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古代诗歌的结集,共305篇,它们分属于“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以地域为准分为十五国风,“雅”诗分为“大雅”与“小雅”,颂则区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关于《诗经》与孔子的关系,《史记·孔子世家》称: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也就是说,古代流传下来的诗歌一共有三千余篇,孔子汰除掉其中相互重复的部分,又选取了一些合乎礼义的篇章,共计305篇,编成了这一部《诗经》。同上文提到的许多情况相似,这样言之凿凿的记载其实也是真伪参半。我们可以确切知道的只是,孔子确实非常重视《诗》,《论语》当中记载有许多孔子与其弟子们讨论《诗》的内容,分量肯定是“五经”之首。孔子曾教育弟子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见《论语·阳货》,大意是:你研究过《周南》《召南》么?人若是不研究这两者,那就会像面壁而立一样无所见识了!)《周南》和《召南》同属于十五国风,今天我们翻看《诗经》最先看到的就是这两章,可以被视作为《诗》的代表。而在孔子看来,若是对它们没有了解,就要成为见识浅陋之徒了。
其实这也不止是孔子一人的看法。根据史料记载,我们不难发现,在孔子予以整理之前,《诗》就已经很流行了。在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学习《诗》也是士大夫必需的修养之一。孔子曾经说过:“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这当然不是说不学《诗》便不能说话,而是指出《诗》对于提高君子言语、辞令修养的重要作用。孔子还曾说过:“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大意是:一个人熟读《诗经》三百篇,把政治任务交给他,却完成不了;让他出使外国,也不能独当一面。《诗》读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这同样是强调《诗》修饰辞令的功能。《论语》的记载不是孔子个人的看法,而是当时较为普遍的政治、文化现象。《左传》、《国语》当中就记载过很多例子:在外交场合,士大夫通过诵读(也许是演唱)诗歌来传达志意,表达或颂扬、或贬抑的意见,这被称为“赋诗言志”。如《左传》昭公二年:
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赋《节》之卒章。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遂赋《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
韩宣子是晋国的使者,出访鲁国,鲁昭公设宴款待他。在宴会上,鲁大夫季武子赋《大雅·绵》的卒章,这一章的内容是讲周文王推行仁义之政,又有良臣辅佐,周围的邦国为之感服。季武子借此章的内容,来赞颂晋侯之德与韩子之能。韩宣子赋《小雅·角弓》,这首诗里面有“兄弟婚姻,无胥远矣”之句,实际上是表达晋、鲁两国永为兄弟之邦的愿望。当时晋强鲁弱,鲁国君臣听到韩宣子这样讲,自然很高兴,季武子为之赋《节》的卒章。《节》即《小雅·节南山》[6],卒章中有“式讹尔心,与畜万邦”之句,即希望晋侯化养德行,畜养万国。后来,季武子燕享韩宣子,又为韩子赋《召南·甘棠》之诗,赞颂韩子。《甘棠》这首诗被认为是南国百姓纪念召公所作,而召公是西周的名臣,韩宣子认为自己担当不起这样的美誉(“起不堪也”)。
在这两次宴会上,宾主双方的旨意,都是通过诵读《诗经》的章句来传达的,假如缺少对《诗》的修养,在这样的场合,自然要满头雾水,不知所云。这样的人,在当时是要被嘲笑的。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齐庆封来聘……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之赋《相鼠》,亦不知也。
齐国庆封出访鲁国,这个人很无知,在宴席上不遵礼数。叔孙向他赋《相鼠》,这首诗出自《诗·鄘风》,其中有言:“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这首诗明显是讽刺不知礼仪者的,庆封却懵然不知。这样的人显然是被鄙夷的对象。
从上面的例子不难看出,在春秋时代的大夫、士阶层中,良好的《诗》学修养并不少见,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诗》的娴熟掌握已成为春秋时代士大夫必须具有的能力。因此,孔子对《诗》的推崇有其政治文化的基础。不过,孔子对《诗》的看法也有其特殊之处,譬如,孔子很重视《诗》在其礼乐教化中的地位,《论语·泰伯》称: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儒者修身从学《诗》起,以《礼》立身,以乐成性,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中,《诗》占有一个很基础的地位,而且,在这里,《诗》被认为具有培育君子心性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左传》当中常见的那种修饰辞令的作用。将《诗》与儒家成德成性的追求相联系,这在后世逐渐形成了儒家的“诗教”观念。如《礼记·经解》称: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
又称: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www.daowen.com)
