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研究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研究,它不同于传统理论教学论的书斋文献式研究,它的研究过程即是教学活动的过程,研究者可以是教学实践工作者,也可以是专业的研究者,他们深居课堂之中,直接研究课堂中的现象,既可以透过现象研究规律,也可以对现象本身作出深描与解释。课堂研究的方法多种多样,目前较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主客位”研究法。主客位研究方法主要是文化人类学中常用的方法之一,研究者在进行田野工作时,既要浸入到研究对象之中作为研究对象的一员去观察、体验、认识研究对象的文化含义,又要作为专门的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文化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并对两种研究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该研究方法是由文化人类学中文化唯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提出并系统阐述的。传统的教学研究者主要是教学理论工作者,他们研究教学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直接研究自己的课堂教学,积累大量的教学实践经验并以此作为他研究教学的基本材料,这显然是一种主位研究。二是研究者作为旁观者,深入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实践之中,以别人的教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观察、描述、分析、解释等方法获得有关教学的基础认识和结论,这是明显的客位研究。传统的课堂教学认为,研究人员会影响教学的正常秩序,会成为教学中多余的人。所以研究者很少进入课堂进行现场的研究。而实践教学论的观点认为,教学中不一定只可以有教师和学生,还可以有其他的角色,新的角色可以是教师的辅助者,也可以是学生的引导者,他要逐渐成为课堂教学中大家认同的一员。从另一角度讲,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大量的教研员队伍,有了教研员的大量参与课堂教学,有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人员的支持,课堂教学的效果一定会大大改善,实践教学论的理论源头会更加“材源滚滚”:既有教学理论工作者的主位与客位研究,又会带动教学第一线教师的主位研究。现代的教学研究者,已经不再仅仅是专业的理论工作者了,教师成为研究者(Teacheras Researcher)正在扩大着教学研究者的队伍,尤其是教师作为研究者更多的是加强了教学研究中的主位研究的队伍。
2.课堂观察法。教育观察法中,以课堂观察法为主,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听课”。英国著名的课堂观察研究专家瑞格认为,新教师的成长需要经常听课学习,带教教师指导实习教师需要通过听课的形式来提高业务素质。事实上,由于研究者作为观察者从日常教学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点滴行为窥视出被观察者的教学行为以及针对教材内容所展开的教学情况,从而更直接、客观地观察、描述课堂教学的现象,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以其自身的理论与方法素养对教学的内在意义与价值做出合理、有效的解释或对教学规律做出系统、科学的归纳与总结。可见,课堂观察不仅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的可取方法,同时也是教学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课堂观察法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被观察者所进行的活动,可以分为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两类。参与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是指观察者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通过与观察对象共同进行的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非参与观察(Non—participantobservation)一般不要求观察者直接介入被观察者的日常活动之中,而是观察者通常作为旁观者观察、了解活动的情况,关注事态的发展。通常用摄像机对现场进行录像,然后在事后进行分析讨论。由于两种观察各有利弊,所以在课堂教学的研究中常常将二者结合使用。 (www.daowen.com)
3.深描解释法。“深描”(thick description)是文化人类学的典型研究方法之一,克利福德·格尔茨在其名著《文化的解释》中第一章就是“深描说: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格尔茨借用法国思想家赖尔在《思考与反思》和《Z寸思想之思考》两篇文章中提到的“深描”方法,来充实人类学传统的经典方法——民族志的内容。赖尔所指的“深描”是关于“思想家”在做些什么的一般问题。实践教学论强调对课堂教学的观察和描述,但如果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那它就极容易成为经验教学论的范围。在此基础上,实践教学论还对在深描中的解释给予高度重视。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教学的观察和描述,坚持具体事实、材料第一和教学事实特殊性两条原则,以教学实际和事实为出发点,不仅分析具体教学形态中的教学规律,而且对于教学过程中涉及人文性的内容给予必要的、合理的解释。在这一点上,“教学描述是科学教学论形成的重要环节,没有它,教学论也就失去了现实基础,不管体系的结构多么完美,充其量是一种美好的乌托邦。”有了描述层面的教学,还是不够的,更深入的教学研究还要在描述中不仅渗透教学论已经有的方法、概念和原理,而且还要对原有教学论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与现象进行解释。
4.教学案例研究法。对课堂教学进行深描,通常是对一些教学案例的深描。在案例中进行概括通常在医学和心理学中被称为临床推断。医学上的案例法被广泛运用到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之中,教学案例就是对教学事件的记录,它将教学实践工作者在实际中面对的困难以及作出决策所依赖的事实、认识和偏见都显现其中。通过向受众展示这些真正的和具体的事例,促使他们对问题进行相当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并考虑最后应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教学可以有案例教学法,教学研究亦可以有案例研究法。教学研究中的案例就是对一个有趣论题的生动再现,它具有时间、地点、人物等,并按一定的结构展现。案例记录和描述的是教师和学生典型的行为、思想、感情等,并以故事或事件的方式呈现,但案例同时还反映研究者的方法与理论及其描述的重点和最终的落脚点。对于实践教学论的研究者来说,他形成案例研究的素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研究自己的教学,并从自己大量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一定的案例;二是在别人教学的课堂观察中捕捉案例;三是在平时的学习和阅读中注意搜集书面材料中的案例。对于研究者来说,不管他是专业的教学论研究者,还是教师作为研究者,他们搜集案例的目的是为了研究案例,因此要求他们对案例进行艺术的加工和整理。案例的搜集必须来源于课堂教学的生活,是真实的,但真实绝不是对教学中某一事件或案例的照搬照抄,案例来源于教学生活但同时要高于教学生活,这样的案例才更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在实践教学论的研究中,案例研究法正在与叙事研究法相结合,不仅改变着传统教学论的研究方法,而且还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教学论的表述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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