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用水是取之于自然、还之于自然。从这一基本科学概念出发,合理用水不仅是水资源量上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还包含水质污染的防治,即须还自然以清洁水。从系统工程观点看,城市水资源系统是以水的社会循环为主的一种实体,同时也是城市环境、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任何城市水资源项目的投入在对社会带来可观效益的同时,也会因废水不恰当的排放对环境、生态系统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因此,为了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使其进入或保持良性循环,原则上任何用水过程都应保证将用过的水“无污染”地还之于自然,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否则,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
水质与水量都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节约用水,从内容上讲具有减少用水量及水的循环利用、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多种含义,即包含着节约水量与充分利用水质两方面的内容。而充分利用水质或节约水质又与减少污染和控制污染是不可分的。当代提出的“清洁生产”、“污染源头控制”及“废物减量化”等都是环保战略的重要方面。
以往由于不重视节水,特别是不重视用水过程的水污染控制,使我国90%以上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体功能和水的质量下降。这不仅减少了可利用水资源量,加剧了城市水的供需矛盾,形成“缺水-污染-更缺水”的恶性循环局面;还因为水质下降而造成许多危害。例如,人体健康损害和相关疾病尤其是恶性病发病率增加;对生产尤其是工业生产造成大量有形、无形的损失;使城市供水的经济效益数倍或数十倍地下降,如输水距离越来越远,供水成本越来越高,微污染水的深度处理已迫切地成为城市水处理的重要议题等等。耗资数十亿元的上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及耗资数十亿元的哈尔滨市四期给水工程拟议中的引水方案,都是纯属水源污染而造成的典型工程实例。这种状况反过来又使城市水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
此外,因过度开采地下水和大量引用地表水而致使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河道径流极度减少甚至断流,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使地表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缩减、加剧水源水质严重污染,最终无法保证城市正常取水,甚至要提高排水水质标准才能保持水体正常功能,这是一种悲剧性的后果。这种情况可见于黄河、辽河、淮河等水系时而发生的断流或水污染而严重影响城市供水的事例。(www.daowen.com)
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程度,是节约用水的核心。为此,应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尽可能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回用率——统称为重复利用率和用水效率。这就须对重复利用的水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水质稳定处理、回用处理、除藻灭菌处理以及海水处理等,以避免对用水系统及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随着节水水平的提高,将对水处理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反之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也将为节水水平的提高提供更好的技术保证。良好的水处理技术不仅可使受到污染的水得以再利用并且经济可行,还可更有效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由此可见,节水并不是一种孤立的举措,节水水平的提高与水质、水污染治理及水处理技术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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