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修辞和逻辑这两门学科,按照一般的做法,通常在学习文法时就要学,因此大家也许会感到奇怪,为什么我先前很少谈及它们。原因在于,它们对年轻人没有什么益处;我很少见到或者不如说从未见过,有人是通过学习逻辑和修辞的规则而掌握了推理严密和说话漂亮的技巧的,虽然那些规则据说具有这样的功能。因此我主张,年轻的绅士只要了解一下它们的最简短的体系,就足够了,而不必长时间地仔细研究那些逻辑和修辞的程式。正确的推理,既不是建立在范畴和谓项上面,也不在于说话的模式和修辞本身。不过,详加阐明这个看法已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因此让我们回到主题;如果你希望你儿子推理严密,那就让他读读Chillingworth的作品;如果你希望他说话说得漂亮,那就让他精通西塞罗的作品,给他一个雄辩的真实观念;你还可以让他读一些优美的英文作品,在母语的纯正方面完善他的言谈风格。
§189 如果说,正确推理的功用和目的,便在于它能够使人对事物具有正确的概念和判断,在于它能够使人区分真假是非并据此而行动;那么,就决不可让你的儿子围绕着争辩的技巧和程式长大成人,他既不可自己去实践争辩的技巧和程式,也不可羡慕别人这样做;除非你不希望他成为一个能干的人,却希望他成为一个毫无价值的口角者,在言谈中固执己见,以反对别人为荣;或者再糟糕一点,甚至怀疑一切,以为争辩中能够找到的惟有胜利,而绝无真理这样的东西可言。世界上最不真诚、最不该为一个绅士或者任何一个自命的理性动物做出来的事情,便是不服从明白的道理和清晰的论证了。试想,如果无论对方的回答如何圆满,令人满意,他都不接受,只要能找到模棱两可的语词(“怎么说都解释得通的话”(1)),以便与他人争论,或者显示自己的卓尔不群,就一直争论下去,也不管自己所说的是否切题,是否有意义,是否与自己前面说过的话相一致,都毫不在意;如此等等,世界上难道还有比这种做法更加不符合文明的谈话和一切辩论之目的的吗?这种做法,亦即争论的双方谁都不会接受对方的任何答辩,也不会听从对方的任何论证,简而言之就是逻辑辩论的方法和目的。在这样的辩论中,任何一方都决不会依据真理和知识行事,否则他就会被当作一个可怜的失败者,被认为不能坚持自己的主张而受到羞辱,这就是辩论的伟大目的和荣耀。真理是需要对事物本身进行恰当的深思熟虑,才能够发现并获得支持的,不是杜撰一些术语,通过一些辩论就能得到的,杜撰术语和辩论的做法,不容易使人发现真理,却容易使人吹毛求疵地、错误地运用一些可疑的语词,是一种最没有益处、最令人讨厌的谈话方式,因此最不适合于绅士,也最不适合于世界上一切热爱真理的人了。
一个绅士,如果既不能通过写作又不能通过谈话,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那么这恐怕就是他的最大缺点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可以问问读者,难道你们真不知道,有许多富有家产的人,名义上应该具有绅士的品质,可在必要时竟连一个故事都不会讲,更不用说能把各种事务讲得清楚明白、令人信服了。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以为错不在他们,而在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因为我必须为我的同胞们说句公道话,凡他们努力的领域,我还没有看到他们被自己的邻居所超过的。他们学过修辞学,可从来没有学过怎样用他们的日常语言、去漂亮地说出或写出自己的思想;他们似乎认为,既然那些懂得说话艺术的人用各种修辞来修饰自己的谈话,那么,能够说出这些修辞便是说话的真正艺术和技巧了。其实,思想的表达和其他一切实践性的事情一样,都不是靠几条或许多条给定的规则就能学会的,而是要依照一些良好的规则或不如说是一些范本,不断地进行练习和运用,直到形成习惯,能够得心应手地把事情做好,才能学会。
因此,儿童到了能够讲故事的时候,不妨常让他们讲讲自己知道的故事;开始时要注意改正他们在联结故事情节的方式上所犯的最显著的错误。等到这种错误改正之后,再向他们指出次要的错误,这样一个个地改正,直到所有的错误,至少是所有的大错误,全都改正为止。当他们故事讲得相当不错之后,就可以适时地让他们把故事写出来。《伊索寓言》是我所知的几乎惟一适合儿童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可以为他们练习这样的英文写作提供材料,同时也可以供他们阅读与翻译,帮助他们学习拉丁文。等到他们已消除了写作上的文法错误,能够将一个故事的几个部分前后连贯地组合在一起,各个部分的过渡之处也不(像通常那样)显得那么简单和不自然,他们便达到了无需苦思冥想就能把话说得很好的初步程度,那时,如果有人希望他们在这个基础上更上一层楼,那就可以去求助西塞罗,这位雄辩大师在自己的第一本书《论创造》的第20节中给出了一些规则,可以让他们用来练习,由此使他们明白,根据几个不同的主题及设计,一个完美叙事的技巧和优雅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这些规则的每一条都可以找到恰当的例子,向他们展示别人是怎样实践这些规则的。古代的经典作家提供了大量这样的范例,这些范例不仅应当让他们翻译,而且应当用作范本让他们每天模仿。
