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分时度假与分权度假:旅游的逻辑

分时度假与分权度假:旅游的逻辑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产开发商为了扩大市场容量,引入了分时度假和分权度假这种商业模式,使多个度假者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共同维护、分时段使用。无论是分时度假还是分权度假,都是以地产行业为主体、与旅游产业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商业形态。正因为这种商业模式是跨界融合的结果,市场经营主体不具有确定性,对于我国这个以部门管理或行业管理为主体的国家来说,分时度假和分权度假经营主体的管理成为市场真空。

分时度假与分权度假:旅游的逻辑

近日,度假交换公司RCI亚太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正式成立,这是该公司在中国成立的第一个办事机构。1974年,RCI世界各地的度假村和酒店结为联盟、形成网络,把各度假村的房屋以一定标准转换成时间段,在会员之间互相交换,从而形成了分时度假交换概念和体系。

分时度假的基本定义是:将一处住所(如酒店的客房、公寓、别墅等)每年的使用权按星期分为多个时段,顾客拥有每年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这一住所住宿的权利。同时,购买分时度假时段的客户通过交换系统提供的交换服务,每年可在世界各地数量众多的别墅或酒店选择一家享受相同时段的使用权。与分时度假不同,分权度假是以一处住所(如酒店的客房、公寓、别墅等)的1/10产权为单位产品载体,客户购买这份产权,将自动获得固定年限每年一定天数的度假酒店居住权利。分权度假不仅有度假的权利,同时也有产权收益,这份产权可以转让、交易、继承,甚至享受土地及酒店升值的权益。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在全国多个旅游目的地,如海南、青岛昆明西双版纳腾冲地产项目中,都有分权度假这种商业形态的存在。

分时度假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阿尔卑斯山地区。作为度假旅游,旅游者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度假环境,二是度假场所。通常环境优美的旅游度假地,度假设施及住宿价格昂贵,那些将度假作为一种常态化生活方式的旅游者,都想在度假地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度假屋。受经济实力的限制和度假地房产高昂价格的制约,多数家庭无力购买度假别墅,即使有能力购买,由于度假地别墅的空置率问题,度假别墅的维修、维护和清洁等问题,在经济上也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市场容量不足限制了旅游度假地的地产开发。地产开发商为了扩大市场容量,引入了分时度假和分权度假这种商业模式,使多个度假者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共同维护、分时段使用。这种商业模式的出现,既解决了度假地地产开发问题,又能充分满足经济制约下的人们度假旅游的需求,由此产生了最早的分时度假使用权概念。(www.daowen.com)

随着分时度假的发展,为满足人们投资收益的需要,分权度假这种商业模式也随之产生。无论是分时度假还是分权度假,都是以地产行业为主体、与旅游产业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商业形态。通过产业融合,这种商业形态既不是传统的地产形态,也不同于传统的旅游形态。从理性角度分析,我们可以将分时度假和分权度假,定义为旅游地产商业业态。由于这种商业模式是地产与旅游的融合,其经营主体可以是地产商,也可以是旅游商。对于分权度假来说,资本商也可以涉足经营,使市场经营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正因为这种商业模式是跨界融合的结果,市场经营主体不具有确定性,对于我国这个以部门管理或行业管理为主体的国家来说,分时度假和分权度假经营主体的管理成为市场真空。目前,关于分时度假的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的,行业管理几乎是缺位的,分时度假公司的经营行为缺乏法规配套和有效监管。因此,一些公司经营中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拒绝权,消费者与之产生纠纷后,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陷入被动局面。

2013年,多名消费者向《重庆时报》投诉称,在重庆环美公司销售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分时度假”的度假权益,但购买后并未享受到如公司宣讲时所称的能在旺季出境旅游、入住四星级以上酒店、代办签证等服务。最近,“分时度假产品”在全国各地被投诉现象屡见不鲜。而投诉主要集中在销售环节,即欺骗性销售和强迫性销售。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在美国和欧洲,分时度假产业被认为是最有活力的产业。但对于中国来说,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更多的是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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