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这日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作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署也就是正式签订合同,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正式合同文件
正式合同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合同协议书。
(3)合同条件,由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两部分组成。
(4)投标人须知。
(5)合同技术条件。
(6)发包人须知。
(7)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以合同谈判纪要的形式)。(www.daowen.com)
(8)投标人投标时所递交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件(包括原投标书的方案、承包人提价的技术建议书和投标文件的附图)。
(9)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的文件。如投标文件阶段发包人发出的变动和补遗,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的函件和承包人所做的文字答复,双方往来函件以及投标时的降价信件等。
2.无效的技术合同
在以下情形下订立的技术合同是无法生效的:
(1)违反法律、法规的技术合同。指订立合同或者依据合同所进行的活动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
(2)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指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履行合同的后果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珍贵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3)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非专利技术。
(4)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侵犯另一方或第三方的专用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以及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权或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合同负责及签署人员在订立技术合同之前,既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因违反法律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