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叶以来,分析哲学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自然主义的兴起。蒯因的《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Two dogmas of emprircism,Quine,1951)从某种意义上吹响了分析哲学自然主义转向的号角。尽管蒯因这篇文章即使在后来的自然主义者内部也广受争议,但仍被认为是“整个20世纪哲学最重要的一篇论文”(Godfrey-Smith,2009,p.31)。
《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直指卡尔纳普逻辑经验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的两个主要立论支点,即:(1)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有严格的区分;(2)所有有意义的命题都可以通过逻辑分析还原为直接的感觉经验。在完成对逻辑经验主义的批评后,蒯因提出了自然主义和整体主义(holism)的纲领作为替代。
蒯因关于经验主义的第一则教条(即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存在严格的区分)的批评占据了整篇文章三分之二的篇幅,而其中主要论证都围绕着“我们无法清晰地界定‘分析’概念”展开。
蒯因首先给出了一个候选定义:“一个陈述是分析的,当且仅当它仅仅凭借其意义(meaming)而真,而不依赖于事实。”然后指出该定义中的“意义”需要进一步界定。我们知道,弗雷格在《算术基础》(Frege,1884)中是利用“等数”概念为中介来定义“数”的。即一个概念的数是与其等数的诸概念组成的等价类。类似地,蒯因指出如果我们能清晰地定义什么是同义的(synonymous),那么也就可以定义什么是“意义”乃至什么是“分析的”了。例如,一个词项的意义可以被定义为所有与其同义的词项组成的等价类;而一个陈述是分析的,当且仅当在对其词项进行同义替换后能够得到一个逻辑真。这里,蒯因区分了两类所谓的分析命题,一种是逻辑真,如
它不依赖于逻辑词项以外词项的解释,是逻辑真;而另一种例如
则需要通过对其中词项进行同义替换,成为逻辑真,才能被认为是分析的。后者才是蒯因在整篇文章中着重讨论的例子。接下来,蒯因讨论了两种可能的对于“同义”的刻画。
第一种是基于定义而同义,即两个词项是同义的当且仅当存在一个定义来见证这点。在这里,蒯因区分了四种定义。按今天的说法就是词典定义(dictionary definitions)、描述性定义(descriptive definitions)、阐释性定义(explicative definitions)以及规定性定义(stipulative definitions)。
词典定义被认为是字典编撰者对其观察到的同义现象的经验报告,因而“不能作为同义的基础”,否则无异于本末倒置。[31]
描述性定义一般由哲学家或科学家在他们的著作中给出。与词典定义类似[32],两者都是基于先在的同义(pre-existing synonymy)。即,这种定义有个是否正确的问题,而其是否成立依赖于先在的同义。所以,再反过来通过“存在一个正确的描述性定义”来刻画同义就循环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所谓“先在的同义”无非是基于语言的日常使用。这样,“报告了一些同义实例的定义成了关于【语言】使用的报告”。这当然也不能作为“同义”的基础。支持分析与综合严格区分的哲学家们显然不能接受,两个词项的同义仅仅是依靠存在一些语言的使用实例来支持的。因为这会导致判断一个陈述是否是分析的依赖于其中一些词项是否能根据一些使用实例替换为另一些词项,即分析与综合的划分是基于经验的了。
阐释性定义与描述性定义不同,它不限于“先在的同义”,还试图“细化或补充被定义项的意义”。因而,基于阐释性定义而同义看起来不会被简单归约为基于先在的同义而同义。但阐释性定义仍然有恰当与否的问题,即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在“所希望的语境”(favored contexts)中保持同义。因此,基于阐释性定义来刻画同义虽不至于是直接的同语反复,也仍然是循环的。
规定性定义往往是为了方便,通过定义来引入一个全新的表达式以代替某个已有的较复杂的表达式。这种定义没有正确或恰当与否的问题,因而也不依赖什么先在的同义。蒯因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了一个真正透明的通过定义来创造同义的案例。”但蒯因认为这只是极端的情况,“对于其他情况,定义依赖同义而非解释同义。”[33]
另一种刻画同义的方式是通过可互换性(interchangeability),即两个语言组件是同义的,当且仅当将它们互换后不会改变真值。对于这种刻画,蒯因首先指出了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会有一些反例,如一些成语“bachelar of arts”(艺术学士)、“bachelor’s buttons”(矢车菊)或是句子
