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考试目标与内容确定方法及案例

考试目标与内容确定方法及案例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考试目标是指考试所要测量的学习行为的结果。由于考试的对象不同、考试的内容不同以及程度的不同、考试的目的不同,考试目标也是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的。②应该考虑被试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④制定考试目标应依据考试的功能。考试内容的确定。制定考试标准特别适用于规模较大的考试。编制考试标准是一项十分重要又十分严肃的工作。达标性考试又叫做合格性考试,是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标准的考试。

考试目标与内容确定方法及案例

(1)考试目标的制定。所谓考试目标是指考试所要测量的学习行为的结果。考试目标是整个考试测量工程中的第一步,它用来解决考试考什么的问题。由于考试的对象不同、考试的内容不同以及程度的不同、考试的目的不同,考试目标也是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的。考试目标的制定是十分复杂的,它需要大量周密的思考和分析。考试目标需要经常地修改,考试目标具有动态特点。

考试目标制定的主要依据如何?①一般地,考试目标的制定,应以教学大纲为基点。考试是教学工作的一个环节,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而教学工作是遵循一定的教学目标的。在我国,教学目标以教学大纲为准,考试就是用来检查学生达到大纲要求的程度,所以,考试目的的制定不能离开教学大纲,特别对于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应基本上与教学大纲一致。②应该考虑被试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以至各校各班、各自有各自的具体情况。教学时,教学大纲的要求只能作为原则性的要求,施教时还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使教学目标的达到成为可能,或者达到超过大纲规定要求的自选目标。如果举行考查学生是否达到预定教学目标的考试,所用考试目标就不能仅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还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制定,这样制定出的考试目标会十分有效。③制定考试目标应满足客观上的需要。人们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对考试的期望,期望考试提供什么情况、信息。这是制定考试目标的外部依据。④制定考试目标应依据考试的功能。考试能发挥什么功效,能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实现什么样的要求,这是规定考试目标的内部依据。

制定考试目标,应尽可能明确、具体,切忌空泛、抽象,空泛、抽象的考试目标不便理解、掌握,而且难于实现。

制定考试目标的方法可采取如下三种:①与同事合作。②借助教学材料。③从评价手册中挑选。

(2)考试内容的确定。确定考试内容,是考试设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通过对已有考试目标的研究,依照考试目标的具体要求,选择能够充分体现要求的具体知识和能力的内容。②按照考试的目的、性质要求,对考试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摸清考生的特点,选择那些完全可以如实地反映考生真实水平,又最能体现教育目标及考试目标要求的具体内容。

对于一些由目标难以直接推出考试内容或者考生的具体特点不甚明了的考试,为准确选择考试内容,常常需要行进行试测,或者通过认真分析、总结以往同类考试的具体结果,对不同方案进行比较研究,以求得对考试内容的最佳选择。

(3)考试标准的制定。所谓考试标准就是依照考试目标所规定的有关考试范围、考试的内容、考试的深浅程度等等的具体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给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制定考试标准特别适用于规模较大的考试。

编制考试标准是一项十分重要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因为,考试标准是编制试题、试卷、阅卷给分的基本依据,同时又是考生备考的基本依据。对于各种各样的考试,考试标准的制定细则可不尽相同,但必须包括考试范围、难度、内容的具体要求,对于各种水平考试,考试标准除具备一般要求以外,还应说明达到“合格”水平的基本要求,规定出明确的“合格”标准线,如学历水平考试的自学考试,能力水平考试的律师能力考试、医生能力考试等。合格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考试标准中应该有明确的说明。制定合格标准,可采用如下办法:(1)根据合格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应具备的能力,规定出必须通过的最低限度要求。如果考生全部通过了最低限度要求,则为合格。如果没有完全通过就不算合格。这样的规定方法适合于对于技能较高要求的职业能力考试,如驾驶员能力考试,铣工操作能力考试等等。对于学识要求较高的学力水平考试,不能采用这种办法。因为,这种办法难以做出公认的恰到好处的规定,假使能做出,也常常因为试题的编制和标准答案的制定上难以统一,会产生所有应试都难以通过的结局。(2)将最低限度要求扩大为关于知识和能力的基本的具体的要求(即考试大纲中所列出的要求),根据合格者通过的程度,规定出必须通过的百分比(如60%或75%)作为合格标准的最低下限,反映到试卷面分数上,就是规定满分量的某一个百分数(60%或75%)为合格分数的最低线(满分为100分的60分或满分为100分的75分)。这种方法适用于学历水平考试。

