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旅游产业的构成范围,一直是学界的热点议题之一。其难点在于,很难依据传统产业分类方法对旅游产业进行清晰地描述。近年来,在有关旅游产业概念和范围的研究中,“从需求角度出发”对旅游产业范围进行界定逐渐成为共识。即认为旅游产业没有明确的边界,也没有明确的划分,产业涉及的范围、产业构成的基础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根据旅游形式的演化形成的。旅游产业是一个以旅游活动为中心形成的配置产业。旅游产业所组织的企业和行业之所以成为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原因在于这些行业和企业都具有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共同职能。凡是为旅游活动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行业和企业,都是这个配置产业的组成部分。
我们知道,中国的旅游产业是以入境观光旅游为起点的,在这种模式下,旅游产业的构成范围相对比较简单。即以旅行社为核心,围绕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六项需求,形成了以旅游餐饮、饭店、旅游交通、景区景点、旅游购物、旅游娱乐为基础的旅游企业。在历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及其副本上,被列入统计范围的旅游企业,主要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www.daowen.com)
随着旅游市场由观光市场为主向以度假为主的多元市场转型,旅游需求逐渐多元化,旅游形态开始多样化。商务旅游、会展旅游、体育旅游、医疗保健旅游的比重逐渐上升,在许多地区已经成为旅游活动的主要形式。旅游市场上能够被企业识别出来的消费者需求种类越来越多,市场上开始出现各类围绕新需求产生的旅游企业类型,随着这些企业类型和数量的增多,旅游产业的边界和构成范围大大扩展,产业的微观构成基础发生了根本的结构变化,即旅游产业构筑发生了转型。我国学者将这种旅游产业边界扩展的现象形象地称作“小旅游”向“大旅游”转型。可以说,“小旅游”向“大旅游”转型,是旅游需求推动的结果,是旅游形态多样化的变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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