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的《坚白论》也是颇有特点的。他设问曰:说坚硬、白色和石头为三者,可以吗?回答说:不可以。又问:说它们为两者,可以吗?答曰:可以。问曰:为什么呢?答曰:当感知到白色而未感知到坚硬时,这是两者;当感知到坚硬而未感知到白色时,也是两者。问曰:既然感知到白色,就不能说没有白色;既然感知到坚硬,就不能说没有坚硬。拿这块石头来说,它也就是这样,这不是三者吗?答曰:看的时候,看不到坚硬,只看到白色,那就是没有坚硬;摸的时候,摸不到白色,只摸到坚硬,那就是没有白色。公孙龙在这里肯定不同的感官,经过思维抽象,产生不同的名,反映事物不同的属性和共性。但他认为,首先必须把事物(石)与其属性(坚白)区分开来,而不是混淆起来,故说“坚白石二”,而不能说“坚白石三”。
公孙龙指出,不同的属性(如白色、坚硬)是相互独立的,不是相互包容的,所以是分离的,也就是“藏”起来。他又说“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甚(当作“其”)石也?”(《坚白论》)白色和坚硬,在其它的物体上都可以感知到,不专属于石头所有,而是一切白物和坚物所共有的属性。公孙龙又承认有“白石”和“坚石”,“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同上)这就肯定了“白”与“坚”都是属于石的。也就是说,“白”与“坚”既属于石,又不专属于石,既是主体的感官和思维通过名相所把握的石的不同属性,又是主体所把握的天下所有白物、坚物的共性(共相)。(www.daowen.com)
在事实的层面上,公孙龙承认坚白石是一块具体的石头,整合在一起。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说,他指出坚性、白性、石性三种抽象的规定性是互相分离的。作为共相,“坚”、“白”具有独立性,未与石、物相合时,是独立的,但隐藏着。这样,“坚”与“白”相离,“坚”、“白”又与“石”(物)相离。说它们三者分离,是就它们隐藏着而言。如何理解公孙龙的坚白论呢?他表现出这样一种既离又合的智慧,即现象或性质总是在特定的关系中显现的。如以一个复杂的,至少是二元函数的关系式Yr=fr(x,r)来表示,Y为现象即显现出来的性质或性质的集合,x表示变量,f表示这些因素或变量之间的关系,r是相应的关系参量。若将“坚”、“白”看作潜存在x中的共相(“指”),它们既离又藏,叠加而无定所。关系参量r表示不同类型的感官(手或眼),而显相Y则是殊相(即“物指”)坚或白。如果说共相、抽象属性的“指”是一元谓词,那么具体属性的概念“物指”则是关系谓词,这是理解公孙龙的一个关键所在。由公式可见,当且仅当r同时代入“手”和“眼”,作为物指的坚白才相与。显然,这只是一种情况,一种解,即“常识解”。公孙龙的理解允许人们超出常识,考虑到更复杂、更抽象的情况,从而与两种性质问题(如“坚”性、“白”性,或“波性”、“粒性”等)内在地关联起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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