(4)考试方法、类型的选择。考试方法及类型的选择是基于不同类型考试的特点之上的。不同考试方法有其各自的优劣,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又可得出不同的类型,每种考试类型所适应的对象也不尽相同。这样,考试方法、类型的选用是否得当便成为考试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各种考试情况看,现有的考试可大致划分如下:①按考试的形式不同可分口试、笔试和操作考试。其中笔试中又有闭卷笔试和开卷笔试两种,口试这种考试的特点是:考生当场回答,可考其对知识掌握的牢固、熟练程度,思维的敏捷性,口述能力等。笔试这种考试特点在于:便于举行大规模考试,费时少、效率高,试题覆盖面大,信度、效度远较口试法高等。操作法是考核操作技能的方法,考试步骤与口试大致相同,主要用于检查考生掌握操作技能、有关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制造能力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②按考试目的可划分为达标性考试、选拔性考试、诊断性考试等。达标性考试又叫做合格性考试,是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标准的考试。如学生毕业或结业考试,体育锻炼达标考试等,这样的考试标准一定,没有竞争性。选拔性考试又叫做择优性考试,用以选拔合格或优秀人才,如大、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招聘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等。这类考试既要考查考生现有知识、技能水平的内容,也要有预测考生是否具备未来在某方面成功的可能性的考试内容。诊断性考试是用以检查考生某些方面的特殊优点和缺点,偏重于发现学生在学习上的难点,作为改进教学方法或补救的依据。③按命题范围可划分为学科考试和综合考试。学科考试是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某学科后的知识和技能掌握的单科考试,是教育活动中的主要考试。综合考试一般涉及几门学科内容,用以检查考生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的能力,如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综合考试。④按考试规模可分为全国性统考、地区性统考、校内班级考试等。全国性统考有统一考试大纲、复习范围、试卷及考试时间、组织和评卷标准等。地区性统考是指按计划局部区域的统一考试。这种考试用于地方学校招生、达标测验及检查地方、学校教育质量。校内班(年)级考试是学校对在校生所学的各学科进行的阶段性考试。这类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命题和评卷,如期中、期末考试等。⑤按考试目标、试题和成绩是否经标准化处理,可将考试分为标准化考试和非标准化考试。标准化考试,按具体标准和反映分数方法,又分为常模参照测验和目标参照测验。此外,还可依给分客观程度划分为主观性考试和客观性考试等等。

考试目标、内容、标准和考试方法、类型的关系是任务和方法的关系。一般地,在确定了目标、内容和标准之后,就应据此结合各类考试方法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考试方法和类型。

选择和确定考试方法和类型的过程一般循如下步骤:①根据考试目标确定属于哪种考试(达标性考试、选拔性考试、还是诊断性考试)。比如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的是考核自学应试者的学历水平,对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水平的,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因此,可确认为达标考试。如高教自学考试,除外语语音、听力、会话是口试,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操作法与口、笔试法的综合外,其余大多数的考试都采取笔试法。②由考试规模、内容和标准选择试题类型。如高教自学考试,考生数目大’,又要求评分客观、快速,所以除个别学科,主要是采用判数选择题,采用客观性考法。③确定是否采用标准化。如我们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在没有毕业会考情况下,既要考查考生是否真正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水平,又要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容易适应专业学习的优秀者,一般是达标性考试和选拔性考试的结合,它是一种大规划的社会性考试,应以判断题选择题等客观性试题为主。高考是定期举行的重复性考试,应使考试标准化,采用常模参考测验。

