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光(2005)认为旅游目的地构成要素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有独特的旅游吸引物
这种吸引物必须是对应特定的旅游目标市场和客源群,在旅游市场上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立特性,并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
(二)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和市场规模支持
旅游目的地一方面必须要有足够的市场开发价值和相应的市场发展空间,以支持旅游业的规模开发和经营,也就是说,旅游目的地不仅要有足量的地理空间,同时还要有适当的市场空间(规模);另一方面,旅游目的地所能选择的目标旅游市场必须可进入性高、市场体系完备,能方便旅游供需主体自主和平等地进入,即该市场应运行规范,适合旅游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
(三)能提供系统、完备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www.daowen.com)
旅游目的地要具有一定的旅游产业基础和服务能力,有系统、完备的旅游服务和接待设施;同时,这种产业体系要具有开放性特征,能够构建成有效联结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的产业链,并支持旅游企业的规模化运行。
(四)要有旅游目的地当地居民的认同、参与并提供各种支持保障
当前国内一些地方在旅游开发中,过分夸大旅游业的经济功能(价值),存在着忽视甚至歧视当地居民利益的倾向。一些地方不仅忽视居民作为独特旅游吸引物的市场价值,甚至把他们的正当利益视为开发的障碍,旅游开发的结果常常是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这是一种典型的“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
因此,重视居民的参与对改进国内旅游业现行发展模式显得尤其重要。一旦没有当地居民的生活作为依托,许多旅游目的地将缺乏内在活力,变成一座没有生命力的死城,其旅游资源的市场价值也会大打折扣。不仅如此,对于旅游目的地而言,当地居民还构成了旅游业开发的人力资源基础,旅游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社会用工支持。可见,一旦离开当地居民的支持和参与,该地区旅游业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文化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