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运动处方必须依次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般检查、临床检查、运动试验及体力检查、制定运动处方、预防实施运动处方、修改运动处方和实施运动处方等。
(一)一般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参加锻炼者或病人的基本健康状况和运动情况,包括询问病史及健康状况,了解运动史,了解健身或康复的目的和社会环境条件等。
(二)临床检查
临床检查主要包括:运动系统的检查、心血管系统的检查、呼吸系统的检查、神经系统的检查等。其中,运动系统的检查包括肌肉力量的检查和评定、关节活动度的检查等;心血管系统的常规检查指标为心率、心音、血压、心电图等,心血管系统的功能检查一般采取定量负荷试验,常用的有台阶试验、一次负荷试验、联合机能实验、PWC170机能实验等;呼吸系统的检查包括肺容量的测定、通气功能检查、呼出气体分析、屏气实验、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常用的指标有肺活量、五次肺活量、肺活量运动负荷、时间肺活量、最大通气量、最大闭气、呼吸气体等;神经系统的功能检查为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检查,体表感觉神经功能检查,反射、神经肌肉功能检查等。另外,还包括肾功能检查、肝功能检查、代谢功能检查等全面综合系统的检查。
(三)运动试验
运动试验是评价心脏功能、制定运动处方的重要依据,一般采用跑台或者功率自行车进行,逐级增加运动负荷。
(四)体力测试
运动负荷试验无异常的人才可以进行体力测试。体力测试包括运动能力测试和全身耐力测试。目前采用较多的体力测试方式为12min跑测试。(www.daowen.com)
(五)运动处方内容的确定
根据不同的健身锻炼目的确定运动的类型、运动目的、运动时间、运动强度、运动频度和注意事项等。
(六)运动中的医务监督
处方实施过程中,应对患者进行医务监督,以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健康状况好的锻炼者,可在自我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运动;而对于那些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病、临床症状不稳定的患者,在实施运动处方时,应在有医务监督的情况和条件下进行。
(七)运动处方的修改和微调
运动处方的制定最初并不固定,应先设置一个“观察期”,观察实施运动处方之后患者的反应;再在“调整期”内进行反复调整、修改,最终确定;最后在“相对固定期”内实施最佳的运动处方。
有雾的天气最好不要在户外锻炼。雾滴中不但溶解了一些酸、碱、盐、胺、苯、酚等有害物质,同时还沾带了一些尘埃、病原维生素等有害的固态小颗粒。当人们在雾中做长跑等剧烈运动时,身体某些敏感部位接触了这些有害物质并大量吸入,可能会引起气管炎、喉炎、眼结膜炎和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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