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间冲突的制衡原则在墨子理想国的思想中

国家间冲突的制衡原则在墨子理想国的思想中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墨子认为战争是人类互相伤害、破坏生存的不义行为,不符合天、人、鬼的利益,所以墨子极力反对战争,提出了解决国家间争端的非攻原则。因此国家间的暴力行为不符合天意,是非正义的。非攻是对兼爱的退守,是墨子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底线策略。但墨子固守自己的反战立场,为实现止战非攻的国家间政治格局开出了自己的良方。墨子的非攻策略基本上属于防守型,其实施前提是主体国家拥有主观的和平意愿,以及践行墨法的决心和勇气。

国家间冲突的制衡原则在墨子理想国的思想中

“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兼爱是实现天下共享互利的道德契约,但如果兼爱的理性原则被打破,强力一旦转化为霸权,战争就会成为利益角逐的必然工具。墨子认为战争是人类互相伤害、破坏生存的不义行为,不符合天、人、鬼的利益,所以墨子极力反对战争,提出了解决国家间争端的非攻原则。春秋以来的历史证明,诸侯各国的权势或来自篡夺,或来自征伐,于是小国变为大国,大国分裂成小国,战争是政治霸权获取的主要手段。墨子质疑这种战争暴力和强权政治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以天志的法理作为衡量战争的正义尺度,《天志中》提出:“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因此国家间的暴力行为不符合天意,是非正义的。而且墨子还进一步指出战争不但违背天志,而且殃及民生,战争“夺民之用,废民之利”“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失尽不可胜计”(《非攻中》),战争不符合兼王之政。墨子对战争的分析极为透辟,认为大部分战争都是出于君王的个人意志和贪婪本性,或是“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或是为谋取“土地之博”“人徒之众”(《非攻中》),这都是君王专政下的滥政与贪政。而在墨子的政治理念中,君王的权力不仅来自神惠,还得力于民爱,不能兴利天下、不求民生之益者必为天惩,必遭民弃,所以墨子反对战争,主张国家间政治交往要遵循非攻的互信原则,保障彼此的国家利益,共享和平的发展空间。

非攻是对兼爱的退守,是墨子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底线策略。墨子理想的国家建制是天下大同、万众一义、诸国兼容的大同政体,但墨子从未主张通过军事征伐或霸权欺凌等暴力手段来实现天下的一统,而是宣扬圣王的仁政德治,以兼爱的方式招抚万民,安定天下,认为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兼爱中》)。在墨子看来即便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战争,其目的也要存天下之利。《兼爱下》曾记载大禹伐有苗事,大禹宣告:“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以征有苗。”墨子评价“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以重富贵,干福禄,乐耳目也;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此禹兼也”,即便是圣王大禹所兴起的干戈之事,亦不能妄为,要上尊天意,下利民生,不求己身的富贵福禄,所以大禹的攻伐是出于兼爱的目的。

墨子非攻主张的价值归属还是兼爱,在墨子看来非攻是一种自制与他制的国家行为,己不谋人,亦不容人之谋我。战争很少有双赢的结果,即便是胜出者也要接受战争对生命和财产的损伤与破坏,特别是在战国时期战争本无真正的赢家,“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非攻中》)。因此为国者理应尊重现实,维护民生,不以攻伐为念,恪守非攻原则,以实现国家的保全与发展,这是一种内在的非攻自制行为。另外还存在他制的非攻选择,就是基于自身的国家实力和外部力量的挤压而不得不处的非攻状态,这种外力制约下的非攻行为不存在正义的目的,客观情势使然。因此在政治多元、征战不绝的战国乱世,国家间既缺少共同遵守的行为法则,又没有共同要约的权利与义务,非攻的国家关系很难实现。但墨子固守自己的反战立场,为实现止战非攻的国家间政治格局开出了自己的良方。墨子的非攻策略基本上属于防守型,其实施前提是主体国家拥有主观的和平意愿,以及践行墨法的决心和勇气。针对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墨子提出了致非攻的三条路径。

