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墨子理想国:量功分禄和公义均衡的分配原则

墨子理想国:量功分禄和公义均衡的分配原则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墨子认为即便是窃人桃李瓜姜的小盗、小私行为,官府也要严厉审判惩治,因为他不从事生产却想以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墨子分配的公平原则不仅体现为按劳分配、劳者获其生的等值理念,还表现为分财相助、自足济人的持衡理念。

墨子理想国:量功分禄和公义均衡的分配原则

社会生活的日渐丰富和多样发展,以及地理环境、区域资源和生产方式等的客观差异,引发了劳动种类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类化和细化。墨子基于劳动者的性别身份和从业能力提出了基础性的类别分工,即男女的分工:农夫从事“耕稼树艺”;农妇从事“纺绩织纴”。这主要是对农业劳动群体的自然分工。墨子还从劳动者的社会身份和职业性质进行了社会分工,将社会从业人群划分为农、工、商、官、士等不同的社会阶层。此外,墨子还基于行业技艺和产品物种的差异,对工匠群体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行业分类,将其分为木匠、车匠、鞋匠和编织工匠、机械工匠等不同类别。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类化,标志着战国时代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进步和提升。墨子肯定了社会分工的合理性,尊重各行业的现实存在与价值作用,认为社会分工没有贵贱之别,提倡百业诸工各得其所,各尽其长,使“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认为只有不同行业劳动者的努力生产,才能促进社会产能的有效增长,进而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

社会分工的细化提升了物质生产的能力和质量,也必然造成物质和财富分配及交换等问题的复杂化、多样化。墨子认为任何基于权势、垄断和非公平基础上的分配都是不公义、不合理的,因此在建构尚贤政体时墨子就已经明确了朝廷殿赏、分禄的原则,即“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这与墨子“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的政体原则是相一致的。在经济分配方面,墨子依然主张“赖其力则生,不赖其力则不生”(《非乐上》)的自给原则,不拘劳心者与劳力者,社会各阶层都要承担相应的职分义务,仕人要“强听治”,贱人要“强从事”,“各从事其所能”(《节用中》),以劳取酬,以此实现家庭和个人的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因此,墨子认为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分配必须公平公义,反对“不与其劳,获其实”的经济剥削与掠夺行为。在《天志下》篇墨子以形象的比喻谴责了不劳而获的暴力占有:“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所取之故。”墨子认为即便是窃人桃李瓜姜的小盗、小私行为,官府也要严厉审判惩治,因为他不从事生产却想以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就此墨子也明确反对王公大人“亏夺民衣食之财”(《非乐上》)的暴敛行径,以及百姓“贪于饮食,惰于从事”(《非命上》)的寄生行为,提出通过国家行政的激励手段,促进公平分配,进而提高百姓从事生产的热情。

墨子分配的公平原则不仅体现为按劳分配、劳者获其生的等值理念,还表现为分财相助、自足济人的持衡理念。墨子认为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互助而不是互争,因为即便处于同等生产力条件下的人,也会因个体能力、经营方式和环境际遇等方面的影响,造成收获和财富的实际差异,所以墨子主张:一方面人应该靠诚实的劳动和勤俭节约来获取财富;但另一方面墨子又提出财富的价值不是奢侈淫佚,而是慷慨济助,实现大众的共同福祉。《尚贤下》篇墨子提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坐视他人的饥寒、无助是不道德的,墨子主张要不遗余力地助人、劝人、施财于人,邻里之间不仅要在日常事务中彼此相助,还要共享教育资源,在财富方面也要共分,因为财富的公益性在于以有余济不足,消除贫富差距,以慈善公益的方式来促进财富普世价值的实现。在《尚同中》篇墨子把藏余财不助人的行为视同禽兽:“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这是墨子从兼爱立场出发得出的结论,墨子认为“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兼爱中》),爱利是一种双向的道德行为,最终爱利的双方和社会都会从中获益。另外还应看到,墨子公正、持衡的财富分配原则并不是奖励懒惰与不作为,而是要在整个社会勤勉强为的基础上,关注那些具备了相似的生存机遇和努力作为却没有获得大致相当的成功,因而未能享有公平的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人。墨子认为这类因客观原因形成的不平等也是不允许、不公平的,因此墨子主张要摒弃个人主义和个体的占有私欲,得益者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存者的存在需求,在自己的权益范围内适当让步,分财于人,照顾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实现兼爱基础上民生的互助与互援。(www.daowen.com)

从今天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墨子经济思想的道德性与理想成分远远超越了它在经济发展中的指导价值,墨子赋予了私有财产以更多的公益目的和人道义务,与当代经济学说的价值建构大相径庭。但不言而喻,在战国时代的生产和经济条件下,引导社会稳定和进步的经济方式是生活资料的均衡分配和合理占有,而不是导致财富集中或分配失衡的不良竞争与经济暴力,因为在经济、政治和生存上的不均衡会加大社会阶层的差距,进而引发社会的阶层分化和矛盾对立,这对于战国乱局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墨子按劳分配和余财相分的经济持衡原则,既是对勤劳、奋斗生存精神的鼓励,又是对暴政、压迫、战乱和掠夺环境中人类理想信念和人道良知的呼唤和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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