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内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经济补偿研究

国内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经济补偿研究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的研究基本上与国际同步。进入21世纪之后,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获得了迅速发展。国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二,致力于国内不同生态类型和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到目前为止,国内并没有出现整体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的文章,但对局部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国内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经济补偿研究

国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的研究基本上与国际同步。1999年,陶大立将Costanza et al.的论文翻译成中文,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概念引进到中国;同年,研究者发表了一些关于中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文章。进入21世纪之后,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获得了迅速发展。国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集中于对国内外研究的介绍及不同评估方法的比较上。国内一些学者对国内外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如国内外研究的进展、国内外关于不同生态类型服务价值的评估的进展、生态系统评估方法及存在的问题等,提出了今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发展的领域和趋势(辛琨等,2000;谢高地等,2001;桓曼曼,2001;刘玉龙等,2005;李喜霞等,2006;武里磊,2007;赵桂慎,2008)。陈源泉等(2003)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转化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市场转化率概念,但此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转化问题并没有引起理论界和实践者的研究兴趣。

其二,致力于国内不同生态类型和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对陆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对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和对区域和城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除选择的目标区域不同外,国内对三个方面的研究类似,鉴于文献数量过于庞大和本书研究目的需要,本书仅就第一个方面的文献进行评述。(www.daowen.com)

欧阳志云等(1999)对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分析,并应用影子价格、替代工程等方法按照不同功能评估了我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出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有机质生产间接价值为1.57×1 013元/a,固定CO2总经济价值为7.73×1 011元/a,释放O2间接经济价值为2.84×1 012元/a等。尽管在使用的测算技术方面存在标准不统一,在测量时出现重叠等问题,但这是中国研究者第一次比较系统的测量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继欧阳志云之后,毕晓丽等(2004)、何浩等(2005)分别采用不同数据和技术测量了不同年份的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但两篇论文所得出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的差异较大(毕文测量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40 690亿元,张文测量了2000年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91 700亿元)。

2003年,徐丛春和韩增林从Costanza等人的研究成果中选取了部分指标,尝试建立评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框架,拉开了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序幕。此后,国内的研究者致力于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体系的构建(陈尚等,2006;石洪华等,2007)。到目前为止,国内并没有出现整体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的文章,但对局部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4、2006年,孙玲、朱泽生等利用遥感技术,通过对TM影像的解译,运用Costanza方法分别计算了大丰市和东台市滩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比较了其历史变化。2005年,国家海洋局启动一项为期5年的研究计划——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赵晟等(2007)运用能值理论对中国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国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2.6×108元/年,9.24×104元/hm2。这是第一次对国内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致力于区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工作,但相关文献并不多。如对桑沟湾、海州湾及三湾(辽东湾、渤海湾和莱州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张朝晖等,2007;石洪华等,2008;吴姗姗等,2008;刘亮,2012;张秀英等,2013),对辽宁、广东近海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研究(张华等,2010;李志勇等,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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