“温柔敦厚”指的是《诗》对人之言行和性情的熏习感染[7]。这一学说有两方面的价值:从个人角度看,《诗》有助于培养君子的道德;从社会的角度看,《诗》有助于教化人民,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俗。这两点,特别是最后一点,在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大约在汉代出现的《诗大序》称《诗》的作用是“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几乎把《诗》视作是处理社会问题的万灵丹。同时,《诗大序》也将《诗》之六义作了政治化的解读,称: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讽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这几乎将政事、礼教、风俗等政治社会问题视作是《诗》的唯一意旨。《诗大序》的这种看法虽不是全无道理,但无疑存在着对《诗》的政治化扭曲。
实际上,孔子对于《诗》的理解要比他的后代信徒们还要开明得多。关于《诗》的《论语·阳货》称: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小子”,指的是孔子的学生们,孔子告诉他们,可以通过《诗》来引譬联类、举一反三,可以借助它考察风俗,团结群体,或者通过它来表达政治观念;大而言之,可以从《诗》当中领悟服侍父母、侍奉君主的方法,小而言之,还可以学习鸟兽草木的名称。在孔子看来,《诗》几乎就是一部关于社会、历史和自然的百科全书。确实,从内容上看,《诗》是非常丰富而多彩的。它记载有商、周王朝兴起的历史,王师征伐边夷的战绩,君臣欢聚燕飨的盛况,以及王朝衰没时诗人的怨诽和哀叹。而男女的情思、农事的辛苦、征人的劬劳、思妇的怨艾,也都是在《诗经》当中常见的主题[8]。不过,在孔子看来,主题的多样性不能掩盖《诗经》总体上的一致性。孔子曾经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见《论语·为政》,大意是:《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概括他们的特点,就是“思想纯正”。)“思无邪”,这也与孔子整理《诗经》时采取的“可施于经义”的态度相一致。可见,虽然《诗》记载的是多种多样的事件,传达的是多种多样的情感,但它们基本上都是符合儒家经义的。
孔子的这种观点几乎确立了儒家后学理解《诗经》的基本方式,同时也造成了不小的混乱。譬如说,如上文所述,孔子认为《诗》“可以观”,即诗歌的内容、风格与其所在地方的风俗相一致。在春秋时期,郑、卫之地一直被认为是民风荡佚,当地的音乐也被儒家学者视作是与高尚音乐相对立的典型而遭到批判,如《礼记·乐记》称: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郑国……右雒左泲,食溱、洧焉。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郑诗》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又曰:“溱与洧,方灌灌兮,士与女,方秉菅兮。”“恂盱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此其风也。吴札闻《郑》之歌,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之乎?”自武公后二十三世,为韩所灭。[9]
又称:
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
也就是说,郑、卫这两个地方风俗善淫,男女聚会,不拘礼法。按照后世儒家的看法,这些当然是风俗败坏的表现。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问题:《诗经》恰恰收有许多诗歌,其中都不乏描写男女相与嬉戏的内容,像班固列举的诗句,就分别出自《郑风·出其东门》和《郑风·溱洧》。这样的诗歌,居然保留在经过孔子删削、且被孔子称为“思无邪”的《诗经》当中,这在很多后世儒学家看来,直如饭中之蝇,必吐之而后快。典型的例子,如南宋理学家朱熹,在其《诗集传》中便把《出其东门》《溱洧》等二十八首诗定位“淫奔”之诗,加以贬斥。到了朱熹的三传弟子王柏那里,这个工作做得更为彻底:他直接建议把三十二首(一说三十一首)诗从《诗经》中删除掉。
这些后代学者的见解,当然不能代表孔子。在今天看来,《史记》等著述记载的“孔子删诗”说,可信度其实并不高,孔子对于《诗》的具体理解,我们也所知甚少。但是,我们知道,孔夫子是一位颇有情趣的人物,绝非后世那种道貌岸然、面孔呆板的道德讼师。诗是人类的歌谣,它可以表达任意的情感,记述不同的事迹,不必受某种严厉的道德观念的约束。而男女相悦之情,正是人类最一般的情感形式。像“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邶风·静女》),“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郑风·狡童》),“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郑风·风雨》)这样的诗句,有谁不会对它们报以同情、理解的微笑呢?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抛掉两千年来各种注释疏解的负担,善意地推想:这些诗同样也在孔子“思无邪”的范围之内,同样也是受到夫子的赞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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