,我们将无法真正认识某个具体的事物,要认识一个事物必须把它置于一定的时空范围之内,这一点也是《易经》卦爻辞的编纂者所认识到了的。64卦就表示64种状态和情形,我们可以称之为“卦时”或“卦境”。每个卦又由六爻组成。这六爻由下而上就象征着事物在此情态中发生发展的六个阶段。比如《乾》卦爻辞依次讲“潜龙”、“见龙”、“跃龙”、“飞龙”、“亢龙”,显然是借龙由潜伏幽隐,到崭露头角,到飞黄腾达,再到穷极而悔的起伏升降的过程,来象征着事物发展的阶段。因为几乎每一卦卦爻辞的内容都可以看作那一卦所表达的事物有一个由下而上的发展阶段和过程,所以我们可以说卦爻辞及其六爻组织形式,能够表示编纂者有一种关于事物发展阶段论的思想观念。
事物发展到最后阶段会“物极必反”,这又是可以很明确地从《易经》卦爻辞看出来的思想观念。它可能是《老子》“反者道之动”思想的源头。一卦六爻,由下而上,最上面一爻也就是最后一爻,往往就走向了前面几爻所表示的事物发展方向的反面。劳思光先生从最后一爻的吉凶判断解释了卦爻辞中所包含的这种“物极必反”观念。(23) 卦象吉者,最后一爻多半反而不吉,比如《乾》上九“亢龙有悔”,《坤》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卦象凶者,最后一爻有时反而为吉,比如《否》上九“倾否,先否后喜”,《损》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这似乎也可以理解为事物自身包含着自身的否定因素,这个否定因素终究要表现出来,使事物走向自身的反面。不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而是同一个事物与自身的关系,这才是《易经》卦爻辞的辩证法因素所在,只不过它不是用理论性的语言表述出来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