(5)考试时间的选择。考试时间的选择是指为了使得考试活动能比较准确地测量考生真实的水平而在时间上有所考虑。一般地,考试时间的选定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考虑:①考试日期的选择。②考试时间段的选择。③考试所用时间长短选择。

考试时间的不同选择对考生来讲是有影响的。对选拔性考试来说,考试的目的是用以选拔合格或优秀人才的。这类考试的日期只须选择在录用工作开始前,并留出足够的评卷工作时间即可。诊断性考试是为了了解考生某阶段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目的,通过考试了解情况采取弥补措施,为下一步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所以,这样的考试应该选在前阶段与下阶段教学工作之间及时进行。达标性考试是用于检查被试者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的考试目的是为了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看看学生经过一阶段学习后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与目标有多大差距。这类考试的时间应选在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后进行,一般不可提前举行。

考试的具体时间如何选定?一般人们饭后有困倦感,学生最容易打瞌睡的时间是上午第一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而接近中午或傍晚时分,学生又会因腹饥等原因不能集中注意力,考试选择时间应尽量避开这些时间,而选择考生精神状态最佳的时间,最便于发挥考生实际水平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影响考试效果的因素,使考生能较正常地发挥应有水平。一般地,考试时间选在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较为合适,而这两个时段比较,上午的精神状态好于下午。

(6)考试工作计划拟定。考试工作计划是主考部门对考试的实施进行有效管理的手段之一。一般地,考试工作计划包括考试目的、性质、考试科目、工作环节、每个工作环节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步骤、考试完成时间、考试的执行部门单位、注意事项等等。

考试工作计划的拟定是考前阶段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为了编制考试工作计划,往往需要召开由各个工作环节主管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具体讨论工作计划中各个项目的内容,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考试工作计划必须安排得严谨、周密,这是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对于规模较大的社会性考试,考试工作计划常常以文件形式下达,请参见下面所附假定的工作计划文件。

考试工作环环紧扣,公布了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成绩时间及与此相关的取题,评卷等工作时间都不可再更变。(www.daowen.com)

(7)试卷编、印、送的管理。编制试卷的过程亦即命题、组配试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命题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包括为命题教师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适宜的工作环境及资料索查环境;另一方面是确保试题机密,使之不泄漏。确保试题机密,是对考试实施管理的首要要求,考前试题外泄将是考试实施的最大干扰。为使命题工作不受干扰,严守试题机密,最好使命题教师与外界隔离——俗称“人围”。可为命题人员制定命题人员守则,作为命题纪律加以约束,要求每个命题人员严格遵守。

印制试卷,一般由专设试题印刷厂承担,在没有试题印刷厂条件的地方,应选择能与外界严格隔离的印刷厂或印刷车间承担。客观性试题试卷,可印装成小册子,如人工评卷,考生填写答案的括号,应一律印在试卷各页最右侧或最左侧,并上下对齐;如用计算机评分,须印制专门试题解答卡片。主观性试题的试卷,为避免装封、发卷、收卷及装订试卷时发生丢页、窜页、也应该根据卷页的多少,或装订成册,或裁成长四开,考区、考点、考场、考号、姓名等栏目,须印在封装线之内。

印卷组织管理,一般有三:①印刷和装封准确无误。试卷校样须经命题教师校对无误,签字后方能批量印制,装封时须一人装、另一人复查,并将封简编号在装封记录本上记下每筒的装、查人姓名,以示责任。②保证工作进度,确保试题使用日期前印、装完毕。③试题严格保密,制定保密细则措施及印制人员保密守则加以制约。

试卷的运送按考试具体情况而定。数量少的可作绝密件通过机要机关邮寄,量多的应由各主管部门委派专人(一般要两人以上)取题、押运。取题人分别签字。押运程中做到人不离考题。试题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存放安全、保密处所,由两名以上保密人员昼夜看管。试题在启用之前应查验是否完好,如发现封筒缺、漏、密封签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部门,并采取有力措施,严防试题外泄、扩散。

