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素质教育背景下的声音与画面互通的美学特点

素质教育背景下的声音与画面互通的美学特点

时间:2023-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声音同画面形象,听觉同视觉及其他感觉是可以互通的。音乐形象的不确定性不是音乐的短处,而恰恰是长处,这一特征在某些纯音乐中得到更为典型的体现。音乐的这一特性,决定了音乐艺术巨大的概括性及表现的深刻性和丰富性。

素质教育背景下的声音与画面互通的美学特点

音乐以声音和旋律作为表现手段,用谐和的音响组成乐章,诉诸人的听觉,是一种听觉艺术。但音乐绝不是简单刺激人的听觉器官的音响,而是有丰富内容的艺术。音乐家把他对生活的感受以及思想情绪,以一定的旋律表现出来,通过听觉去打动听众。只要听觉健全的人,一般都能引起共鸣,而乐感强的人,更能体会到其中微妙的感情。《论语·述而》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左传》襄公29年记吴子季札观周乐云:“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知…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庸》《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权、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总之,各国国风及大小雅演奏下来,季札都能听出人民的情绪,悟出国力的兴衰。可见其体会之细,感受之深。

音乐不同于绘画。绘画是静态的艺术,占有一定的空间,而音乐则是动态艺术,在时间中展开,所以又叫时间艺术。这种艺术有它的优点,就是结构上的灵活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无穷,使听众的情绪随着乐章的发展而起伏变化。但也有它的局限,它不像绘画使观众一目了然,倘不听完全曲,就无法获得全乐章的完整印象,而且,随着演奏的结束,音乐也仅只留在人的记忆中。由于音乐是诉诸听觉的时间艺术,因此,它拙于再现生活形象,而长于表现情感和情绪。

(一)抒情性

与其他艺术相比,音乐更善于直接激发和表现感情,最能够以情动人。绘画要通过线条色彩、构图的组合方式来描绘现实,表达思想感情。小说要通过语言塑造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具体环境来描绘现实,表达思想感情。欣赏这些艺术都需要有一个观察、思考和认识的过程,而欣赏音乐则是一种直接的情感体验。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人们凭生活经验,从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的差别,可以判断物体运动的情况。高音激昂,低音深沉;强音振奋,弱音柔和;快速度的音急骤,慢速的音舒缓。这些声音表现出多种多样的音响美,包括声音的清脆美、高亢美、纤弱美、连腔美、浑厚美、婉转美。同时,激发和表现出各种不同的情感,和谐的音响使人喜悦,表现着安宁和愉快的情绪,不和谐的音响使人烦躁,预示着不幸和苦难的降临。

(二)描绘性

音乐具有描绘客观现实的功能。音乐运用音乐音响的特有运动形态来进行艺术造型。其常用手法有以下两种。

1.摹拟法

这种方法是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音响进行摹拟。例如,歌曲《边疆泉水清又纯》中“泉水叮咚”声、《杜鹃圆舞曲》中杜鹃“咕咕”鸣叫声、《命运交响曲》中的“敲门声”、民乐《赛马》中马的嘶叫声、《十面埋伏》中的炮声、战鼓声、拼杀声等。这些事例说明音乐试图“描绘”,而音乐的这种“描绘”完全不同于绘画利用线条构图的描绘。这种音响上的摹拟,使欣赏者从这些声音中联想到事物的美感特征和想象出音乐的“画面”,但是,这种摹拟绝不是纯自然主义的摹拟,而是“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是生活中自然音响经过音乐化了的艺术再现。借用现实生活里原有的、带有音乐性的音响来塑造形象和描写场景,这种造型手法顺乎自然、简便易行,是许多作曲家共同采用的。(www.daowen.com)

