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学时间
义学的上学时间有严格的制度,以光绪年间的甘州府义学为例:“每年正月中旬示期入学,腊月中旬散学”,只有寒假,没有暑假。每天的上学时间也有规定,“子弟必每日赴学读书,如播种、薅草、收获,及一切无关紧要事务,该不准留家使用……诸生日出到馆,日入散学”。可以看出,每天的具体学习时间一年中是有变化的,以日出、日入为准,可以让学童早晨上学时夏避炎热、冬避严寒,教师在教学中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其他时间,有放饭时间、大小解时间,但“大、小解均在门内,除散学、放饭外,有擅出大门者重责”。
对于那些确有正事需要请假的学生,也制定了完备的告假、销假制度,规定:“有不得已事故,必禀明师长,限定时日归学。倘逾限不到,师长即行查究,以杜逃学之弊。如父兄姑息,无故留在家中,或妄听子弟之言,被责护短,赴学争论,侮慢师长,由师长告知经管,向其父兄再三开导,倘见不听,由经管将其子弟屏退……学生告假、销假,须设立总簿。于各姓名下,随时登记以备查考。如有时常告假,逾期久旷,及无故不到者,均予重责。”
(二)教学活动
义学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大都采用个别授课法,因材施教,“入学日,查明弟子之已发蒙者,令将先前读过之书,概行温熟背诵,始点生书。违法蒙者,先点《三字经》与读。”[17]也只有这样,教师在教学中才能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从而树立学生的信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都能收到与自身水平相适应的教育。
教学内容是义学教学的重点之一,它关系到学童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最终形成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乾隆年间大通卫义学“子弟五岁以上即令向义学念书,《四书》本经须令与注小同读经书,读毕仍讲明《小学》然后送至书院肄业……毎遇朔望,随师长礼拜”[18],丹噶尔厅义学“读书之始尤莫要于《小学》”[19]。左宗棠任陕甘总督时期义学“先用《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等,教他们识字;并用楷书仿格,教他们写字”[20]。光绪年间甘州义学“子弟读书,须习礼仪,言语动静,必教以正……每逢朔望,师长率学生向先师位前,行三跪九叩首礼。礼毕,师长正立,宣讲《圣谕》……先点《三字经》与读……师长每日于习字后讲书,就伦常俗世上指点每……每日散学时,师长随意说一典故……《小学》《孝经》,为初学入德之门……二书读完,始点《四书》……每日行有余力,可取天文、地理、水利、农田、史学、算学之有歌诀者,与之点读”[21]。秦安县“义学学生学习《神童诗》《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启蒙读物”[22]。河州义学“教以《三字经》《百家姓》《四书五经》等课程”[23]。
由此可知,清代甘肃义学教学内容基本一致,就其性质来说,包括了识字写字、普及知识和传统道德这三个相互配合的方面。有基本的日常起居礼仪教学活动,有识字类的《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等,有道德规范类的《圣谕》《小学》《弟子规》等,还有传统儒学经典《四书》等,另外还有一些天文、地理、水利、农田、史学、算学等方面的歌诀。随着义学的普及与发展,教材的供应成为问题,有的地方不得不自编教材以供学生使用。咸丰年间,“皋兰县马步青授徒苑川义塾,将《诗经》中的有关动植物与山川湖泊名称、器物名目、典章制度用语、人物称谓等词语抽出来,编为骈俪韵语30 首,结集为《峡蝶集》,作为教材,给学童传授声律对偶知识。”[24]
另外,学生的学习内容是有先后顺序的,先熟读、背诵《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等,用来识字,然后学习《小学》《孝经》,“二书读完,始点《四书》。凡读《四书》,有记性者,概读《朱注》,以为上进地步。每日行有余力,可取天文、地理、水利、农田、史学、算学之有歌诀者,与之点读”,“至于学作诗文,总须十五岁以后,方许拈笔。庶免根底浅薄之病”[25]。这样的教学安排,是适合当时学生的心理接受能力的。
在教学活动中,还有一些禁忌,如禁止师生教读某些书籍,“不可如近时村塾,只教子弟念诗……设学原为读书上进,凡无益之文,如诸家小说、演义之类,概不准其入日。至淫词艳曲,尤宜恪遵功令,严禁、焚毁。”②
义学的教学活动十分灵活,在某种程度上遵循了儿童的心理成长和学习规律,给我们如今的启蒙教育积累了不少经验,例如:
在识字过程中,重视汉字的特性。汉字是单音节文字,须一一认识,这给学童带来不少困难。但是,义学教师正好利用汉字单音节这一特点,选用较整齐、押韵的《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等书籍以及天文、地理、水利、农田等方面的歌诀,使学童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悦耳动听,既易于记诵,又使学童提高了学习兴趣。
遵循儿童学习心理特点,先易后难。这从学生学习的先后顺序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此不赘言。
考虑儿童的兴趣所在。模仿、听故事等是儿童的兴趣所在,义学教师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生活上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为学生示范,特别是在礼仪上,经常诱导学生模仿学习。在每日散学时,义学教师会讲一些浅显易知的典故,“如陆绩怀橘、王祥卧冰、孔融让梨以及囊萤映雪、挂角负薪之类”[27],以此提高学生的修养和学习积极性。
重视良好习惯的培养。如龙锡庆《义学条规》中就有“读书须心到口到。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要句读分明,多诵遍数。不得含糊不清,目视他处,手弄他物及结伙喊叫,声类市井……学生须设书案几凳,端坐对读……衣服冠履,宜洁净整齐,不得露体跣足,致形不敬。”②从小培养学生的读书方法和姿势,保持读书的整洁环境与身心,不仅对提高读书效率是必要的,且对学生身体的发育和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养成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学校与家庭紧密结合,敦促学生适当学习,加强学习的连贯性。“子弟每日放学归家,为父兄者,将其日中所点及带背之书,令于灯下多读数十遍。年终散学后,必令在家温书、写字,父兄能点书者,令点生书与读,正月节内依然。”③
(三)师生管理
师生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是教学管理中的重点,两者之间是相互配合、缺一不可的。
