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文化基本原理与余家菊的思想历程

文化基本原理与余家菊的思想历程

时间:2023-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书中,他初次阐述了对文化的基本看法,从而开始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再造之路。这是余家菊对待中西文化交流的基本原则或态度。在文化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余家菊原来对国家主义学理的阐释偏重于教育文化,主要是从文化对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巩固方面立论。但文化的同一性有助于两国关系之和谐。余家菊认为,中国传统的文化国家观念,最便于国际的合作与融合,只要在同一文化的标准之下,各民族可以自由往来,自由合作。

文化基本原理与余家菊的思想历程

全面抗战爆发之后,余家菊怀着“文人无负于大时代”的抱负,以书生救国的特有方式,立志以文化来鼓舞人们,遂作《教育与人生》一书。在此书中,他初次阐述了对文化的基本看法,从而开始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再造之路。

他认为,文化乃人类所独有,每个人自出生后,即受文化所浸润,及至文化大启,“触目皆是先民努力之结晶,举首莫非先民意匠之表现”。这显然是指每个人生来自受益于传统文化。他从较宽泛的意义上指出,文化是表现“人类之心意营为者”。他所说的文化概念是广义的,包括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产品。

他指出,各民族文化有高低之分,决定其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点:第一,决定于各民族精神发育量之大小。精神发育量大者,其文化水准可高;精神发育量小者,其文化水准不高。这显然是标准的唯心史观,完全与唯物史观相对。第二,决定于各民族向上力之大小。向上力大者,则能发展不息;向上力小者,每每停止不前。这是说文化与各民族的主观努力成正比关系。第三,决定于各民族消化力之强弱。任何一个民族势必与异民族有所接触,接触异民族的原则是取长补短,即融外来于固有之中。这是余家菊对待中西文化交流的基本原则或态度。反之,若闭拒不纳而故步自封,或取舍不当而买椟还珠,或舍己从人而漫无骨干,则其文化纵不毁灭,亦将衰退。“闭拒不纳”显然是指国粹主义者,取舍不当应指各种中西文化调和论者,“舍己从人”指非国粹主义者。第四,决定于所接民族所具文化之优劣。因各民族之发展,各有一定的趋向,故其文化各有一定之意趣,特长由是而生,偏枯亦由是而起。这是说各民族文化都有长短,他建议多交流优点多的异民族文化。第五,决定于各民族融异性之大小。各民族文化在一定时间上,皆有其定型,而民族之构成分子又必有离弃定型而自为风气者,离弃定型若蔚为风气,可致民族于毁灭,故世人多畏忌而压迫之。然畏忌过度压迫过密,则变异不可能,进步无从起,于是文化呆滞。因此,应在适当的程级上,保持容许变异之态度,此乃民族文化生机之所存。这是说对于异民族文化要善于交流,但交流当限于适当的程级,不可全盘异化。联系抗战之前余家菊对中西文化的看法,他显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在价值层面要比西方文化要高,故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与碰撞的大背景下,他主张对中西文化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在坚持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吸取西方文化的长处。

他指出,一种文化自有其体系与旨趣,其各部分之间,自有其相维系相调节的机能。言外之意,中西文化各自皆成一个整体。但他同时又指出,各民族的文化虽各成一个整体,然随着新质素的出现,文化的固有旨趣或发生变化,即文化之转变;文化之转变,有程度上的不同,最小者为个人行为之改变,中级者为民众行为的改变,最大者为民族根本信仰之改变,三种转变,不可严格划分。一般来说,涉及末节者易变,牵涉根本信仰者难变,否则,转变迭起,发展生机停滞。他强调,“发育须在宁静之中”。他的意思是文化的转变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层级,由微到显,由物质到制度再到信仰,一步一步来,不能像全盘西化论者那样采取激烈态度。但他并未否定文化的根本旨趣就不能改变,只是难变而已。(www.daowen.com)

在文化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余家菊原来对国家主义学理的阐释偏重于教育文化,主要是从文化对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巩固方面立论。此时,他则从国家对文化的影响出发,进一步探讨文化与国家的关系。首先,他先指出了民族文化的问题所在:民族是人类文化的基本单位,但民族文化的形成,有偶然的因素和杂凑的成分,由于其发展顺乎自然,因此有路径斜出或轻重倒置的危险,这对国民生活显然会带来消极影响。

接着,他进而指出,在民族文化之上有国家文化,“国家者,民族文化之最高审判人,指导人,开发人也”[5]。国家对于文化的发展,可以进行精密的审虑,并制订系统的方案,使其服务于国民生活;国家文化由民族文化构成,民族文化主要与种族、语言等因素有关,而国家文化多为政治的结合,其中政治关系比其他关系更为重要;在一个民族分裂为两个以上之国家时,因为政治上的分裂与离异,民族文化之发展,大有日趋殊途之可能。但文化的同一性有助于两国关系之和谐。在民族文化即是国家文化时,国家之文化性,充实而富厚,国家的文化指导作用,便利而迅捷,在民族文化和国家文化有别时,国家要善于开发民族文化,国家应比民族共同体更有实力发展文化。

他认为,国家对内处理民间纠纷,必然依据其文化之成就,依据正义原则以决定其政策;对外也须依据正义,必不威胁他国之生存,亦不必榨取他国之利益,其所企图者为文化之交涉与文明之共进。在他看来,国家不当徒为自然的存在,还当发扬文化,为人类文明贡献其精神价值。他特别赞成中国传统的国家观,他说中国自孔子以来,就有一个传统观念即文化国家的观念。文化国家是相对于民族国家而言,民族国家是以民族为构成国家的单位,文化国家是以文化的统一为划分国别的标准。余家菊认为,中国传统的文化国家观念,最便于国际的合作与融合,只要在同一文化的标准之下,各民族可以自由往来,自由合作。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前景非常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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