(8)考场设置与考场制度。考场是举行考试的专门场所,它的设置对考生成绩的取得是有影响的。不同的考试环境(考场座落地点、周围的环境)对考生的影响也不同。如果考场周围十分宁静、室内光线良好、温度适宜、有良好的通风、干净整洁,考生就会感到舒适,紧张的心情可得以放松,有利于思维和真实能力的发挥。相反,如果考场周围嘈杂,会使考生增加烦燥感,心情更加紧张;一些突如其来的响声会分散考生注意力,打乱正常的解题思路;室内光线不足,考生辨字困难,眼睛容易疲劳引起头脑发胀,并影响答题速度;夏天室内温度过高,考生可能会因太热而头昏脑胀,甚至发生中暑现象;室内温度如过低,考生连手都伸不出,自然影响考试等。因此,在设置考场的时候应考虑到各方面因素,排除影响考试效果的因素。特别对于大规模的考试,考场设置量较大,如果考场环境和内部设施差别很大,就会直接影响考试的实施,因此,考场设置的统一标准化是保证考试的前提条件。符合考试要求的考场应该是,周围安静无噪音、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干净整洁、墙壁没有引入注意的字画和专栏、桌椅高矮适中,考生与考生之间有足够距离(以防抄袭)。对于大规模考试,应事先贴好考号并封闭考场待用。一般来说,每个考场以安排20到30名考生为宜。应做到单人、单桌、单行,考生前后左右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来自同一单位考生最好与外单位考生间插开编排考号,课桌左上角(或右上角)要在考前贴上该桌答卷考生考号,每个考点都须张贴该考点考场分布的平面图,每个考场门口都要贴出在该考场答卷的起止考号。除了考场设置对考试结果有影响外,考场上还有一些人为因素也可能影响考试进行。如监考人员不严格按考试规则执行,不严格地掌握考试时间或有暗示考生答题等。有的考生有舞弊现象,这些都人为地造成不良的后果。所以,制订严格的考场制度(或考试规则),作为监考人员及考生在考场上行为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考场制度是指由主考部门制定的关于监考人员和考生在考场内的行为准则,它是保障考试正常进行的手段之一。考场制度一般包括监考人员规范和考生规范两部分。①对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严格考试程序及考试规则操作,不暗示,严格掌握考试时间。防止和制止考生舞弊并作处理。②对考生:提前10分钟人考场,并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有事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不得舞弊,如有舞弊行为,试卷作废。考试时间内不交卷不得离开考场。交卷时把试卷反扣在考桌上,并马上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内不得出声影响他人。

