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节事活动的主体和目的分类
盖茨(1991)根据节事活动的主体和目的将节事活动分为文化庆典类、文娱活动类、商业贸易类、教育和科学类、休闲活动类、政治/国家类、私人活动类七种类型。
1)文化庆典类
文化庆典类包括节日、嘉年华、宗教活动、游行、历史文化纪念活动等。
2)文娱活动类
3)商业贸易类
4)教育和科学类
教育和科学类包括讲座、研讨会、代表大会和说明会等。
5)休闲活动类
休闲活动类包括音乐会、歌舞剧和文娱演出活动等。(www.daowen.com)
6)政治/国家类
政治/国家类包括就职典礼、授职仪式、VIP访问和舞会等。
7)私人活动类
私人活动类包括庆祝人生新阶段的活动、纪念日和社会活动等。
(二)根据节事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分类
约翰·艾伦(1990)根据节事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把节事活动分为四大类:特大活动、重要活动、标志性活动、地区性一般活动。特大活动包括奥运会、世博会、足球世界杯等;重要活动包括国际体育锦标赛、国际网球公开赛等;标志性活动包括规模相当于里约热内卢狂欢节、哈尔滨冰雪节、潍坊国际风筝节等的一系列节事活动;地区性一般活动则较多,一般包括产品展览会、市民活动、文化表演、贸易促销会等。
(三)根据节事活动的基本特征分类
吴必虎(2005)从节事活动的基本特征出发,把中国城市的节事活动分为自然景观型、历史文化型、民俗风情型、物产餐饮型、博览会展型、运动休闲型、娱乐休憩型和综合型这八类。
(四)其他分类标准
艾伦(1999)认为节事活动,特别是特殊活动可以包括庆典、市民活动、文化表演、大型体育赛事、促销会和产品展览会等。员丽霞、高鹏(2004)从内容上将节事活动分为综合性节事活动和专题性节事活动。
目前,学术界对于节事活动的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是基于西方学者的研究基础,对某些具体方面所作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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