教师管理是义学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内义学一般“由府、县两学及斋长及经管之绅耆,择品学兼优者,送县,由县定夺于先年腊月订关聘请,以昭慎重”[30],而乡间义学则“由各渠公举董事会同绅耆于先年冬择定”②。教师不能随意组织教学活动和安排教学内容,如何带学生习礼仪、每日教授什么内容、怎样责罚学生等,一切都应遵循学规进行,照章教学。教师每日“必殷勤训诲,无间时日,除考试外,不得管理外事,闲住家中”③。对教师的续聘也有管理制度,“如果殷勤训课,来年仍请教课,不拘年限。否则另择,毋许讬为党举”④。
对于学生的管理,主要要求他们知礼仪,循规蹈矩,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光绪年间甘州义学要求学生“言语动静,必教以正……届时不完功课者,轻则责手,重责责臀……欺凌幼稚、搬弄是非,或招惹外人,三五成群,游戏滋事,均予重责诸生字纸,随时检入篓内,案头书籍,须整齐顿放。不可污损褶皱,狼藉成堆。不许擅动朱笔,涂抹墙壁,于书卷上写字及以字纸糊墙裹物,违者重则”[34]。对学生基本实行的是体罚管理,这虽使管理简单易行,但容易对学生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伤害,是不可取的。
义学中一般不能开除学生,除非经再三劝诱、教育,并且家长又不配合,才“由经管将其子弟屏退”②,教师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力,只有向经管告知的权力。
【注释】
[1]刘之芳:《丹噶尔厅志·创建义学碑记》,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五十五,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2]吴人寿、何衍庆纂修:《肃州新志》,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四十九,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第114页。
[3]王暮:《直隶秦州新志》卷十一《艺文中·汤牧义学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第1443页。(www.daowen.com)
[4]刘方霭:《义学记》,见礼县志编纂委员会:《礼县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06页。
[5]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94页。
[6]俞汝钦:《续修中卫县志·余庆堂捐义学义田记》,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五十三,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7]刘锦藻编纂:《清朝文献通考》卷七十《学校考八》,万有文库本。
[8]甘肃省舟曲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舟曲县志·善后条规之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第731-733页。
[9]以上均见唐彪:《父师善诱法》,转自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济南:山东教育版社,2005年,第394页。
[10]王尔敏:《儒学世俗化及其对于民间风教之浸濡》,载《近代文化生态及其变迁》,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55-59页。
[12]康县志编纂委员会:《康县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897页。
[13]傅九大主编:《甘肃教育史》,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58-259页。
[14]杨应琚:《大通县志·艺文·学约记》,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五十五,民国刊本,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15]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16]临洮县志编纂委员会:《临洮县志》(下册),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61页。
[17]以上均见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18]杨应琚:《大通县志·艺文·学约记》,民国刊本,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五十五,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19]刘之芳:《丹噶尔厅志·创建义学碑记》,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卷五十五,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20]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259页。
[21]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22]秦安县志编纂委员会:《秦安县志(上卷)》,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91页。
[23]东乡族自治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东乡族自治县志》,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6年,第530页。
[24]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甘肃省志教育志编纂委员会:《甘肃省志·教育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3页。
[25]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27]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30]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省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刊本。
[34]龙锡庆:《义学条规》,载《甘州书院义学章程》,甘肃图书馆藏,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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