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相继成立了教育科研室或教育科研组。这对我区教育科研工作的普及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处(组)的建设,使之在“十五”期间更好地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特提出以下管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性质
学校教育科研处(组)是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基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区规划办公室的指导。
二、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
1、组织本校干部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
(1)协助学校领导制订全校教育理论与教育科研知识的学习制度。
(2)向全校教师介绍国内外教育改革的动态和信息,提供教育理论、教育科研知识学习资料。
(3)负责学校教育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信息载体(如校刊、校报)的编辑与运行。做好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的管理工作。
2、积极探讨、研究本校教育改革工作,为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服务。
(1)为学校领导承担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总结经验等任务。
(2)组织教师结合本校实际,分析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学术研讨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参观考察。
(4)协助学校领导制订本校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
3、加强本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干部、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
(1)协助学校领导组织干部、教师参加课题研究,帮助并指导教师选择研究课题、制订研究计划、实施研究方案、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等。(www.daowen.com)
(2)负责学校研究课题的筛选、申报、论证、检查、指导、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等,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3)协助学校领导定期举办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召开论文交流会,奖励优秀科研成果。
(4)定期组织汇编学校教育科研资料,并印发交流;负责管理好教师科研业务档案。
4、指导和组织本校教师进行教育改革实验。
(1)帮助并指导教师制订教改方案。
(2)定期检查实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验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认真做好实验成果的验收和推广工作。
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的人员构成
教育科研处(组)设主任(组长)一人,由校长、主管业务的副校长或业务主任兼任。成员根据学校情况而定,3—5人为宜。其中应有一人为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教育科研处(组)人员要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管理水平。
四、学校对教育科研处(组)的管理
1、学校领导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在人员配备、活动经费、资料订阅等方面给予妥善的安排和必要的保障。
2、加强对教育科研处(组)的领导,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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