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的《论指称》(On Denoting,Russell,1905)被认为是“哲学的典范”(Braithwaite,1931,p.263)。事实上,它是运用弗雷格发明的概念文字来解决传统哲学难题的一次较为成功的尝试。论文中要处理的是对于指称短语(denoting phrase)的通常理解下所产生的一系列困境,具体有同一替换失效、排中律失效和否定存在式带来的关于主词是否存在的困扰。这些困扰来自人们对指称短语语义的通常理解,即指称短语指称所指(denotation)。关于这些困境,罗素首先讨论了弗雷格可能给出的解决方案:指称短语不仅有所指也有意义(meaning)。这一方案似乎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例如,在造成同一替换失效的命题中,起作用的不仅有指称短语的所指,也有其意义,所以所指相同而意义不同的指称短语不能相互替换。但接下来,罗素设计了一个非常人为的例子:
格拉伊《挽歌》中的第一行的意义
罗素经过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演绎宣称证明了,“我们无法同时做到,既保留意义与所指的(逻辑)关联,又阻止两者被混淆”。因而,“这无法摆脱的纠缠不清似乎证明了意义与所指的区分完全想错”。罗素在这里的论证引入了许多预设和文中第一次出现的概念(complex,constituent of complex,subject,get at等)而未加说明,不够审慎地使用符号C和引号,这使得“哲学的典范”还是留下了让后人批判的空间。然而,罗素还是大致达到了他的目的,让多数人相信这种弗雷格可能主张的处理方式是有问题的。罗素为他自己的理论辩护的策略非常清晰:给出对于指称短语通常的语义解释,表明弗雷格式解释无法解决上述困难,而他的理论提供了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罗素的解决方案是:宣称“指称短语本质上是句子的一部分,其本身没有任何意思”,并“给出了将所有出现指称短语的命题归约为不含这种短语的命题的方法”。而所谓“不含这种短语的命题”,就是弗雷格发明的概念文字中带量词的公式。(www.daowen.com)
罗素是公认的分析哲学先驱。显然,罗素的这些工作受弗雷格的影响深刻。他在《论指称》中的工作是其逻辑原子主义(logical atomism)构想的一次实践,他关于世界的逻辑原子主义则是其关于数学基础的逻辑主义(logicism)的推广,而他在数学哲学上为自己设定的道路其实是完成弗雷格未尽的工作。罗素在《论指称》中所使用的工具也未超出弗雷格发明的概念文字或今天所说的谓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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