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我提到要对儿童说理,也许会使人觉得奇怪;然而我不能不认为说理是对待儿童的真正办法。儿童一到会说话的年龄,就懂得道理了;假如我的观察不错的话,他们希望被人看作具有理性的动物,比我们能想象到的年岁还要早。他们这种自尊的态度是应当得到爱护的,我们也应该尽可能地使它成为支配儿童的最好的工具。
不过我所谓的说理,是指一种适合儿童的能力与理解力的说理。没有人会认为,我们应当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去和一个三岁或七岁的孩子进行辩论。长篇大论的说教和富有哲学意味的推理,充其量只会使儿童感到惊奇与迷惑,而并不能给他们以教导。所以,我之所谓应当把他们当作理性的动物来对待,意思是说,你的举止应当温和,即使惩罚他们时态度也要冷静,使他们感觉到你的做法是合理的,对于他们是有益而必要的;要使他们感觉到,你之所以吩咐或者禁止他们去做某件事情,并不是随心所欲、出于情绪或者异想天开。这是他们能够懂得的;我想,世界上没有什么应遵循的德行和应避免的过失是不可以使他们信服的;不过所说的道理必须与他们的年岁相适合,能为他们所理解,并且始终要用极少的极明白的措辞表达出来。即便是那些不习惯于根据通俗的见解进行抽象思维的成人,要想让他们真正明白责任的基础和是非的原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童就更不能够根据高远的原则来进行推理了。他们感受不到冗长的演绎的力量。要想用道理打动他们,那种道理就必须明白易懂,适合他们的思想水平,而且应该能够(假如我能这样说的话)被触摸到和被感觉到。不过,只要考虑到他们的年龄、性情和爱好,就决不会缺乏足以说服他们的动力。为了防止他们犯任何值得注意的过失,即使没有其他较为特殊的动力可以利用,也永远可以让他们理解,那种过失会使他们丧失名誉、蒙受耻辱、失掉你的欢心,而且这永远是一种有力的动力。
§82 不过就各种教导儿童以及培养他们的礼貌的方法而言,其中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在他们面前树立起你要他们做或要他们避免的事情的榜样;当你把他们所知道的人的榜样指给他们看,同时就这些榜样的美或丑发表一些自己的评论,那么,这些榜样要比任何说教都具有更大的力量,去吸引或阻止他们去模仿。如果你能指导他们去观察,让他们看看别人行为中的优秀品质或恶劣品质,那么,这些行为要比任何语词都更能使他们明白无误地懂得,什么是德行,什么是邪恶。而别人的榜样也比任何规则或教导,都更能使儿童清楚地了解并深刻地感受到良好教养的美和不良教养的丑。(www.daowen.com)
这种方法不仅应该在儿童年幼的时候采用,而且,只要他们还要受别人的管教,就应该继续采用;不仅如此,我以为,只要做父亲的人觉得合适,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最好的办法,去改正他希望儿子改正的任何缺陷;榜样比任何事物都更能温和而深刻地渗入人们的内心。儿童无论忽略了、或者自己陷入了什么坏事,但只要看见别人做了同样的事,他们是没有不厌恶并为此感到羞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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