一是强国以止攻。战国时期,各国发展的不均衡形成了事实的国家差异,处理国家关系的方式由各国的势力和利益来决定,而天下政治格局的形成往往出于强国的意志。基于此,墨子认为弱国不能依赖强国来保障自己国家和主权的安全,生存权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墨子认为:“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节葬下》)对于富强、有实力的小国,大国也是心存顾忌的,所以基于小国的生存立场,墨子提出了自强图存、以强克敌的止攻策略。弱小国家欲求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要下内功夫,强国家、保民生,实现国家的稳定富强,以足够的实力消除他国的觊觎之心。这说明墨子已经意识到国家间的生存竞争也要遵从丛林法则,只有强者才拥有话语优势,退一步讲只有势力相当,才会形成制衡或牵制机制,才会打消强国恃强凌弱的念头。因此在道德缺失的战争情势下,示弱不如用威,自强是止攻、自救的最切实方式。《鲁问》篇中鲁国国君因忧虑齐国的入侵而问政于墨子,墨子曰:“吾愿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爱利百姓,厚为皮币,卑辞令,亟遍礼四邻诸侯,驱国而以事齐,患可救也。非此,顾无可为者。”墨子建议鲁君要修明礼仪、尊天事鬼,爱利百姓、取信于民;并以宝物钱币友交邻邦,这样就足以应对齐国的侵犯了。墨子是厌恶战争的和平主义者,虽然他深谙战术,但并未从军事角度和战略战术方面为鲁国谋划,而是希望鲁君通过推行贤人政治来实现富国强民、友邦相安的理想存在格局,可见墨子的目标是止战于未然,通过鲁国的自强以形成对齐国的忌惮,从而达到鲁国自保自存的目的。在《非攻下》篇墨子对他的自强止战思想做了进一步的阐释:“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墨子以史为证,认为古代修道立德的圣君都反对大国耀武攻伐,圣人之所以能够和睦天下,总领四海,在于他们博爱济民、躬行农事,他们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声与天地共存。这种推行王道以达圣治的局面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因此国强不是战争的合法理由,孟子说:“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孟子·尽心下》)惠利于民强于善兵善战,爱民利民是国家无敌的根本保证。

二是强军以止攻。战争是战国时代的历史标志,《韩非子·五蠹》篇曰:“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时移世变,政事亦然,上古政治竞于道德,中古角逐于智谋,战国时代的政治是武力的较量。战争是整合和推进历史的重要手段,但战争的唯一公义性在于其和平的目的,而战国的时势却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胠箧》),正义的话语权往往掌握在胜者的一方,所以对于进行中的历史事件是无法进行是非认定的。基于此,墨子持坚决的反战立场,对于商汤、周武等的伐暴战争也往往语焉不详,更多的是宣扬他们作为圣王的仁德和文治,这与孟子对汤武的历史评价极为吻合。孟子曰:“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孟子·尽心下》)孟子说周武王讨伐商纣并不以武力炫耀,只出动兵车三百辆,勇士三千人,靠的是武王的德行和仁慈,诏安百姓,不用战争,就已经使殷商百姓得到匡正,臣服于周。即便认可、推崇德政,墨子也认为治国者不可不修武备、强军事,只有军事上的强势才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使战事止于未然。这体现了墨子以防守克敌止战的国家军事思想,目的是消除战争,实现国家的自卫

道家老子论道也不以强势为胜,认为军队兵器不过器物而已,不可视之为目的。“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老子》第30章)老子认为战争的破坏性极其严重,兵行之处荆棘横生,大战之后荒年相继,善用兵者视情而止,武备不得已而为之,不以兵强而夸耀,因为事物正反相倚,强后必衰,至强者必致速亡。所以墨子推行积极的防御政策,他的军事储备、强军思想都是建立在以守为要、恃强却敌的墨守原则之上的。墨守与非攻理论相辅相成,墨守原则也得到史家确认。“是故自晋文公已下至战国而暴兵始众,于是以强并弱,以大吞小。故强国务攻,弱国备守,合从连衡,群相攻伐。故战则称孙吴,守则称墨翟。”(《太平御览·兵部·卷二》)《公输》篇记载的墨子却楚攻宋事件就是“墨守”的成功案例,在楚王面前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九次击败了公输盘的“云梯之械”,从而成功地制止了楚宋战争的爆发。墨子的国防策略主要体现为他的战略防御思想,《墨子》中从《备城门》到《杂守》11篇论述的都是应对攻城的各种防御战术,还有各种防守器械的制造使用原理,从而形成了墨子较为完备的防御作战理论体系。其防守原则和战术设计的可操作性极强,极富实用价值,因此墨子的军事作战思想对我国传统兵学体系的建构具有积极意义。

墨子强军止攻的战略思想是以强制强,图谋国家间关系的良性发展,基于此,墨子反对兼并争夺战以及以暴易暴的复仇战争。《鲁问》篇中记载了一次墨子与公输盘的谈兵论战,公输盘炫耀在楚越争霸战中,楚国因使用了公输盘设计的钩、镶器械,在水战中一举克敌反败为胜,公输盘因此沾沾自喜,责难墨子之义:“我舟战有钩强,不知子之义亦有钩强乎?”而墨子义正词严,谴责了公输盘推波助澜、怂恿战事的不义、不智之举,“今子钩而止人,人亦钩而止子,子强而距人,人亦强而距子,交相钩,交相强,犹若相害也。故我义之钩强,贤子舟战之钩强”。墨子认为以战为功,两败俱伤,楚越两国势均力敌,争战不休,公输盘又以精巧之计助力其间,激化战事,伤生害民实为不义,所以墨子说“我义之钩强,贤子舟战之钩强”。此外墨子反对假正义名号、以暴易暴的战争。《鲁问》篇中鲁阳文君以“郑人三世杀其父,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的理由,蓄意攻打郑国,墨子深以为不然,前往鲁阳文君处相劝,再次止战于未然。墨子说:“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墨子认为郑国人的残暴不仁已遭天谴三年,上天的诛伐已经够了!现在鲁国假天意伐郑,就好比一个人已经鞭打惩罚了他凶暴、不成器的儿子,而邻家之父又以替父教子的名义也举棒击打他,这种以暴止暴的行为难道不是很荒谬的吗?所以墨子以强止攻的军事思想是与他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伦理价值观一致而互建的,墨子反对危害任何国家利益的战争,反对以牙还牙、以暴易暴的不义征战,主张国家间的包容与兼爱,墨子所守护的是天下诸国共同的利益。

