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卦仅从《象》爻辞很难更多的找到卦象,只有九二、六五的“中”,初爻的“失律”,六五的“不当”,从位的角度看出卦象的蛛丝马迹。而象数《易》学家却能从象数句句作注,如初六爻说:“师出以律。”《九家易》说:“坎为法律。”九二爻象辞:“王三锡命,怀万邦也。”李鼎祚解:“‘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赐命之象’,六三‘师或舆尸’。”虞翻说:“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对这些解释不能简单否定,也不可盲目苟同。他们是《易》学史上的大家,必有独到见解之处。阳阴卦象是《易》的最有特色的形式和内涵,也是最神秘的地方,是演绎宇宙密码的最基本形式,离开卦象、爻象,物象也就成了无本之木,只是臆测而妄加物象了。
但同时,找到卦象与物象的联系,必须有理论依据,不能妄加比附,否则也就成了牵强附会,毫无意义的比附。一是《经》《传》中明显提出的包括《说卦传》中所指物象。二是传统中的的逸象。三是从阴阳性质、类比,比如:虞翻:“坤为尸、坎为车。”《说卦传》并没有称“坤为尸”,可能他是按阴阳观念,坤为阴为尸,《说卦传》也有坎:“其于舆也,多为眚”,能牵强解释。即便如此,《说卦传》明指“坤为大舆”,这里坤不用“舆”,而坎用“舆”,就显得无从下手。所以卦象既是《易》的基本工具,你能从卦画中看到多少卦象和信息,决定你的读《易》水平有多高。但卦象又是一门专门学问,非有丰富的《易》学知识和大量的读卦实践不能突破,加之一些本象失传,流派众多,卦象对研究者特别是一般读者是一道大坎,永无止境。即使研究也要以经为经,以本为本,以《经》《传》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上去思考,不可盲从。如果去掉“占”的功能,一般读者对卦象有个大体了解,重点理解卦、爻辞即可,王弼所谓“得意忘象”“得鱼忘筌”不无道理。即使研究卦象,也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卦象和物象的内在联系,不可妄加穿凿。
【注释】
[1]毒:通“督”,治理天下。(www.daowen.com)
[2]臧:善,好。
[3]锡:通“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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