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域旅游:增强便利性不束缚要素性

全域旅游:增强便利性不束缚要素性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在构建我国旅游服务体系时,都会涉及旅游服务的要素问题。全域旅游的发展,为旅游便利化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各地在全域旅游实践中,要依据区域内现有的资源、设施和服务,以旅游便利化为目标规划出适应旅游需求的一个完整的旅游服务系统,以满足旅游者对旅游品质提升的需要。为此,全域旅游要的不是旅游的要素化,而是旅游的便利化。

全域旅游:增强便利性不束缚要素性

长期以来,在构建我国旅游服务体系时,都会涉及旅游服务的要素问题。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是我们常常谈到的话题。在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里,大多数旅游规划师都会将六个要素进行拆分形成系列项目或者产品,这种规划技术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可见旅游要素化已经成为旅游人的一个共识。然而,从旅游消费者的角度来认识,他们要的不是旅游的要素化,而是旅游的便利化。因为不同的旅游形态对旅游要素的依赖程度是不同的,观光旅游强调的是游的要素,度假旅游强调的是住的要素,休闲旅游强调的是食和娱的要素。在全域旅游下,旅游服务各种要素如何围绕着旅游需求类型进行有机组合形成旅游的便利化,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旅游便利化是大众化旅游时代的一个重要前提,而旅游便利化的实现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旅游要素组合,更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与规制实现的。我国的社会管理有两个特点;从行业管理来说,我们实行的是部门管理。按照部门所涉及的核心职能来进行制度设计,比如交通管理部门是管理道路和车辆的,无论是旅游者还是运输者,对于部门管理者都是一样的,都是部门管理的对象,我要保障道路畅通、车辆完好,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设计越复杂越好,至于旅游者的便利问题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从地方管理来说,我们实行的对定居者的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的重点是这个地方的定居者,是为定居者提供服务的政府,至于旅游者是这个城市或地方的移动者,不是政府服务的对象,我可以为当地居民的出行建设有效的、方便的出行体系,并没有义务为外地旅游者的出游建立方便的公交化的出游体系。在我国多数的城市都提出建设“宜业宜居”城市,很少有城市提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城市。

当一个社会无论是部门管理还是地方管理,都是出于自己的核心利益对其管理对象实施管理时,旅游便利化的实现就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全域旅游实施一个突出的任务是要实现旅游的便利化。以前旅游管理部门也提出许多旅游便利化的制度,然而这些制度在与相关部门的制度博弈中,往往处在下风。你要发展房车旅游,交通部门出于交通安全,要求家用小车不能拖挂房车、房车一体必须持有特殊驾照才能上路;你要发展度假旅游,国土部门出于土地资源保护,不允许建设类似于高尔夫球场的度假项目;你要发展研学旅游,教育部门出于教学安排以及学分规定,研学旅游难以进入高等院校的学分体系;你要发展低空旅游,航空管制部门出于空中管制的要求,低空旅游难以常态化发展。所有这些,使我国旅游的便利化成为当前旅游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www.daowen.com)

全域旅游的发展,为旅游便利化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各地在全域旅游实践中,要依据区域内现有的资源、设施和服务,以旅游便利化为目标规划出适应旅游需求的一个完整的旅游服务系统,以满足旅游者对旅游品质提升的需要。我国的旅游目的地不仅要规划度假区、旅游小镇、自驾营地、度假项目、旅游风景道,你还要规划车辆租赁系统、标识系统、旅游代理系统、旅游公共服务系统,要研究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的旅行方式、度假方式等。所有这些不仅涉及旅游硬件建设,还有服务与政策等软件建设问题。为此,全域旅游要的不是旅游的要素化,而是旅游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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