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荣誉感与羞耻心:《教育漫话》中的探讨

荣誉感与羞耻心:《教育漫话》中的探讨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0所以,我们应当小心地避免经常打骂孩子:因为这种惩罚的好处仅仅在于,它可以使儿童对导致惩罚的错误行为产生羞耻与厌恶的心理,此外是决没有其他任何好处的。但是如果经常施用体罚,结果必然会失去那种效力,会毁灭羞耻心。儿童的羞耻心与妇女的谦顺之情一样,它不能够时时被人侵犯而仍然保持下去。

荣誉感与羞耻心:《教育漫话》中的探讨

§56 我们借以使儿童走上正道的奖励与惩罚完全属于另一类,它们具有那样一种力量,乃至一旦我们能使它发挥作用,事情便大功告成,困难便成为过去。人们一旦领略到尊重与耻辱的含义,尊重与耻辱对于他们的心灵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如果你能使儿童爱好名誉、知道羞耻,你就使他们具备了一个真正的原则,这个原则会永远发生作用,使他们走上正道。不过大家会问,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我承认,这件事情最初看上去并不是没有困难的;但我觉得我们值得花时间去寻求一些方法(并在找到后实行它们)来做到这一点,这在我看来是教育的一大秘诀。

§57 第一,儿童(也许比我们想到的时期还早)对于表扬和称赞是极为敏感的。他们觉得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赞誉是一种快乐,尤其是在受到父母与自己所依赖的人的尊重和赞誉的时候。所以,假如父亲看见子女的行为好就加以赞扬,看见子女的行为不好就表现出生气和冷淡,同时母亲以及儿童周围的人都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那么,要不了多久就会使儿童感觉到其中的差异;这种办法如果坚持下去,我相信其功效一定比威吓或者打骂要大得多,威吓和打骂如果成了家常便饭就会失去力量,而如果不能随之使儿童感到羞耻则没有用处;所以除了后面所说的极端情况之外,应该禁止使用威吓和打骂。

§58 第二,为了使儿童更加深切地感受到被尊重的快乐与被屈辱的羞耻,并增加这种感受的分量,在儿童感受到被尊重的快乐的同时,应当始终伴随有其他各种令人愉快的事物,在儿童感受到被屈辱的羞耻的同时,应当始终伴随有其他各种令人不快的事物;这些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事物,并不是作为某个特定行为的奖励或惩罚而给予的,而是作为儿童的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所导致的受尊重或被羞辱的状态的必然的、始终伴随的结果而出现的。用这种方法对待儿童,就可以尽可能地使儿童认识到,凡行为良好而受人尊重、得到他人赞扬的人,必定为人人所喜爱,结果自然会得到其他各种美好的事物;与此相反,凡行为不端而被人看不起、不爱惜自己名誉的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别人的冷淡和轻视;结果,无论什么能使他满足或使他高兴的东西他都得不到。这种方法可以从一开始就使儿童获得一种固定不变的经验,教给他们知道,他们所喜爱的事物只有名誉良好的人才能得到,才能享受,这样,儿童的欲望反而有助于他们的德行。一旦你能借助这些方法,使他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羞耻(除此之外我不希望用其他的惩罚手段),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名誉并为此感到快乐,你就可以随意地管教他们,而他们也会热爱一切德行了。

§59 我想,实行这种方法的一大困难来自仆人们的愚蠢和顽固,因为在实行这种方法时很难防止他们不来干扰父母们的设计。儿童犯了错误,遭到父母的冷遇之后,往往可以从这些愚蠢的奉承者的抚慰中得到出路和安慰,这样就把父母为了培养子女的德行所作的一切努力都给破坏了。当父母不给孩子好脸色时,其他的人都应该以同样的冷淡态度对待他,任何人都不能给他一点好脸色,直到孩子自己请求原谅、改正错误、恢复了自己以往的名誉时为止。只要这种做法能够坚持下去,我相信,是很少用得着去打骂孩子的:儿童为了求得自己的舒服和满足,不用打骂,就会很快地学会去博得他人的称赞,而不去做那些他们发觉是人人反对的、必定会使自己吃苦的事情。这可以使他们学会谦逊与知耻;于是他们很快就会自然而然地嫌弃那些他们发觉会使人人都轻视自己的事物了。至于仆人方面的障碍应当如何消除,我只得留给做父母的人自己去考虑了。我只是觉得,这一点事关重大;他们如果能够得到一些小心谨慎的人来照顾他们的孩子,那就是非常幸福的。(www.daowen.com)

§60 所以,我们应当小心地避免经常打骂孩子:因为这种惩罚的好处仅仅在于,它可以使儿童对导致惩罚的错误行为产生羞耻与厌恶的心理,此外是决没有其他任何好处的。假如惩罚的主要结果没有让儿童明白自己做错了事情,也没有让儿童明白自己已咎由自取地使最好的朋友们厌恶自己,那么棍棒所产生的痛苦只能作出一种不完全的治疗。它只是对溃疡作了暂时的处理,使伤口得到表面的愈合,但并未触及溃疡的病根;只有发乎内心的羞耻心和不愿得罪于人的畏惧心,才能成为真正的约束。只有这两者才配掌管御人的缰索,使得儿童走上正道。但是如果经常施用体罚,结果必然会失去那种效力,会毁灭羞耻心。儿童的羞耻心与妇女的谦顺之情一样,它不能够时时被人侵犯而仍然保持下去。至于父母把子女棒打几下之后,很快就不表示出不高兴,则儿童对于父母的恼怒是不会惧怕的。做父母的首先应该深思熟虑,想清楚子女的哪些过失才值得他们生气;可是一旦生了气,实施了惩罚之后,他们就不应该马上收起他们的怒容,而应该花力气去恢复子女原有的美德,一直要等子女服从了,比平时表现得更好了,充分改正了所犯的错误,才可以完全恢复原来的态度。否则,惩罚用得过多就成了家常便饭,就会完全失去作用;犯错、受罚、被原谅就会被认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了,就如中午过后是晚上、晚上过后是早晨一样。

§61 关于名誉我还有一点要说,那就是,名誉虽然不是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是对于人的责任的认识,遵循上帝的启示,期望上帝的欢心和保佑以及如此服从造物主所感到的满足),但它最接近于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名誉是大家根据理智、对于有德行的良好行为的一种不约而同的证明和赞扬,因此在儿童长大之前、还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去辨别是非的时候,最适合于用来引导和鼓励儿童。

§62 这种考虑可以指导父母,使他们知道自己应当怎样去责备或赞扬自己的孩子。儿童的错误行为有时是不能容忍的,必须加以斥责,因而斥责不仅应当出之以冷静严肃的、不动情感的词句,并且应当背着别人在私下里进行;但当儿童应受赞扬的时候,则应当当着别人的面去赞扬他们。对儿童的赞扬经过大家一番传播,则奖励的意义就更大;而父母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会使子女更加看重自己的名誉,他们觉得自己的名誉没有受到损失,因而会更加小心地去保持别人对于自己的好评;但如果当众宣布他们的过错,使其无地自容,他们便会觉得自己已丧失了名誉,而制裁他们的工具也就没有了,他们越是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了打击,则他们就越没有心思去设法保持别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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