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墨子理想国:天子至庶民的生活用度标准

墨子理想国:天子至庶民的生活用度标准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托古代圣王的生活标准,墨子提出了王公大人在衣、食、住、行方面的统一消费标准。墨子认为只有上层社会的节俭才会造就社会的简朴风尚。而且墨子进一步指出厚葬久丧危害的严重性:“实为废政乱国之举。”更进一步讲厚葬久丧还会带来天下大乱,墨子认为自古大国攻打小国,是因为小国朝政失序,国家贫弱,不修武备,而导致小国贫弱的罪魁祸首就是厚葬久丧。

墨子理想国:天子至庶民的生活用度标准

(一)俭以生

墨子时代,拥财自富、饫甘餍肥者非富即贵,君王享乐奢侈无度,王公大臣争相仿效,所以墨子节制消费的主张主要是针对富贵、权要阶层提出的。依托古代圣王生活标准,墨子提出了王公大人在衣、食、住、行方面的统一消费标准。君王营造宫室的标准:“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辞过》)营造宫室基高以避潮湿为宜,边围屋顶以御风寒霜雪为宜,宫墙高度以示男女有别为宜。制作衣服的标准:“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絺绤之中,足以为轻且凊。”《辞过》对衣服的要求是冬服轻且暖,夏服轻且凉。饮食的标准是“足以增气充虚,强体养腹而已矣”,饮食只求强身果腹而已。对舟车的要求也极为简易:“其为舟车也,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是以民乐而利之。”(《辞过》)建造舟车是为服务民生,以运重物、行远路、乐民用为宜。“故节于身,诲于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墨子认为只有上层社会的节俭才会造就社会的简朴风尚。墨子《辞过》篇对统治者在宫室、饮食、衣饰和舟车等方面的肆意挥霍也大加批判,从国家政治的角度评估消费问题,墨子劝告统治者要及时自省、“辞过”自新,节制自身消费,“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辞过》)。适度消费是统治者的一种德行,也是治国治强的政治见识。孟子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孟子·滕文公上》)领导者的行为影响力不可低估,他们的德行如风,百姓如草,草随风动,跟风而进,民之性也,上层统治者的尚俭消费必然会影响社会的意识风尚,引导百姓消费,必然会使固本节用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墨子简易生存、节用消费的经济思想对于财富不足、贫富落差较大的战国时代,具有缓和社会矛盾、济世救民、富国强兵的积极意义。同时,置于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中的勤劳质朴、简淡养生等民间哲学,墨子俭以养生的消费原则也具有伦理和道德的向善指向。

(二)薄以葬

儒家重视丧葬礼仪,主张“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孟子认为与为死者送终相比,养育生者算不上大事。孔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君父之丧要守制三年,而且丧葬之哀要表现为容体、声音、言语、饮食、衣服、居处等方面的消减与克制。儒家这套形式繁缛、等级分明的厚葬久丧制度,遭到墨子的强烈反对,墨子认为这是以死妨生、以葬害生的不利行为:“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节葬下》)如此奢华隆重的丧礼,钱财的投入可想而知。墨子指出厚葬的巨额耗费之于王公之家必使府库为之一空,之于匹夫贱民之家必竭尽家产;如此治丧也必使金玉珠宝、丝絮车马、钟鼎戈剑、象牙皮革,尽弃于地下。至于殉葬一礼更为酷烈,天子、诸侯杀殉者,多者数百,将军、大夫杀殉者,多者数十,残忍至极。送葬如此,守丧亦为人情所不堪。《节葬下》曰:“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计算一个人终生的服丧时间:按照宗法礼仪,国君之丧要守三年,父母之丧各守三年,妻与嫡长子之丧又都服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要服丧一年;近支亲属死了服丧五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服丧都有一定月数,如此积累时日人何暇从事产业?而且服丧之人三年之内要极尽伤情,面容枯槁,颜色黝黑,耳目不聪,手足无力,形同废人。如此伤残自损,死亡相继,何以众民,何以事生?而且墨子进一步指出厚葬久丧危害的严重性:“实为废政乱国之举。”“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瞏而毋负己也。治之说无可得焉。”(《节葬下》)墨子认为推行厚葬久丧的陋习,必然会造成国无听政、民不从事、邪行淫暴不可禁止的乱象,欲求国家治安将不可得。更进一步讲厚葬久丧还会带来天下大乱,墨子认为自古大国攻打小国,是因为小国朝政失序,国家贫弱,不修武备,而导致小国贫弱的罪魁祸首就是厚葬久丧。“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为积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节葬下》)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国家政务,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事务必定会混乱,因为厚葬久丧会导致国家贫穷,国家将无以积贮;因为厚葬久丧会导致人口减少,国家城郭将无以守备,这样国家出战就不能胜利,入守就不能牢固。此外,墨子还指出厚葬久丧也会失去鬼神的祝福:“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上帝、鬼神也会因祭祀失常而降下罪厉祸害,惩罚抛弃他们。

