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逻辑学是作为辩论术而发展起来的,后期墨家正是在与论辩对手的交锋中,建立起了自己的逻辑理论体系。《墨经》集各家逻辑思想之大成,不仅继承和发展了墨子的逻辑思想,而且也批判地吸收了其他学派的名辩学说,提出了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相当完整的逻辑学系统。《墨经》逻辑学达到了我国古代逻辑理论的高峰,因此与亚里士多德逻辑学、印度因明学,并称为世界三大逻辑学传统。三者虽各有自身的特色,但其基本形式和规律是一致的、互通的。《墨经》虽然涉及到宇宙论、认识论、道德观以及自然科学知识,但却以逻辑学所占的比例为最大。毫无疑问,逻辑学是《墨经》的中心,具体而言:《经上》、《经说上》略相当于《墨经》逻辑学的概念论;《经下》、《经说下》略相当于《墨经》逻辑学的判断论;《大取》是对推理的精辟总结,《小取》则是《墨经》逻辑学的总论。(45)
《小取》是《墨经》逻辑学的纲领性文献,其内容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论辩学的性质、作用及原则;二是专论“辩”的各种具体论式的不同特点;三是讨论辟、侔、援、推四种具体论式中的逻辑要求和逻辑错误;四是重点讨论了侔式推论中的正反情况及逻辑规则。(46) 后期墨家之所以重辩,是与他们对辩的功用和原理的理解密切相关的,《小取》开宗明义地对此作了总结性的概括: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小取》)(www.daowen.com)
“明是非”、“别同异”、“察名实”、“处利害”、“决嫌疑”、“审治乱”是辩的目的和功用。其中前三者是就认识目的而言的,后三者是就实际功用而言的。不难看出,后期墨家并未简单地将逻辑学视为纯概念的游戏,毋宁说它是为了解决认识真理的方法问题,并最终为改造社会服务的。(47) “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是讲辩的原则,既要反映事物的真相,又要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言论。“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是讲辩的程序和步骤,即用概念反映实在,用判断表达思想,用推理指明原因。“以类取,以类予”及“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是讲辩的规则和方法,即辩论中的类比推论。“类”是指具有共同属性的事物或概念,“类取”、“类予”即按照类同的原则进行归纳和演绎。“有诸己不非诸人”,是说自己的立论中包含有某种原则或判断,就不能非难对方也包含同样的原则或判断。“无诸己不求诸人”,是指自己的立论中不包含某种原则或判断,也不能要求对方一定要包含这些原则和判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