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解决制度缺陷问题

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解决制度缺陷问题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我国旅游演进来说,我国的旅游呈现出一个由“小旅游”向“大旅游”发展的路径。“小旅游”与“大旅游”有两个重要的区别:一是旅游形态的不同,二是旅游推动要素的不同。然而,“大旅游”是多种旅游形态,不同的旅游形态需要不同的空间形态。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国家必须进行顶层设计,有效调整制度与政策,以改革创新为指导思想,重新构建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制度体系,以适应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

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解决制度缺陷问题

从我国旅游演进来说,我国的旅游呈现出一个由“小旅游”向“大旅游”发展的路径。“小旅游”与“大旅游”有两个重要的区别:一是旅游形态的不同,二是旅游推动要素的不同。“小旅游”的旅游形态是单一的观光旅游,旅游成长的推动要素主要是劳动和资源这两个要素;“大旅游”的旅游形态是综合的,观光、度假、休闲、研学、旅居将成为旅游的常态,旅游成长推动要素主要是资本与技术。

在“小旅游”时代,旅游发展主要依托的空间是景区,产业是旅行社和酒店,制度设计虽然会对旅游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旅游发展形成重要的制度障碍。因为作为支撑观光旅游的重要空间是景区,我国的景区主要是由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艺术区、森林保护区所构成的,这些景区都有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保障,同时,观光旅游的走马观花的方式也不会触及这些保护单位的核心利益。然而,“大旅游”是多种旅游形态,不同的旅游形态需要不同的空间形态。一个旅游目的地要发展不同的旅游形态,就必须要有不同的空间形态,要有景区、度假区、露营地、旅游小镇、旅游街区、旅游购物区、旅游基地、旅游综合体、旅游风景道这些不同的空间形态来支撑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旅居旅游。不同于传统景区,这些适应“大旅游”的空间形态是一种新型空间,在土地、规划等方面是没有制度设计来保证其发展的。比如,自驾车旅游成为我国旅游的一个重要旅游形态,自驾车旅游的发展需要一定数量的营地。在我国土地利用类型中,没有专门的营地用地类型,而自驾车房车营地更多的是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设施,这就造成自驾车旅游营地在获取建设用地时存在不少困难。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方面规定不是很清楚,比如林地,不少地方即使不种树,一直荒着,但为了得到国家的天保工程补偿,还是定性为林地。我国现有的汽车露营地,用水、供电、卫生、安全、私密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个方面的质量也有待提高。以上种种制度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汽车露营旅游的普及。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有40年的历史了,原先旅游业只是靠劳动和资源来催生产业进步,但劳动和资源却催生不了商业模式。在“大旅游”时代下,大量的资本和技术开始进入旅游业,资本与技术成为旅游发展的要素。资本和技术要推动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则必须靠商业模式,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来保证商业模式的形成。我国近几年出现的短租、分时度假、分权度假、旅游养老新型旅游形态的发展都或多或少受到制度与政策的制约,技术型消费,比如滑雪、滑翔、航空、潜水、邮轮、登山受到基地相关制度的限制,旅居车上路问题也受到交通法规的制约。

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国家必须进行顶层设计,有效调整制度与政策,以改革创新为指导思想,重新构建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旅游制度体系,以适应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www.daowen.com)

【注释】

[1]2018年7月23日发表于小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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