因此墨子师法圣王,推行古制,主张丧礼、丧仪以尽礼从简为宜:“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节葬下》)棺木三寸足以容体,衣衾三件足以覆形,下葬不及深泉,坟地广围不过三尺。墨子还为此举证尧舜禹三代圣王,他们行政四方而路死野葬,不树碑碣,坟丘之处“牛马乘之”“市人乘之”“垄若参耕之亩”,来说明“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而且丧事已毕,生者节哀,恢复生活,“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节葬下》)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当久哭,而应赶快就业,各尽其职,用以交相得利。“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衣食是生人的利益所在,犹且崇尚节制;葬埋是人死后的利益所在,为何独不加节制呢?对于逝者哭着送去,哭着回来,以尽礼仪,回来以后就从事生财之务,以助祭祀之用。所以说,墨子的丧葬法则就是不损害生和死两方面的利益,“生则见爱,死则见哀”(《修身》)。墨子指责厚葬久丧实为陋俗恶习,就像輆沭国人:“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节葬下》)輆沭国人将头生孩子吃掉,称为“宜弟”;祖父死后,背着祖母扔掉,说“不可与鬼妻住在一起”,这都是愚蠢野蛮、不道德的粗俗陋习。因此圣人君子要摒弃恶俗,以节丧为政,方能实现圣王之治,实现国家百姓的利益。“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节用下》)墨子警告统治者,厚葬久丧确实不是富民、众民,拨乱反正的治国之术。

(三)乐有度

墨子的非乐思想是对以音乐为代表的娱乐行为的否定,在墨子看来音乐不是单纯的艺术审美或雅化生活。战国时代以繁缛的乐礼形式确定了社会的等级秩序,也界定了人们的享乐层次和尊卑地位。这与墨子平等、兼爱的伦理思想是不相容的,也与墨子开源节流的经济消费原则相抵触,所以墨子坚决地主张非乐。非乐既是对权贵奢侈享乐生活的节制,又是对经济领域普遍生存秩序和平等意识的维护。墨子的非乐思想主要是从社会生产和经济稳定的角度提出的。(www.daowen.com)

墨子认为治国者,应该具备全局意识和历史视野,在经济方面处理好取与予的关系,不与民争利,而要兴利于民。那么音乐与民生的关系如何?子墨子曰:“姑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非乐上》)如果厚敛百姓资财,制作钟鼓、琴瑟、竽笙,以求美声娱耳,这不但无益于民生,而且会导致废政害民的后果,因为声乐既成,大人必不以独享为乐,一定会炫耀惑众:“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今王公大人,惟毋为乐,亏夺民之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非乐上》)如果大人与君子分享音乐,就会荒废君子的政务;如果与贱人同听音乐,就会荒废贱人的劳作,可见声乐即便与人分享,也不具利人、利事的价值,而且享受声乐之美必然要佐之以美酒佳肴,“以为美食刍豢,蒸炙鱼鳖,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辞过》)的宴饮才能助其雅兴,所以墨子认为仁者治政要克制私欲,不追求“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非乐上》)的享乐。而且墨子认为王公大人的声乐享受,归根到底就是夺民衣食之财,以恣意自我,这种物力、财力和人力方面的浪费必然会引起民愤,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墨子进一步指出沉湎声乐,不仅是对社会财富和有效劳动的浪费,还会消磨损害人的精神意志,玩物丧志。“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上》)这里体现了墨子“利用即止”的消费观,“利用即止”就是人们的生产制造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适可而止,不求过分。“然而一旦器物被生产出来,并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的生活。随着人的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器物会对人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直至决定人的生活方式,使人成为器物的奴隶。《尚书》说:‘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就是一种典型的人被器物役使而丧失自主性的现象。”[1]墨子认为物用、享乐应遵循适度的原则,如果臣民恣意放纵私欲享乐,必然会危及国家安全,“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今惟毋在乎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是故菽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妇人,说乐而听之,即不必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縿,是故布縿不兴。”(《非乐上》)如果从一国之君到庶民百姓都沉湎音乐,追逐声乐之欢,就会带来国家运转的失序和社会生产的停顿。墨子认为这是非常严肃和危险的事情,上天、鬼神必不护佑。这也是夏、商、周三代暴王的前车之鉴,《非命下》曰:“昔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于此乎不而矫其耳目之欲,而从其心意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戈,内湛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庙。”夏桀、商纣、周幽、厉王,他们都贵为天子,却因放纵声色之欲,耽延于田猎之欢,不理政事,残暴百姓,于是失去了国家。《吕氏春秋·仲春纪·情欲》篇亦曰:“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圣人要生活有节,克制欲望,不能任性而行。《非乐上》篇墨子还以文献史实来证明非乐的正确性,他说在商汤制作的律令《官刑》里就将宫中跳舞视为巫风,《逸书·武观》篇也称夏启因纵乐放荡,乐声冲天,故天灭之,所以墨子认为音乐、美食、衣饰等奢侈享乐都是过分和不正当的行为。