中的单词bachelar(单身汉)不能被替换为被认为是同义的“未婚的男人”。一种解决方案是规定可互换性只能运用于不可分的基本单词,而“bachelar of arts”“bachelor’s buttons”或“‘单身汉’”(连带一层引号)应该被视作一个单词。由此,同义又需要依赖于“不可分的基本单词”这个模糊的概念了。
第二个问题是,这里的“可互换性”并非是在任意情况下可互换。例如,不同的词项可以有不同的情绪表达,但互换后不影响真值就行,蒯因称之为认知同义(cognitive synonymy)。他进一步断言,说两个词,如“单身汉”与“未结婚的男人”认知同义,即
因此,对认知同义的刻画依赖于“必然地”的意义。而“‘必然地’这个副词被用来修饰真,当且仅当这个真是个分析命题”。所以,“这虽然不是一个直白的循环论证,但也类似”。
显然,第一个问题只在日常语言中出现。在形式语言中,符号与符号的复合有明确的界定。蒯因也的确考虑了形式语言,即一阶谓词语言。这是一种外延性的语言,即任意两个具有相同外延的谓词或命题[34]都是可以互换的。蒯因还是以单身汉的例子来说明,在外延语言中,可互换性无法确保认知同义。例如,即使“单身汉”与“未婚的男人”有相同的外延,因而可互换,也只能保证“所有单身汉也只有单身汉是未婚的男人”[35]是真的,而不能保证它是必然地真的或者说分析的。(www.daowen.com)
因此,可互换性也不能很好地刻画(认知)同义和分析。
接下来,蒯因考察了一种绕过“同义”而使用所谓语义规则(semantical rule)来刻画分析的方法。语义规则往往是对人工语言语义的规定。例如,塔斯基的真定义(参见本书1.1.4小节)。蒯因宣称用以刻画分析的语义规则应该有如下形式:
令人惊讶的是,蒯因否定这种刻画方式的理由竟然也是循环定义。
这些规则包含了词语“分析的”,而我们并不理解它!我们理解这些规则将分析性赋予哪些表达式,但我们不理解这些规则赋予了那些表达式什么。简而言之,在我们能够理解以“一个陈述S对语言L0来说是分析的,当且仅当……”开头的规则之前必须先理解一般的关系词项“……对……是分析的”;我们必须理解“S”对“L”是分析的(其中“S”和“L”是变元)。(Quine,1951,p.32)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蒯因不知道或不理解塔斯基的真定义。蒯因显然应该非常了解递归定义并非循环定义,尽管看起来被定义项出现在定义项中;他也应该知道,当我们处理一个形式语言的语义概念的时候可以假设我们工作于一个更丰富的元语言中;他也应该非常清楚,一个带有被定义项的句子集可以看作是关于被定义项的隐定义(implicit definition)或公理化定义[36],且不论这些语义规则看起来就像是显定义。或许,蒯因不满意的仅仅是,我们必须为每个语言L特别规定一条语义规则,因而我们刻画的仅仅是许许多多“对语言L是分析的”,而没有刻画“是分析的”。由此,人们有理由认为,虽然蒯因在这里宣称只考虑人工语言,但这并不是真诚的。事实上,他考虑的仍然是日常语言中的分析概念,而不满足于刻画某个给定人工语言的分析概念。作为对比,塔斯基在考虑刻画真概念时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而他的结论是日常语言中的语义概念无法被定义,形式语言的真概念可以被定义,但我们需要对语言分层。读者可以参考第32页的引文。
由此,蒯因完成了他对经验主义教条一的驳斥。蒯因的论证思路无非是挑选了若干刻画分析性的尝试,并说明这些尝试都有各自的问题。蒯因也意识到,“并非所有卡尔纳普和他的读者知道的关于分析性的解释都被上面的讨论覆盖到了。”甚至,关于每个具体尝试的否定,蒯因也只是指出了若干困难,而缺乏关于这些困难本质上不可解决的论证,例如像塔斯基关于“日常语言真定义不可能”那样的论证。因此,他能得到的结论只能是:分析和综合陈述之间的界线“尚未被划出”。
《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中关于教条二,即还原主义(reductionism)的篇幅并不大。蒯因驳斥的激进的还原主义认为:“每个有意义的陈述总能被翻译为关于直接经验的(或真或假)的陈述。”而蒯因反驳的主要依据仍然是:至今尚没有如激进的还原主义者所希望的那种翻译出现。实际上,他声称卡尔纳普是第一个(考虑到蒯因与卡尔纳普几乎是同时代的,也可以认为卡尔纳普是蒯因所能看到的唯一一个)真正尝试实践还原主义纲领的经验主义者。由此,蒯因只需指出卡尔纳普尚未成功便完成他的论证了。
到此为止,蒯因的论证除了指出经验主义者的工作离他们的理想相去甚远外,并没有什么令人启发的内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分析还原主义的实践困难时发现最“不可忍受的”问题是:还原主义者试图通过把一个一个词项(term-by-term)对应于感觉材料来实现命题到经验的还原。显然,每个词项出现在不同的陈述中未必对应同样的感觉材料,这与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并无二致。进一步,蒯因指出以陈述为单位的翻译仍然不可行。由此,自然地带出了蒯因的整体主义论断:“经验有效意义的单位是整个科学。”(Quine,1951,p.39)
