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战略都是依据当时的客观形势,为完成特定的阶段性目标而确立的,因而也都有其一定的时效性。无论是早期的“开源”战略,还是中期的“节水”辅助战略,或是后来的“并重”战略,都是以具体的历史环境为背景的,曾在当时的特定时期都发挥过重要作用。然而时过境迁,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时间的推移往往会使一些事物存在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也是如此,如果不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适时作相应调整,必将束缚人们的思想,进而导致决策的失误。实践已经证明,过去传统的“开源”战略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的水问题,“并重”战略难以战胜面临的水危机,因此,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应进一步强调和突出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作为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新战略,并以此来指导城市水系统的规划及相关技术、经济和投资政策的制定,促进城市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一)确保“节流优先”
确保“节流优先”,不仅是基于我国水资源匮乏这一基本水情所应采取的基本对策,也是降低供水投资、减少污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的最合理选择,这也是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城市水资源利用所采取的方针。一般情况下,城市用水的70%以上将转化为污水而排出用水系统之外,因此多用水必然造成多排水,势必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的压力。近年来一些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发达国家之所以也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减轻日益沉重的污水处理负担。要实现建设部提出的城市未来新增用水量的一半要靠节水来解决的目标,力争将城市人均综合需水量指标控制在160m3/a以内,使我国城市总用水量在城市人口达到最大值后得到稳定,必须加大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力度,大力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型用水器具、用水设备和先进的节水工艺,加强用水管理以减少无效用水和浪费用水,杜绝各种跑、冒、滴、漏,建立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为了建立节水型的体制,不仅需要提高公众认识,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法制、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措施,同时还必须将“节流优先”的战略落实到实处,即投入相应的资金和高新技术。根据前述有关分析,节水投资具有明显的综合效益,其投资效益达1∶3.7。因此,增加节水资金投入不但为可持续发展所必需,而且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强调“治污为本”(www.daowen.com)
治污包括处理污水和治理污染两层含义,强调“治污为本”是保护供水水源水质,改善水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协调发展的根本出路。要充分认识并积极发挥治污对于改善环境、保护水源、增加可用水量、减少供水投资的多重效益。要把治污作为一项环保和“开源”的综合措施,以制度的形式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在制定城市供水规划时,供水量的增加应以达到相应的治污目标为前提,这个目标的基本要求是遏制水环境的恶化趋势,并力争逐步改善。为此,必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力度,增加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的投入,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的增长速度必须高于供水设施,使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得到提高,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已经受到污染的城市水环境。要谨防一些忽视污水治理的城市因盲目“开源”而陷入用水越多、浪费越大、污染越严重、直至破坏现有水源的恶性循环。
(三)重视“多渠道开源”
重视“多渠道开源”既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需要,也是优化不同水工程投资结构的要求。我国城市的缺水按其原因可分为资源型、设施型和污染型三种,原因不同,缺水问题的解决途径也不相同。在加强节水和治污的同时,开发水资源也不容忽视,除了合理开发地表水和地下水等传统水资源外,还应大力提倡开发利用城市污水再生水、雨水、海水和微咸水等非传统的新水源。经加强或深度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是城市的再生水资源,数量非常巨大,可作为城市稳定的第二水源,也可用于作物的灌溉用水、工业冷却水、城市绿化用水、环境用水和地面冲洗水等;通过工程设施收集和利用雨水,既可减轻雨洪灾害,又可缓解城市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沿海城市则应大力开发利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或生活冲厕水;华北及西北地区要重视微咸水的利用。每个城市在制定供水规划时,应对开发传统水资源和非传统水资源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以效益优先的原则组合供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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