考场设置合理再加之严格的考规,正常的考试活动就可以得到保证。

(9)监考、监考人员。所谓监考是指按照考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由主考部门委派专人负责实施考试全过程,包括监督考生按照考试程序和规则操作、掌握考试时间、维持正常考场秩序及考场纪律、防止和制止考生舞弊行为等。一般的考试,每个考点应设考点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负责考点全面工作。每个考场配备二至三名监考人员,考场外可设若干人员流动监考。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持考场纪律、组织考生入场入座,分发试题和草稿纸,填写考场记录(记录缺考考生、迟到考生的考号,违纪考生的违纪情节处理意见等),装订答完的试卷。考试时,监考人员应严格按考试程序和规则操作,一般作法是:①考试前按时到规定地点领取试卷密封袋,不到考试时间不得拆开。②提前10分钟和考生同时入场,检查考生的书写工具是否齐备;收缴考生带人考场的书本等与考试无关用品;检查考生桌上下等处有无涉及作弊之嫌的物品,调整考生的准考证及证号与桌上考号是否相符,考生是否为持准考证人。③宣读考场制度(考试规则或考试纪律)。④到达考试时间时,立即拆封发放试卷。⑤如有监考人员宣读的答卷说明(指导语),则监考人员须按原文宣读,不准少读,也不可多读其他内容,并不准作解释。⑥监视考生答卷,特别注意发现和制止考生舞弊行为,对舞弊者根据情节规定进行处理。⑦如有举手示意请求提问的学生,监考人员可轻步向前低声询问情况,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卷及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只能回答试题上印制不清的问题,无权回答诸如“这道题是什么意思?”,“这样答行不行?”等有暗示作用的提问。⑧遇到不答试卷的学生,可问明情况,按照规定让或不让考生离开考场。如不允许离开考场,则应让他们保持安静,不做其他事情,或收缴其试卷。⑨试卷的收缴,可采取让考生自行将试卷反扣在考桌上,然后离开考场的方式,但应注意不许他们在考场近旁聚集议论,以免影响或提示场内考生答卷。⑩临近考试结束时(如还有15分钟到时),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以便考生对答卷进行检查。⑩考试时间到,监考人员应立即让全体考生停笔,把试卷反扣在桌上离开考场,对仍继续答卷者应先收缴其答卷。⑩当考生按时离开后,监考人员应仔细收起各考桌上的答卷,并顺便检查页数是否完整,如不完整则应考虑是否会掉在地上,认真查找不留隐患。试卷收齐后,再核对一遍各份答卷页数是否齐全。答卷份数与考生人数是否一致。⑩对于大规模统一考试,应按规定将试卷沿装订线装订,并以封条封住装订线,然后送交指定地点。

监考人员认真负责、不徇私情,是维持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的关键。为提高监考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考前应对监考进行培训,并制定监考守则,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

(10)消除舞弊方法。舞弊现象是古今中外各种各样考试之大忌。它不仅影响考试结果的真实性,也严重地败坏考试的声誉。具体地讲,舞弊行为就是采取各种各样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地获取高于自己实际水平分数的种种违纪活动。常见的舞弊行为有如下几种:①夹带。考生于考前把自己没有掌握,可能考到的内容(书籍,小册子或事先抄好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重要内容的纸条)夹带进入考场伺机偷看。有的考生把长长的纸打折迭成“W”,用时打开看或翻看。这些纸条一般都藏于衣袖中、衣袖下或手心中,也有的压在考卷的下边。有的把与考试有关内容抄写在手掌上、手臂上,写到粘膏上再贴到身体某处,更有甚者,将考试内容抄写在大腿上,夏季穿短衣时用裤管或裙子遮盖住,抄袭时使字迹露出,抄完又遮盖起来,也有的考生利用进考场后等待考试的时间,将纸条上的有关内容抄于桌面上,然后销毁纸条,抄袭完后擦去桌面字迹。有的考生往桌面上抄时,使用已无油的圆珠类之类,一般木质桌面是可以留下明显刻划印记的,考生可看得很清楚,而监考人员却难以发现。以上种种舞弊一般出现在基础考试中。②偷看。考生遇到不会解答的问题时,斜视邻桌考生的答案或看前面考桌学生的答卷。有的是合伙舞弊,学习较好的考生特意把答好的试卷摊开,为偷看者提供方便。③传递。由学习较好的考生把答案写在纸条上,伺机投给学习差的考生。或附近考生“互通有无”互相传递试题答案。有的邻座考生,把答好的试卷相交换,在试卷上先互写对方考号和姓名后涂改。也有的考生把提前退场的考生试卷改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考号,把自己的试卷再改写上他人的姓名和考号。④顶替。学习较差考生请他人使用自己的考号,代为答卷。

发生考场舞弊究其原因有三:①作弊考生应考动机不纯,作风不正。由于考试对考生来说往往关系重大,如达标性考试可能关系到考生升(留)级或毕(结)业,选拔性考试关系到考生是否被高一级学校录取。这些对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再加上来自家庭及社会的各种压力,每一个考生均希望取得好成绩,一些平时不甚用功的学生就常常在考试上做文章,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②考场规章制度有疏漏,使得舞弊者有机可乘。考场规章对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秩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周密的考场规章细则对考试来说必不可少。③监考失职,考场纪律不严。监考人员应是责任心强,经过培训的考试工作人员。作为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去做,并应具备控制考场及处理违纪行为的能力。

