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雨水利用,不仅应积极开展研究,不断推广实施,而且还需要通过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等相应的配套政策,才能保证雨水利用措施的最终实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修改现行水资源评价方法
现行水资源评价方法中,只把地表水和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看待,而忽略了雨水的作用。实际上,降水是流域水资源的惟一来源,而地表水和地下水只是降水的两种赋存形式。对北方(东北和华北)地区而言,降水的绝大部分转化成了土壤水,而土壤水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水源,对农业致关重要,灌溉水仅仅是对土壤水的一种补充,因此,应将降水量作为潜在水资源总量,这样,可以促进雨水利用的积极开展。如在农业区通过农艺措施提高土壤水的转化率,增加农业可利用水资源;通过覆盖措施,减少土壤水的无效蒸发等。通过上述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灌溉用水,缓解工业和城市的缺水矛盾。
2.补充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的雨水利用实施细则
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雨水利用的实施细则,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做到令行禁止。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依法治水,促进雨水利用的健康发展。
3.把雨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中
雨水利用是就地开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还兼有防洪、改善水环境、促进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利用等多种功能,因此,应把雨水利用作为解决缺水问题的有效途径而纳入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中。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规划中,充分考虑雨水利用的作用,把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开发、防洪和改善水环境与雨水利用措施结合起来,统一规划。
4.以合理水价促进雨水利用
调整水价,推进水资源市场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适当提高水价,可促进节水和雨水利用。目前城市自来水及部分地区的农业用水价格过低,不能真正反映其价值,也是造成用水浪费、阻碍雨水利用顺利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开发水资源的费用应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投资本息、维持费、大修费、运行管理费、税金以及合理的利润,还应包括用水以后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费,在地下水超采区,还应包括地下水人工回灌的费用。合理的水费可以抑制用水的浪费,促进用户投资建设节水和雨水利用工程,才能提高管理、维修、污染治理水平。还可利用水费的价格指导用水的方向,例如取用河水与地下水的比例,选择节水挖潜与区外引水,自来水与城市再生水,淡水与海水等等。水价是实现节水、控制需求的关键,实行水价市场化、季节化和按质论价。同时,增加雨水排放和排污收费强度,使用户对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承担经济责任,利用经济杠杆激励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和雨水利用。
国家应积极扶持雨水利用,在经济政策方面应以调整水价为主要突破口,理顺各种水资源的价格体系,合理制定水价。用经济手段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雨水利用,最终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5.保证雨水利用的资金投入(www.daowen.com)
雨水利用和其他开源措施一样,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但雨水利用要比其他开源措施投资小,建设快。建议政府将雨水利用投入列入计划,采取政府投资、地方集资和用户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解决雨水利用的资金投入问题。政府的投资也可采取基金和贷款方式,鼓励企业和群众的投入。在实施初期要给予雨水利用一定的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如采取发放低息或无息贷款、制定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以吸引大中型企业的参加和群众的积极参与。运行机制应以市场机制为主,行政管理为辅。
6.加强雨水利用的宣传教育与示范
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自觉地参加到雨水利用的活动中去。大力宣传雨水利用的意义,普及雨水利用知识,制定全国雨水利用区划与因地制宜的分区雨水利用模式,有计划地推进全国性的雨水利用行动。建立雨水利用技术示范点,通过雨水利用试点,推动全国雨水利用的开展。
7.加强雨水利用的科学研究
我国目前各地的雨水利用还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充分的科学分析和指导,缺乏一些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根据不同地区的降雨特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差异,雨水利用系统的组成、集流面的面积、储水窖的防渗材料选用、水窖水质的净化等都应有所差别,雨水利用在全国尚未形成公认的标准和规范。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各有关部门的科技力量,超脱本部门的目前利益,按关键问题设置科技攻关和攻关专项等重大科技与推广项目。
8.积极开展城市雨洪回灌
利用天然降雨进行城市地下水人工回灌是缓解城市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有效途径。雨水利用的实施,还依赖于能够推动和刺激该技术实施的配套政策、法令和管理。首先,在政策上,把雨水利用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应修改现行的行业规范,以适应和推动雨水利用的进行。在城市规划中应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使绿地面积达到城市规划总面积的30%以上,使天然降雨可通过绿地直接补给地下水。其次,在绿地建设中,绿地应低于周围的地面或道路,不仅使绿地上的雨水能入渗下去,而且还能使周围地面上的雨后产流汇入绿地,补给地下水。研究表明,绿地与周围地面的高度,对绿地雨水利用的数量有很大影响。同时,在城市交通道路网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增加雨水入渗的问题,尽可能建设透水路面,在不透水的道路两侧,应留出透水的排水沟,使雨水尽可能就地入渗;在城市建设中,还应预留部分土地作为雨水储存用地,如天然洼地、公园的河湖等。在雨污合流的城市,应尽快建设雨污分流的地下水管网,使城市雨洪利用成为可能。在城市周围应建设雨洪地下水回灌系统,发展地下调蓄,利用雨洪水和上游水库的汛期弃水进行地下水回灌。在新建的生活小区,应规划安排雨水利用系统的建设,用于小区的绿化和雨水的就地回灌。还可通过修建回灌工程,发展地下调蓄,将汛期洪水转化为地下水,加以调控利用。该项工作尚处于试验阶段,如大范围展开,将在缓解和控制地下水超采地区(如华北平原地区)的环境恶化问题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9.实施家庭雨水收集工程
目前,庭院和屋顶雨水利用工程已在黄土高原地区的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等地和华北平原的河北、河南等地广泛开展,基本解决了当地的人畜饮水问题。同时,还发展了小面积的庭院经济作物的灌溉,对当地的脱贫致富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家庭式的雨水利用,还可以解决西南石灰岩地区和广大沿海缺水岛屿的人畜缺水问题,因这些地区普遍雨量丰沛,但因无法调蓄,而造成缺水。实施小规模的雨水利用工程,可克服上述困难,解决缺水问题。在缺乏优质淡水的沿海地区,也可以通过家庭式雨水利用系统,解决用水问题。如河北省的黑龙港地区,地下水为咸水或高氟水,而地表水缺乏而且水质污染严重,利用雨水收集系统,可为当地提供较好的饮用水。
雨水可为分散性用水提供水源,包括我国广大西北缺少地表水的地区和缺乏集中型水源的所有地区,如广布在300余万平方公里领海中的6000多个小岛(未来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基地),地表水贫乏的石灰岩山区以及高氟饮水区等。上述这些地区有1亿多人口饮水困难,亟待解决。甘肃省“121”雨水集流工程已获得巨大成效。城区将雨水集蓄用于卫生、消防、备用水源以及环境绿化、回灌地下水、水面景观用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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