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哲学通史:老子观水为柔弱不争,主张效法

中国哲学通史:老子观水为柔弱不争,主张效法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的本性及其存在状态在老子看来主要是“柔弱”与“不争”,而这两种品格都是老子的无为观念的体现。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认为水的存在特性之一是处下不争,人应效法水的这种存在方式。而老子主张不争,实际上是要消解对待,不让这种对待形成。因为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等均以贬低其他对象为前提,意味着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处于对待之中,从而形成相争的双方。

中国哲学通史:老子观水为柔弱不争,主张效法

道家特别注重“水”这一特殊事物的存在状态,郭店楚简中,与《老子》一起出土的文献《太一生水》明确将水确定为宇宙演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水是最能代表道家哲学特点的物质形态,如果《太一生水》真是关尹遗说(161) ,则道家对水的重视确实一脉相承,乃固有的传统。《老子》中一书多次提及水,主张效法水之德。水的本性及其存在状态在老子看来主要是“柔弱”与“不争”,而这两种品格都是老子的无为观念的体现。

首先,老子主张柔弱胜刚强。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第七十八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

在现实经验中,我们往往可以发现水滴石穿,洪水所至,无坚不摧。老子显然对这些经验现象有深入的观察与思考,他认为柔弱并不等于软弱,柔弱是一种德性。“弱者道之用”,表明柔弱的存在状态恰恰是“道”发挥作用之处,柔弱蕴含着至刚至强之力。从万物生存演变之道来看,柔弱的存在状态正好是生命发展最为兴盛的时机,而刚强则意味着生命走向了终结,他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第七十六章》)柔弱代表着新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尽管呈现出柔弱的特征,但内在的生命力十分强大。通过观察人与物的存在状态,他得出一个结论:“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老子进一步提出了婴儿之喻。他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第五十五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第十章》)婴儿是人的最初发展阶段,保持着一种纯朴的原初本性,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老子主张通过修炼,保持像婴儿那样旺盛的生命力。(www.daowen.com)

其次,老子主张不争而善胜。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八章》)

最好的善乃是像水一样,无私利人,不与人相争。老子认为水的存在特性之一是处下不争,人应效法水的这种存在方式。“争”这个词本身即意味着至少存在对立的两方,并且形成了对待。而老子主张不争,实际上是要消解对待,不让这种对待形成。故他主张“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因为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等均以贬低其他对象为前提,意味着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处于对待之中,从而形成相争的双方。如果主体不凌驾于他者之上,不与他者形成对立,则主客对立消解了,而超越主客对立的存在者自身的真实存在状态得以呈现(162) ,这是一种无对的卓然独立的状态,故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这种生存智慧有很强的现实价值,所以老子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七章》)统治者如果不与民争利,不将自身放置于老百姓之上,而是以言下之,以身后之,反而能够得到百姓拥护,这正体现了“善用人者为之下”的道理。圣人没有狭隘的一己之私,将自己与天下百姓连成一体,故反而能成就自己的私。一直以来,这些都被看做是老子的君主南面之术,其实都忽视了老子的这些主张有普世的价值,是具有深厚哲学基础的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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