考试的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真实水平,如果考场出现舞弊现象,考试就失去了其作用。考场舞弊可以说是对考试全过程的正常实施的最大破坏。所以,考场舞弊现象应严格制止。针对前面所述舞弊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杜绝之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是消除舞弊的几种途径。

①作弊是一种欺骗行为,欺骗他人也欺骗自己。应该让考生清楚,作弊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一种表现,是品德高尚的人所不齿的行为,即使因行骗而获取“益处”,也将成为终生悔恨不已的憾事。努力学习、积极应考才是对待考试的正确行为。让考生懂得作弊的危害,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舞弊行为的方法之一。②堵塞一切漏洞,使个别作弊企图不得施展。首先应建立严密的报考制度,堵住舞弊行为表现在制度上的漏洞。对于社会性考试来说,以下规定和措施是不可的:a、实行“三对照”。为了严格防止考场顶替或换卷,报名时考生至少要交两张照片,一张贴在准考证上,另一张贴在考场装订的底册上。考生入场后,将两个照片与考生本人三者加以对照,这样可防止准考证换贴照片、冒名顶替的行为。考生答卷时,还要把准考证考号、桌上考号和试卷上填写的考号三者相对照,这是防止填写他人考号、换卷的重要办法。b、采取混编考场的方法,交换监考。将同单位(学校)的考生与他单位的考生插开混编考场,是防止互换试卷、传递、交头接耳等舞弊行为的必要措施。有时,对于熟人监考也有一些困难,应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监考入相交换。c、考生座位应有一定间隔,单人、单座、单行、客观性试题采用“A、B卷”。所谓“A、B卷”就是编排两种试题顺序不同的试卷,一种称“A”卷,一种称“B卷。奇偶考号考生使用不同的试卷,并使每一考生周围四个考生的考号奇偶与其相反。d、监考人员应将考生所带涉嫌之物(书本、纸张等)收缴,集中于考场中远离考生之处。观察考生有否抄字于手、手臂等部位,是否夹带纸条。考场一发给考生草稿纸,不准考生自带纸张。考试中及时制止考生悄声说话行为。

如果考生作弊已成事实,监考人员应予以处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处罚可以是教育、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方法应在考试纪律中标明并于考试前向考生宣布。

(11)组织考生应考方法。从主考部门角度看,考试前的组织工作十分重要。组织学生应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将考试目的、对象、科目、时间、方式等具体有关考试事宜向考生交待清楚。②将考试内容方面对考生的要求以及内容方面有特点的地方向考生说明。③使考生熟悉考规、考纪,保证考试的真实性。

组织考生应考、及时要做的是发布报考简章。突然袭击的考试既难于考出真实水平,又会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抵触情绪。为使考生真正发挥出其应有水平并有正常的考试应试心理,每次考试之前,应向考生说明考试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及各项具体要求,对社会考试来说,具体的办法就是由主考部门发布报考简章。报考简章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考试目的、报考对象的条件(学历、年龄,婚否、户籍、职业等)、接纳报名的处所和报名手续、考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的方式、允许携带的物品、通知成绩的时间和方法、报名费用及其他应向考生说明的事项。

考试大纲是关于考试内容及各部分要求掌握程序的规定,应及早向考生公布(如在考前半年时间公布),使考生有足够充分的时间备考。如考试中采用考生所不熟悉的试题类型,还要向考生公布(如附在考试大纲后)考试使用的试题类型,详细说明对此类试题的解答办法及解答中的注意事项,并给出一定数量的样题及解题示例。

考场规则是主考部门关于考生进入考场后行为规定准则,应提前对考生进行教育。制定和执行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目的是:维护考场正常秩序,防止和制止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分数的行为,保证测试过程的真实性。任何考试都应提前宣布并说明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重要的考试还可将考规、考纪印成文字材料向考生公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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