2.类比法

这种方法是运用音乐要素及其运动形态与客观事物的典型形态进行类比,暗示和启发欣赏者进行审美想象,从而描绘出音乐的“画面”。如高音可以描绘纤细、轻巧、锐利的事物;低音可描绘壮阔、深沉、粗重的事物。进行曲的节拍,我们能感觉到队列的步伐;圆舞曲的节拍,我们能想象出一双双舞伴的舞步。音量变化过程是“弱—强”,可以表现出磅礴的气势;音量的变化过程是“强—弱”,可以显示出纵深悠远的视野,引向余音缭绕回味无穷的意境;音量变化过程是“弱—强—弱”,可以联想到某种物象或人自远而近,又由近而远。在高音区的变化过程是“高—低—高”,可以联想到某种东西从高空降落地面,又从地面腾空而去;休止符是音量为零的瞬间,这缄默的瞬间如能巧妙地运用,可以收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如广东音乐《雨打芭蕉》,以短促的顿音和优美的旋律,描绘了芭蕉叶迎着雨珠张开伸直的挺拔英姿。《田园交响曲》第四乐章《暴风雨》,以连续的不谐和弦描绘了乌云密布,以快速的弦乐跳弓描绘了带着雨点的狂雨,以短笛的尖锐呼啸描绘了闪电,以长号与定音鼓的轰隆低音表现了雷鸣,借以展现大自然的威力。

声音同画面形象,听觉同视觉及其他感觉是可以互通的。但是,音乐的摹拟法和类比并不是简单的等同和取代,而是经过了艺术的加工和创造。音乐也并非只能描写有声的物象,对于无声的场景也可以描绘。例如,古琴曲《平沙落雁》,描写了雁群迁飞,在高空飞翔、盘旋顾盼、时起时落的情景。音乐能够描绘生活中动与静,有声与无声的物象和情景,必须借助于欣赏者的联想和想象,但由于每个欣赏者的文化素质、艺术修养社会知识、情感体验有着很大的差异,因而决定了由欣赏者自由想象所构成的形象具有不确定性。不同人欣赏同一首乐曲,会有不同的想象,一千个欣赏者,便有一千个音乐形象。

音乐形象的不确定性不是音乐的短处,而恰恰是长处,这一特征在某些纯音乐中得到更为典型的体现。所谓纯音乐,即指排斥诸如文字等非音乐手段加入的音乐形式。它包括无标题的或标号性标题的交响乐、室内乐和我国民间的曲牌、古曲等,如“弦乐四重奏”(吴祖强)、“第五交响曲”(柴可夫斯基)等。中国古琴曲《梅花三弄》之“三弄”,指同段曲调反复演奏三次,人们可以自由想象梅花洁白、挺拔、傲放的形象。民族器乐曲中的《四段锦》《五场头》《老六板》等,则是指组成套曲的段数或曲牌所包含的句数,而其音乐形象完全靠欣赏者自由想象。这种想象也必定与自己体验过的千万个表象发生联系。音乐的这一特性,决定了音乐艺术巨大的概括性及表现的深刻性和丰富性。

音乐的概括性和丰富性又优于某些其他艺术。比如《黄河大合唱》,通过《黄河船夫曲》《黄河颂》《黄河怨》《保卫黄河》《怒吼吧!黄河》等乐章,将中华民族不堪外侮、誓死抗日的革命精神得以充分的展示。虽然船夫的模样、与风浪搏斗的动人场面、黄河的雄姿、中国人民奋起斗争的英雄形象等,都要靠欣赏者的自由想象而显现出来,但这正是一种审美享受。如果用有限的绘画画面和雕塑形象、舞蹈形象等来展示,都是很难全面深刻地表现出这种民族精神的。

音乐的描绘性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而音乐所表现的感情特征却是相对稳定的。因此,音乐描绘性特征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音乐艺术的主要目的在于表现感情。当然,能够生动地发挥音乐的描绘性,更有利于充分地表现音乐的抒情性。

(三)表演性

绘画、雕塑、书法建筑等造型艺术,都不需要借助于表演就可以欣赏。而表情艺术中的音乐就要凭借演员,通过一定形式的现场的表演来完成形象塑造。写出一部音乐作品,如果不演唱或演奏,它的功能就得不到实现。因此,音乐作品的艺术效果,不仅决定于作品本身的审美价值,还决定于音乐作品的演唱(奏)者再创造的能力。一首好的歌曲唱得很糟,不会给人带来美感,反之,一首质量平平的歌曲唱得很出色,却可以产生某种魅力。所以音乐有第二次创作的特点,音乐要求演员根据乐谱编导者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的创造性,进行二度创作,将乐谱的间接形象转化成直接可听的形象。使听众在欣赏演员绘声绘色的表演中亲闻其声,产生情感交流和共鸣,从中获得音乐美的享受。如果没有演员表演,作曲家的作品只能成为书面之作,根本不能实现其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就不存在什么艺术生命。可见,表演在音乐艺术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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