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我经常在儿童身上看到这么一种情况,他们一旦得到了弱小的动物,就会去虐待它:他们常常折磨、非常粗暴地对待落到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和其他这样的弱小动物,并且以此为乐。我想我们应当注意这种情况,假如他们表现出这样的残忍倾向,那么就要把相反的习惯教给他们。因为折磨与杀害动物的习惯,会逐渐地使他们对于人类的心肠也变得硬起来;而以虐待与摧残弱小动物为乐的人,对于同类也不会十分同情或宽厚的。我们不让屠夫参与生死性质的审判,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儿童的养育,从一开始就要让他们对杀害或折磨任何生物都感到恐怖;要教导他们,不要去破坏或毁灭任何东西,除非是为了保存或者有利于其他更加高贵的东西。的确,保存整个人类,本来就是每个人的责任,是调整我们的宗教、政治与道德的真正原则,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尽力使它成为自己的信仰,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安静得多,善良得多。还是回到我们当前所讨论的问题上来;我认识一位母亲,对她的和善与远虑都不能不表示赞叹,当她的任何一个女儿,就像一般小女孩所喜欢的那样,想要一只狗、一只松鼠、一只鸟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时,她总是会满足她们的要求:不过一旦得到了这些小动物之后,她们就一定得爱惜它们,勤勉地照管它们,使它们不缺所需要的东西,不受到虐待。因为,如果她们没有用心照顾它们,这位母亲就会把它看作是一种重大的过失,而为此没收她们的小动物,至少也要因此责骂她们一顿;这样,她们很早就学会了勤勉与善良。确实,我认为人们从婴儿的时候起就应当习惯于善待一切有感知的动物,不损坏或伤害任何东西。
儿童往往从破坏行为中得到一种快乐,我指的是他们无故损坏东西,但尤其是指,他们使那些能够感受痛苦的东西遭受痛苦而引以为乐;我以为,这种快乐只是一种习得的倾向,是一种从风习与交往中得来的习惯。许多人教儿童打人,看到他们伤着了别人就高兴得大笑:周围的大多数人也给儿童做出了榜样,更加坚定了他们的这种破坏行为。历史上谈论的事情,也差不多全是打仗与杀人:加在征服者(他们大部分都只不过是些人类的大屠杀者)头上的荣誉和名声,则进一步误导了正在成长的年轻人,使他们以为,屠杀是值得称赞的人类事业,是一切德行中最英勇的德行。通过这样一些步骤,不自然的残忍,便在我们身上培植起来了;而为人道所憎恶的东西,则被风习看作是获取荣誉的方式,使我们不再憎恶而推荐给了我们。于是,由于时髦和舆论,它最终成了一种快乐,而其实它本身既不是快乐,也不可能是一种快乐。这是应当小心加以注意、及早予以医治的;以便培养起那种相反的、较为自然的仁爱与同情的脾性来取而代之;不过,仍然要采用应当用来治疗前面提到的其他两种过失的那种温和的方法。说到这里,我们还要提出一个告诫,也许不是不合理的,儿童所作出的破坏或者伤害,如果是出于游戏、出于粗心或者出于无知,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一种伤害,也不是为了破坏而故意作出的,那么,它们虽然有时候也许会造成重大的危害,却可以完全不必介意,或只要稍加注意就行了。我想,这一点我说得再多也是不为过的,即无论儿童犯了什么过错,无论所犯的过错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对待他的过错时,只应当考虑它的根源以及它可能养成的习惯:惩罚应当着眼于这种地方,儿童不应当因为游戏,或者粗心作出的伤害,而受到惩罚。需要改正的过错,是他心中的过错;如果所犯的过错,或者可以为年龄所治愈,或者不会养成任何不良的习惯,那么,无论目前的行动是如何地令人不愉快,都不必加以责备。(www.daowen.com)
§117 要培养年轻人的仁爱之心,还有一条途径,那就是让他们养成一种习惯,在言谈举止上对那些身份低微的人,尤其是仆人,做到以礼相待。人们常常可以看到,绅士家庭里的儿童往往用粗鲁的言词、轻蔑的称呼和傲慢的举止来对待家中的仆人,好像这些仆人属于比他们低下的另外一个种族似的。这种情形,无论是出于不良的榜样,还是出于财大气粗,或是出于天生爱慕虚荣,都要加以防止或消除。要让他们以一种温和、有礼、亲切的态度,去对待地位较低的人,而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如果他们爱护手下的人,对之彬彬有礼,使之在服从中感受到尊重,那么,他们丝毫也不会因此而有失身份,他们的高贵地位及威望反而会提高,仆人们会觉得,自己并不是因为没有财产才屈服于主人的脚下,遭受他人的驱使,因此会更加自愿更加高兴地为主人服务。儿童不应被外表蒙蔽而丧失人性的考虑。他们越是不尊重人,就越是要受到教导,使自己的脾性变得浑厚,以更富同情心及谦和的态度去对待那些地位较低、财富较少的同胞。如果他们从小就依仗父亲的爵位,以为自己具有支配他人的权力,由此骄横跋扈,那么再怎么说,也属于缺乏教养,而如果对此不加注意,那就会使他们天生的自负心理潜滋暗长,乃至形成一种蔑视手下的人的习惯。其结果除了导致压迫与残酷,还会有别的结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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