当他们懂得了怎样才能把英文写得前后连贯、行文恰当并富有条理,并将叙事文体也掌握得不错之后,便可以进而练习写信了;练习写信时,不应当让他们在机智或客套上面下工夫,而应当让他们学会简单明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避免把信写得前后脱节、混乱或粗俗不堪。等到他们完全掌握了这一点,就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以瓦蒂尔(2)为榜样,学着写一些问候的、欢快的,揶揄的或者插科打诨的信件,来慰藉远方的朋友;同时,他们还可以学习西塞罗的《书信集》,用作商务或交往信件的最佳范例。人类生活中需要写信的场合是很多的,没有一个绅士能够避免在这种写作中把自己表现出来。他每天都会遇到一些机会,不得不动笔写信,而写信的结果,除了常常会因为信写得好坏与否而影响到他的事务之外,相对于口头会话来说,还总会使他的教养、观念和能力受到外界更为严厉的检验;因为一时的口头错误多半会跟着声音随风逝去,所以不会受到严格的评论,比较容易脱逃人们的注意和指责。
假如教育方法要达到的目标是正确的,那么大家就会觉得,这样的英文写作训练本应是教育不可忽视的一个必要部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用拉丁文作文赋诗这样一种毫无用处的事情,时时处处都在强加给儿童,让他们因力所不及而深受挖空心思之苦,使他们因不自然的困难而不能在语言学习方面获得令人欣喜的进步。但是习俗如此,又有谁敢违背呢?你可能要求一个(精通法纳比(3)《修辞学》中的一切比喻和修辞的)饱学的乡村学校教师,去教学生用漂亮的英文表达自己的思想,可是在大家看来这并非他的工作,恐怕他自己也从未这样想过,因为在这方面学生的母亲(哪怕她很可能因为没有读过一本系统的逻辑和修辞学书本,而被视为没受过教育的人)也能胜过他,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要求难道不是很不合理的吗?
正确地写作和说话,可以让他人感到优美,使他人更加愿意倾听自己的言谈。既然一个英国绅士经常使用的语言是英文,那么他最应加以培育、最应注意去修饰和完善其文体的语言,也应当是英文。一个人的拉丁文比英文说得好或写得好,也许可成为大家谈论的话题,但就他自己而言,与其为了一种没有什么意义的才能去获得他人的无谓称赞,还不如能用自己随时要用的母语很好地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更加有用。我觉得这一点是普遍为人忽视的,无论在哪里,都没有人去关心提高年轻人的母语能力,让他们透彻地了解并掌握自己的母语。在我们中间,如果有的人母语比一般人更加熟练纯正,那是出于机会或天赋或别的什么原因,却恰恰不是出于他受的教育或教师的关心。一个从小在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学习环境中教养成人的教师,即便他的拉丁文和希腊文水平并不高,但要他关心学生的英文说得怎么样或写得怎么样,那也是件让他丢面子的事情。因为拉丁文和希腊文是学术语言,只适合于有学问的人去搬弄和教授,而英文则是那些没受过教育的粗人使用的语言。然而我们却看到,我们的一些邻邦并不认为公众不应该去提倡和鼓励改进自己的母语。在他们看来,修饰和丰富自己的母语不是一件小事,为此他们专门开办学校,支付薪俸,立下雄心并且争着要把自己的母语写正确。无论现在的情况如何,只要我们回头看看以前几个朝代的情形,就可以看到,他们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他们已经把很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一种语言传播了多么远。罗马帝国的伟人们每天都要练习自己的母语;我们根据记载还能找到一些演说家的名字,他们曾经当过一些罗马皇帝的拉丁文教师,可是拉丁文正是他们的母语。(www.daowen.com)
希腊人显然更加善于使用自己的母语。在他们看来,其他一切语言都是野蛮的,惟有他们自己的除外,所以这个富有学问而又精明的民族似乎从未研究或看重过外国语言,尽管他们的学问和哲学无疑源自国外。
我在这里并不是要反对希腊文和拉丁文,我认为每个绅士都应当研究它们,并且至少应当通晓拉丁文。不过,尽管年轻人可以学习各种外语(而且懂得越多越好),但他应该批判性地加以研究,并努力使之能够熟练、清晰和优雅地表达自己思想的语言,仍应是自己的母语,为了这个目的,他应当每天都加以练习。
(1) 原文为拉丁文a medius terminus,其字面意思相当于英文a middle end(可以往两头走的终点或起点)。——译者注
(2) Voiture(1597—1648),法国诗人,书简作家,对法国17世纪文体风格有重要影响,1649年出版的《书信集》情趣盎然,引喻精妙,颇受朋友们的推崇。——译者注
(3) Farnaby,Thomas,著有Index Rhetoricus(《修辞索引》),伦敦,1625年版及此后的修订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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