三是谦柔以止攻。《孙子兵法》开篇即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乃是宣导战术理论的著作,尚且对战争持如此谨慎的态度,可见兵者为不祥之器,圣者不为,所以墨子认为任何止战的行为都有其可行性与合理性的价值。战争中强国之间的角逐兼并十分惨烈:“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孟子·离娄上》)战争就是一种丧失人性的杀戮行为,小国、弱国于战争夹缝间的生存尤为艰难,对此孟子提出:“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善于征服的人以招服为上,能够联结诸侯而不打仗的人次之,开辟荒野拓展疆域者又次之,故善治者不以征战取利。因此墨子认为非攻止战中还存在着一种针对弱小国家的妥协性生存法则,即以示弱强邦、惠利大国的妥协策略求得国家的保全与存在。《鲁问》篇中墨子对畏惧强齐攻伐的鲁君因势利导,向其献上自保之策:“厚为皮币,卑辞令,亟遍礼四邻诸侯,驱国而以事齐,患可救也。”希望鲁国以谦恭礼让的态度,奉献皮币结好邻邦,互为犄角彼此依存,以抗衡大国侵伐,这种抱团生存的原则不失为乱世弱者求生的智慧之选。墨子认为在弱肉强食的国家间博弈中不能任性,《非攻中》就记载了莒国的教训:“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间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夹在齐、越两个大国间的小莒国,不敬事大国,不揣摩大国之意而从己之利,于是越国侵其疆土,齐国将其兼并占有。战国之时,强国南有楚、越,北有齐、晋,弱小之国的命运岌岌可危,所以墨子提出的以“皮币”和谦恭的言辞交好友邻的求生之策,不能理解为屈尊谄事以求一时之安的手段,这也是国家生存的无奈之举;而且退一步讲墨子的兼爱思想不仅是推行人与人之间的互爱利他,还包括国与国之间的互利互爱以及互容共通,以有余济不足或礼尚往来也是墨子外交的一种方式。

由此可见,墨子非攻国家间关系的建构,其基点是在攻与守、强与弱、战与和之间寻求一个平衡与制衡的坐标,其中有政治利益的权衡,也有存在哲学的考量。墨子审视现实,思考人类与世界存在的和谐法则,肯定了非攻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因为非攻具有保障国家自存的自为价值,而在客观上非攻也具有利他或共存的国家共利属性,因此非攻的实现虽有路径的分歧,但殊途同归,都富有瞻望未来的人道情怀和价值理性,是墨子政治理论的又一闪光光点。

“故知治天下者,有王霸焉,有黄老焉,有孔墨焉,有申商焉,此所以异也,虽经纬殊制,救弊不同,然康济群生,皆有以矣。”(赵蕤《反经·适变》)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民族饱经战火,历尽沧桑,先秦以来多少学者精英在救国济世的道路上苦苦求索,著书立说,不断拓展、充实着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内涵机制,较为显著者有王霸、黄老之学,还有孔墨、申商之术等,诸家各持其理,关联现实,思考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道路,虽踏脚点不同,但他们的愿望宗旨都是振兴国家、普济众生。较之其他学派,在对历史和社会的把握中,墨子政治思想更具独特的道德理性色彩和公利价值内涵。梁启超曾有此评论:“要而论之,墨子之政术,非国家主义,而世界主义、社会主义也。其言曰:‘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之臣也。’(《法仪》)又曰:‘视人国若视其国,视人家若视其家。’(《兼爱》)举国界家界,尽破之,而一归于大同,是墨子根本之理想也。”[9]梁启超把墨子思想提升到世界主义、社会主义的认知高度,显示了墨子政治的超前意识和理想主义色彩。梁启超的论断虽然忽视了历史文化的时空差异和学术认知等的辩证发展,但无论如何墨子的政治情怀和道义担当,是任何时代不可或缺的道德精神和践行意志,在对人类、世界和国家的认识与思考中,墨子的生命关怀以及对生存价值的探索与建构,作为一种美好的精神资源,富有指向未来的永恒意义。

【注释】
(www.daowen.com)

[1]方授楚.墨学源流[M].北京:中华书局,1973:73-74.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4.

[3]卢梭.社会契约论[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20.

[4]路文彬.《儒林外史》中的反抗实践及其可能[J].枣庄学院学报,2019(4):67.

[5]陈柱.墨学十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78.

[6]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63.

[7]陈柱.墨学十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15.

[8]梁启超.梁启超论诸子百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43.

[9]梁启超.梁启超论诸子百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9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