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作为旅游城市,涉及的管理机构有武夷山市政府的组成机构、非常设议事机构,也有相关上级部门的派出机构,主要包括如下:
(一)中共武夷山市委
中共武夷山市委全面领导全市旅游经济发展。
(二)武夷山市政府
1.武夷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2月30日成立,武夷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是武夷山市委、市政府深刻把握旅游业发展规律与发展形势,加快推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务实之举。随着武夷山市近年来旅游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现有的以旅游局单一的旅游管理体制已无法满足日常需求,决定成立武夷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武夷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前身是武夷山市旅游局,成立于1984年,是政府管理旅游业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旅游产业规划、行业管理、宣传推介、市场营销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成立的旅游发展委员会,仍为武夷山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原有职能基础上新增了旅游行业和产业统筹规划、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推介、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城市形象宣传等职能。
2.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原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属武夷山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代表市政府依法对景区(79平方千米)旅游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建设、开发、管理。下设“一办一室三局”,即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以及财政局、世界遗产保护局、建设发展局。2017年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成立后,改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①承担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景区”)内旅游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等职责;②承担景区内景点、旅游资源和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③负责在市财政预算内组织服务中心收入,编制预算,贯彻执行财政政策工作;④监管所属企业的生产运营工作;⑤承担景区的旅游活动、经营服务、票费事务、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⑥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依法对度假区(12平方千米,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进行管理。下设“一办四局”,即办公室、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局。(www.daowen.com)
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武夷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牌子。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行使对全市旅游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职能,包括武夷山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整顿规范、执法检查、旅游市场营销等。
5.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代表市政府协调“一关二检”即武夷山海关(正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正处级)、武夷山边防检查站(正团级),做好口岸建设工作。
6.武夷山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指挥部
武夷山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指挥部为了推进武夷山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武夷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工作,发布《关于成立武夷山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指挥部的通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指挥部指挥长,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同时市政府出台了《武夷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三)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成立于2017年。根据所承担的职责,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部、计财规划部、生态保护部、协调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所属事业单位有: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原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受委托承担国家公园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其下设3个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加挂“福建省武夷山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牌子,作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主要承担国家公园有关科普宣教、宣传推广、科研合作、科学研究和环境监测的具体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社会〔2016〕1342号)和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与武夷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联席会议制度。
(四)闽越王城博物馆
200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加强对城村汉城遗址的保护,专门批复成立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作为福建省文化厅(现文化和旅游厅)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闽越王城遗址的考古、研究、保护、管理与宣传展示等工作。博物馆下设办公室、宣教部、保管部、考古部四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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