在蒯因的整体论中,所有所谓的知识与信念织成一张网。即使逻辑规则在其中也没有明确的更高的优先级,它们不过是在这张网中更远离外围,即更难以被具体的经验所撼动而已,但也并非不可改变。在蒯因的信念之网中,一个命题成立与否往往都不能被还原为某个直接的经验或者逻辑真,而是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方式依据全部经验的。因而,传统的哲学与科学的区别失去了基础,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被视为经验科学的问题,而“经验归纳是我们得以继续的全部”(Quine,1969a)。
虽然在蒯因看来,不存在所谓的第一哲学,也不存在什么特别的哲学方法或哲学真理。但哲学或本体论仍然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在物理学中,我们为了简单或方便而断言存在物质,这就是一则本体论陈述,并且在蒯因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有助于科学实践。基于此类理由,他认为哲学家的工作就是对科学的编制化(regimented)。具体而言,就是为科学实践提供一个统一的语言,使科学的表达更清晰且简单。
就某种程度而言……科学家可以通过选择他的语言来增进客观性并降低来自语言的干扰。而我们【哲学家】通过提取科学论述中的实质,可以有益地净化科学的语言,甚至超出实践中的科学家所合理地要求的。(Quine,1957,p.7)
表面上,蒯因是日常语言哲学的批评者。至少他心目中的能覆盖整个科学也即全部人类知识的编制化的理论不是以日常语言书写的:“日常语言只是并不能蕴涵一个围起来的(fenced)本体论[37]……科学家与哲学家们在寻找一种关于这个世界的综合系统,而这个系统要比日常语言更直接且彻底地面对其所指。”(Quine,1981,p.9)事实上,蒯因为他的编制化的理论所准备的语言正是一阶谓词语言。他甚至认为没必要使用二阶语言或引入模态算子,这当然是与他的自然主义倾向有关的。
蒯因对形式语言的偏好仅仅是基于清晰和简单两个理由。这两个形容词的边界未见得比分析更清晰。一阶谓词语言自然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义,我们也可以明确地给出一个一阶语言的初始符号、句法规则,而模糊的地方在于如何将科学理论翻译到给定的形式语言中。[38]蒯因本人也意识到这点并提出了翻译的不确定性,即翻译的确定性的前提是把握整个科学理论乃至整张“信念之网”。而后者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也与编制化的动机形成循环。因此,有理由认为确定性的翻译并非蒯因的追求。编制化本身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纲领,并需要常常根据“清晰”或“简单”等要求进行调整。
因此,蒯因对形式语言的偏好仅仅是权宜之计。蒯因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中用来见证“分析”或“同义”概念模糊性的例子全部来自日常语言。蒯因其实很清楚:“一般在哲学上被称为分析的陈述……分为两类,第一类的那些可以被称作逻辑真。”(Quine,1951,p.23)蒯因通篇考虑的是诸如“单身汉没有结婚”这样的“第二类分析陈述”,而对逻辑真没有任何讨论。事实上,蒯因对逻辑真的回避是不得不为之。因为在形式语言中,蒯因所谓的逻辑真,即逻辑有效式,的确有明确的定义和清晰的边界。而弗雷格在谈论分析命题时,考虑的显然是用他的概念文字表述的数学命题。弗雷格要论证的正是这些数学命题都是分析的。当然,到底哪些数学真是分析的仍有争议。人们可能会对“5+7=12”“存在无穷多的素数”或“存在不可测的实数集”的分析性有不同的看法,但没有人会怀疑诸如“a=a”的逻辑有效式是分析的。[39]所以,蒯因关于分析与综合判断难以区分的论证完全是基于日常语言的,这与早期分析哲学家所讨论的对象根本不属于一个论域。早期分析哲学家当然会同意语言的日常使用中难以区分分析与综合,而正是为了避免这些模糊性才需要构造形式语言。在形式语言中,无论逻辑主义者、直觉主义者、形式主义者或实在论者都可以基于自己的立场给出关于分析命题的明确界线。
事实上,早期分析哲学家,如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选择形式语言而拒绝日常语言的理由与蒯因的完全不同。他们认为通过形式语言能够揭示被日常语言所掩盖的思想或世界或认知的结构,而后者是客观的,这就自然有从那些客观的结构到语言的翻译是否正确的问题。我们知道,形式语言优势正在于它通过递归定义的结构具有唯一可读性(参见(郝兆宽、杨睿之、杨跃,2014,p.36)),使得关于翻译是否正确的判定成为可能。这也是塔斯基真定义(参见1.1.4小节)为何只适用于形式语言的原因之一。而翻译是否正确的问题在蒯因那里是不可解因而不存在的。可以说,蒯因对形式语言的偏好并不基于形式语言结构唯一可读这一根本优势,而是“清晰”“简单”等模糊的实用主义标准,因此是不稳定的。事实上,当代的自然主义者中已难觅编制化理论的追随者。
至此,笔者简述了20世纪中叶以来分析哲学内部开始产生并影响至今的两个变化——日常语言哲学与自然主义,并指出这两种变化在元哲学思想上都与早期分析哲学有较大分歧。笔者希望读者至少能认同这是一组相关性证据,它暗示了分析哲学内部元哲学思想的上述变化是导致分析哲学与数理逻辑分道扬镳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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