荀子赞同儒家的礼乐主张:“乐者,圣王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荀子·乐论》)荀子从生生之道和天下治乱的角度阐述礼乐合乎天道,乐者,动静劳逸,张弛有度,在道德教化和个人情志建构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荀子视墨子的非乐、节用皆为劳生、苦生之道,是低质量、极乏味的生存。其实对于墨子极端的克俭、非乐思想墨家弟子也不尽认同,如《三辩》篇中程繁就质疑墨子的“圣王不为乐”之说,墨子对此也无甚坚持,只是笼统地说:“故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墨子解释从尧舜到汤武时代,音乐越繁荣的国家,能治理好的就越少。由此看来,音乐是能用来治理天下的。进一步讲:“圣王之命也,多寡之。食之利也。以知饥而食之者,智也,因为无智矣。今圣有乐而少,此亦无也。”墨子说圣王的教令就是太盛的东西就减损它。饮食于人有利,若因知道饥而吃的就算是智慧,也就无所谓智慧了。现在圣王虽然有乐,但却很少,这也等于没有音乐。可见墨子在非乐这个问题上也很矛盾,在生存质量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之间,究竟该如何选择?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告子上》)耳目之观、声色之美是人共同的感知欲求,是理性难以约束的。因此,说到底墨子并不否认精神娱乐的合理性,也不否认提升生活质量的诉求意义,但是“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非乐上》)。生存是第一要义,符合民生价值的需求才具存在的合理性。虽然墨子提出了适度消费的要求,但基于民生条件和社会阶层的差异,消费的平等和公义也很难实现。在墨子时代,民生的差异还体现在蓄私方面,这是财富与权势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家庭享乐的不平等,是权贵阶层的奢靡享乐。从道义上讲,蓄私不仅是一种陋习,还是权贵私权的泛滥行为,一般农户和小工商业者在这方面不具财力支撑。所以墨子认为君王、权贵无节制的蓄私(侍妾)制度是不合理的,是经济特权的滥用,而且违背人伦道义,宫中多禁女,天下多鳏夫,何以众天下之民?因此墨子提出:“虽上世至圣,必蓄私,不以伤行,故民无怨。”(《辞过》)“食色,性也”,纳妾蓄私的制度由来已久,圣人亦难免,墨子对此采取了容忍的态度。但墨子提出蓄私要适度有节制,合乎法仪,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常情,这样才能确保男女人口的比例适宜、婚配的正常,维持阴阳调和,使生民众多。

节制并不是禁欲,墨子对于声乐等享乐生活的限制,并非要引导民众安于贫贱,满足于因陋就简的生活,而是基于生产因素和资源匮乏的现实制约,不得已为之,事理使然。在《辞过》篇墨子曾赞扬圣王带领百姓走出洞穴,营造宫室;脱掉兽皮,缝制衣服;教人耕稼树艺、饮食强体,这在客观上肯定了人类在提升生存质量方面的进步与努力,肯定了民众趋美趋高的生活追求。所以墨子主张只有在保障了基本的衣食住行之后,人们对于美和乐的生活追求才是合理和必要的,这与他节用固本的经济原则是相一致的,而且墨子所界定和限制的生活标准和消费原则大多是针对官僚阶层和富贵之家而确立的,一般民众和下层士人也很难达到这个标准。这也进一步说明在一个共同的生存世界中任何人的命运都是休戚相关的,纯粹的个体自利和群体共利是难以分割的,站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层面,适度的消费原则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和道德上的正当性;另外在墨子看来,在相对有限的资源空间,从宏观的历史立场权衡利益,生者的权益胜于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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